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 下载本文

密度区 住宅 层数 1-3 (低) 4-6 (多) 7-9 (中高) ≥10 (高) 1-3 (低) 4-6 (多) 7-9 (中高) ≥10 (高) 表4.3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人口毛密度 建筑密度 住宅容积率 容积率 (人/公顷) (%)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270 400 500 740 250 370 470 680 340 490 620 900 290 470 600 870 0.8 1.0 1.2 1.5 1.5 1.9 2.3 2.8 0.7 0.9 1.1 1.4 1.4 1.8 2.1 2.7 0.9 1.0 1.3 1.6 1.6 2.0 2.4 2.9 0.8 0.9 1.2 1.5 1.5 1.9 2.2 2.8 32 30 28 25 30 28 25 22 35 32 30 28 32 30 28 25 370 470 680 1.1 1.4 2.1 1.3 1.6 2.4 28 25 22 一二区 340 430 620 1.0 1.3 1.9 1.2 1.5 2.2 25 22 20 三四区 注:①居住区用地规模:50-100公顷,小区用地规模:10-15公顷,组团用地规模:1-5公顷。人口规模按照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户、3.2人/户的标准计算。

②用地规模处于小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照居住区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执行。用地规模处于组团与小区之间的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照小区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执行。

③用地规模小于1公顷的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照组团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执行。旧城改造项目且用地周边公建配套项目较为完善的,其各项控制指标可适当增加,最大不超过组团控制指标的1.25倍。 ④本表规定的指标为上限。 4.1.5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用地应当配套建设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居住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规模,必须与居住用地人口规模相适应。人口规模测算,应以每户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1标准户,针对开发地块内平均每户住宅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解困小区,标准户值应取80平方米/户,针对开发地块内平均每户住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别墅区,标准户值应取120平方米/户,即在100平方米/户的基础上设定±20%的调整系数换算成标准户。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规模,应按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配套不少于6平方米配套公建控制(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一标准户,每标准户3.2人。)

2 居住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和设置要求,应当符合表4.1.5的规定。

3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与住宅用地不宜混合,在密度一、二区内新建或改建的居住用地如果符合以下规定,住宅楼可在裙房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1) 各类用地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物规划布局合理;

2) 住宅楼临城市商业街;

3) 该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无需独立用地。

4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独立用地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开发地块建设总量完成80%前实施完成。 4.1.6 绿地景观系统

1 居住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绿地及休憩地,以保证较好的居住环境。居住区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2 居住区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带状、块状绿地。

3 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公共绿地人均指标应当分别不少于1.5平方米、1平方米、0.5平方米。

4 公共中心绿地应满足居民休憩、散步、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其他带状、块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得少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且至少应当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公共绿地应当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5 旧城改造各级居住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5%,新区各级居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

6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应满足以下表格和图示要求,面积及其起止计算还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表4.1.6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 封闭型绿地 南侧多层楼 L ≥1.5 L2 L ≥30 m S1≥800 m2 S2≥1000 m2 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以下图式为绿地参考示意 封闭型院落式组团绿地1 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组团绿地面积(图中所示上方为北向)

开敞型绿地 南侧多层楼 L ≥1.5 L2 L ≥30 m S1≥500 m2 S2≥600 m2 南侧高层楼 L ≥1.5 L2 L ≥50 m S1≥ 1200m2 S2≥ 1400m2 南侧高层楼 L ≥1.5 L2 L ≥50 m S1≥1800 m2 S2≥2000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