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下载本文

(2)、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4)、《预案》的适用范围、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事故的救援措施、其它事项。

(5)、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 (6)、政府主管部门、求救通讯电话; (7)、本地区各大医院地址、通讯录。 (8)、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3、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4、项目部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 5、发生事故后,事发单位、项目部应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按《预案》内容要求实施。特殊情况下,可超出《预案》内容要求实施。

6、起动《预案》后,所有接到通知的人员应立即到位,按《预案》中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自的工作内容,同时,《预案》中规定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设备、资金等)应立即就位。

7、参与救援人员应坚决服从命令,有问题应立即报告,由救援指挥系统统一指挥。

8、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应有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企业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与救援,力争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点,防止事故/事件扩大化。

9、外地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5

下列所有各种类型的预案,简称《预案》。

Ⅱ、项目部发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地处理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伤亡事故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调度所需救援人员、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市建工局下发的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三、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统一领导下,项目部各方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项目部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分管施工领导担任,成员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事故调查(技术)组、后勤保障组。

(三)、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通讯录。

(四)、建立专家库和救援人员、设备、物资保障系统。 四、应急救援小组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组织领导小组人员,配合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计划、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3、根据事态发展状态,确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警戒保卫人员来源、数量和占用场地并紧急调用,事故后负责归还;

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配合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撤离、物资疏散工作; 6、组织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及时上报有关应急救援的进展等情况;

9、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6

(二)、救援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

(2)、负责执行领导小组和公司领导指示的上传下达; (3)、监督应急救援方案实施和有关会议决策落实情况; (4)、负责与公司的联络与沟通; (5)、负责通报有关事故情况; (6)、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 (7)、协调其它部门参加救援活动的有关事项; (8)、负责办理应急救援小组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现场救援组

(1)、按照救援小组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抢救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 (3)、负责事故现场人员和财产的抢救; (4)、负责事故现场抢救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5)、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6)、负责办理救援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事故调查(技术)组 (1)、配合专业组成员工作;

(2)、配合救援小组对事故现场制定的救援方案、计划和措施; (3)、现场事故调查取证; (4)、出具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5)、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后勤保障组

(1)、负责事故现场所需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调度; (2)、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4)、现场工作人员生活后勤保障;

(5)、对急需调用的各种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负责落实归还; (6)、负责办理救援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7

五、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并在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呈报公司。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上报单位全称,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项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公司报告。

(三)、救援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各小组立即就位,相关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落实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和证据收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救援小组有关人员应立即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公司。

(二)、现场救援:根据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物资迅速投入救援行动。必要时,呈报市建工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

(三)、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或110联系,请求急救车辆,确保伤员得到救治。

(四)、事故现场取证:在开展救援行动的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

(五)、应急协调: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六)、在救援行动中,救援人员应冷静地处理各项问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行动中人员和财产安全。

七、其它要求

(一)、本《预案》是今世缘项目部内部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灵活、适当的调整救援决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