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TJ7标工程工程2(塔吊) 下载本文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塔吊基础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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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技术措施

塔吊

1、塔机的安装

(1) 准备工作:清理场地,汽车吊进场,备好常用工具及测量仪器,配好有关工作人员。

(2) 将基础节或过渡节通过高强度螺栓和基础紧固,安装一个加强标准节,调整塔身垂直度≤1/1000。注意基础节上有爬梯的一面塔身要与建筑物垂直。

(3) 塔身标准节,用汽车吊安装。标准节与基础节用高强螺栓连接。 (4) 用汽车吊安装活动节(含液压装置的爬升架)。 (5) 用汽车吊安装转盘(上下支座、回转机械、回转支承)。 (6) 用汽车吊安装塔尖(包括二节拉杆、滑轮)。 (7) 用汽车吊安装平衡臂。 (8) 汽车吊安装司机室。

(9) 用汽车吊安装现场组装好的大臂(包括含小车、以及拉杆)。 (10) 用汽车吊安装满载平衡箱中的平衡重块。

(11) 调整好安全装置,通电试运转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调整高速和低速档、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12) 通过液压装置调整活动节加标准节使塔身不断上升,有指挥和备专管人员在白天操作。

2、塔机的拆卸

将塔机旋转至裙房屋顶或空地上进行拆卸,保证该区域无影响拆卸作业的任何障碍。拆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即后装的先拆,先装的后拆。具体步骤如下:

(1) 通过爬升架液压装置调整塔身高度,即降低高度并逐节取下标准节。 (2) 每下降一段即拆掉一层连墙附着架附着杆。

(3) 塔身降至最低,用钢管支架支牢吊臂及平衡臂,人工用起重架及葫芦卸下平衡臂(先卸一块),分段卸下吊臂并人工移到边上。

(4) 取下平衡箱及平衡臂。

(5) 卸下司机室、塔尖、转盘等回转机构。 (6) 卸下活动节、标准节、基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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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利用汽车吊和卡车吊运塔机各部件。 (8) 拆除混凝土承台。 3、维护与保养:

(1) 机械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以保证制动的灵活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异物即用汽油洗净。

(2) 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部分的润滑按照润滑指标进行添加或更换。

(3) 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股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 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联结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联结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所有联结销轴必须带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5) 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械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械与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回转大齿圈的中心线平行,回转小齿轮与大齿轮圈的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6) 在运输中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经常检查节构联结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

4、塔吊的操作使用

(1) 塔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和使用方法,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非安装维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爬塔机。

(2) 塔机的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度,风力不得大于6级。

(3) 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4) 在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原则上不许使用。

(5) 塔顶必须定机定人,专人负责,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擅自进行操作。在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二个以上。

(6) 司机操作必须严格按“十不吊”规则执行。 (7) 塔上与地面用对讲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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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监测监控

塔吊基础沉降观测半月一次。垂直度在塔吊自由高度时半月一次测定,当架设附墙后,每月一次(在安装附墙时必测)。

当塔机出现沉降,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范围时,须进行偏差校正,在附墙未设之前,在最低节与塔吊机脚螺栓间加垫钢片校正,校正过程用高吨位千斤顶顶起塔身,顶塔身之前,塔身用大缆绳四面缆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起顶塔身当附墙安装后,则通过调节附墙杆长度,加设附墙的方法进行垂直度校正。

四、 应急预案

1、目的

提高整个项目组对事故的整体应急能力,确保意外发生的时候能有序的应急指挥,为有效、及时的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把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制定本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等构成。

(1) 领导各单位应急小组的培训和演习工作,提高应变能力。

(2) 当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救险的人员、器材、车辆、通信和组织指挥协调。

(3) 负责准备所需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

(4) 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指挥,控制事故的扩大,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3、应急反应预案 (1) 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应逐级上报,并联络报警,组织抢救。

(2)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逐级上报:一般为现场事故知情人员、作业队、班组安全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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