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doc 下载本文

中压系统与高压系统。不同压力等级的风管,可以适用于不同类别的风管系统,如一般通风、空调和净化空调等系统。这是根据当前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发展的需要和风管制作技术水平状况而提出的。表4.1.5中还列举了三个等级的密封要求,供在实际工程中选用。4.1.6镀锌钢板及各类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影响其保护层防腐性能的焊接连接方法。4.1.6镀锌钢板及含有各类复合保护层的钢板,优良的抗防腐蚀性能主要依靠这层保护薄膜。如果采用电焊或气焊熔焊焊接的连接方法,由于高温不仅使焊缝处的镀锌层被烧蚀,而且会造成大于数倍以上焊缝范围板面的保护层遭到破坏。被破坏了保护层后的复合钢板,可能由于发生电化学的作用,会使其焊缝范围处腐蚀的速度成倍增长。因此,规定镀锌钢板及含有各类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采用破坏保护层的熔焊焊接连接方法。4.1.7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和其他方法密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4.1.7本条文对风管密封的要点内容,从材料和施工方法上作出了规定。4.2主控项目4.2.1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1的规定;不锈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2的规定;铝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3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4.2.1、4.2.2风管板材的厚

度,以满足功能的需要为前提,过厚或过薄都不利于工程的使用。本条文从保证工程风管质量的角度出发,对常用材料风管的厚度,主要是对最低厚度进行了规定;而对无机玻璃钢风管则是规定了一个厚度范围,均不得违反。无机玻璃钢风管是以中碱或无碱玻璃布为增强材料,无机胶凝材料为胶结材料制成的通风管道。对于无机玻璃钢风管质量控制的要点是本体的材料质量(包括强度和耐腐蚀性)与加工的外观质量。对一般水硬性胶凝材料的无机玻璃钢风管,主要是控制玻璃布的层数和加工的外观质量。对气硬性胶凝材料的无机玻璃钢风管,除了应控制玻璃布的层数和加工的外观质量外,还得注意其胶凝材料的质量。在加工过程中以胶结材料和玻璃纤维的性能、层数和两者的结合质量为关键。在实际的工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不使用一些加工质量较差,仅加厚无机材料涂层的风管。那样的风管既加重了风管的重量,又不能提高风管的强度和质量。故条文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厚度,为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另外,无机玻璃钢风管如发生泛卤或严重泛霜,则表明胶结材料不符合风管使用性能的要求,不得应用于工程之中。4.2.2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1或表4.2.2-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表4.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4.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用于高压风管系统的非金属风管厚度应按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材

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4.2.3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4.2.3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是指建筑物局部起火后,仍能维持一定时间正常功能的风管。它们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建筑物内的风管,需要具有一定时间的防火能力,这也是近年来,通过建筑物火灾发生后的教训而得来的。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防火功能的正常发挥,规范规定了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密封垫料不仅必须为不燃材料,而且其耐火性能还要满足设计防火等级的规定。4.2.4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4.2.4复合材料风管的板材,一般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能的材料所组成,它具有重量轻、导热系数小、施工操作方便等特点,具有较大推广应用的前景。复合材料风管中的绝热材料可以为多种性能的材料,为了保障在工程中风管使用的安全防火性能,规范规定其内部的绝热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是对人体无害的材料。4.2.5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

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1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2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3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4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5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m2。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见本规范附录A)。4.2.5风管的强度和严密性能,是风管加工和制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达到。风管强度的检测主要检查风管的耐压能力,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性能。验收合格的规定,为在1.5倍的工作压力下,风管的咬口或其他连接处没有张口、开裂等损坏的现象。风管系统由于结构的原因,少量漏风是正常的,也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过量的漏风,则会影响整个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能源的大量浪费。因此,本条文对不同系统类别及功能风管的允许漏风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允许漏风量是指在系统工作压力条件下,系统风管的单位表面积、在单位时间内允许空气泄漏的最大数量。这个规定对于风管严密性能的检验是比较科学的,它与国际上的通用标准相一致。条文还根据不同材料风管的连接特征,规定了相应的指标值,更有利于质量的监督和应用。4.2.6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2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4.2.6-1或表4.2.6-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