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 图文 下载本文

1 应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贮水调节和加压供水方案;

2 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

3 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3.3 建筑物内给水系统除要按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还要在条件许可时采用分质供水,充分利用中水、雨水回用等再生水资源;尽可能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 3.3.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

3.3.5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

2 静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3 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3.5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竖向分区要根据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材料设备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区供水的目的不仅为了防止损坏给水配件,同时可避免过高的供水压力造成用水不必要的浪费。

对供水区域较大多层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有时也会出现超出本条分区压力的规定。一旦产生入户管压力、最不利点压力等超出本条规定时,也要为满足本条文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3.5A 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3.5A 本条为新增内容,系与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有关内容相协调。 3.3.6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3.6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一般低层部分采用市政水压直接供水,中区和高区优先采用加压至屋顶水箱(或分区水箱),再自流分区减压供水的方式,也可采用一组调速泵供水,这就是垂直分区并联供水系统,分区内再用减压阀局部调压。

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若仍采用并联供水方式,其输水管道承压过大,存在不安全隐患,而串联供水可化解此矛盾。垂直串联供水可设中间转输水箱,也可不设中间转输水箱,在采用调速泵组供水的前提下,中间转输水箱已失去调节水量的功能,只剩下防止水压回传的功能,而此功能可用管道倒流防止器替代。不设中间转输水箱,又可减少一个水质污染的环节和节省建筑面积。

3.4 管材、附件和水表

3.4.1 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公称压力或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1 在工程建设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管件的允许工作压力,除取决于管材、管件的承压能力外,还与管道接口能承受的拉力有关。这三个允许工作压力中的最低者,为管道系统的允许工作压力。

3.4.2 小区室外埋地给水管道采用的管材,应具有耐腐蚀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管内壁的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2 埋地的给水管道,既要承受管内的水压力,又要承受地面荷载的压力。管内壁要耐水的腐蚀,管外壁要耐地下水及土壤的腐蚀。目前使用较多的有塑料给水管,球墨铸铁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当必须使用钢管时,要特别注意钢管的内外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常见的有衬塑、涂塑或涂防腐涂料(注意:镀锌层不是防腐层,而是防锈层,所以镀锌钢管也必须做防腐处理)。

3.4.3 室内的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注:高层建筑给水立管不宜采用塑料管。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3 室内的给水管道,选用时应考虑其耐腐蚀性能,连接方便可靠,接口耐久不渗漏,管材的温度变形,抗老化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地主管部门对给水管材的采用有规定时,应予遵守。

可用于室内给水管道的管材品种很多,纯塑料的塑料管和薄壁(或薄层)金属与塑料复合的复合管材均被视为塑料类管材。薄壁铜管,薄壁不锈钢管,衬(涂)塑钢管被视为金属管材。各种新型的给水管材,大多编制有推荐性技术规程,可为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提供依据。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塑料给水管由于线胀系数大,又无消除线胀的伸缩节,用作高层建筑给水立管,在支管连接处累积变形大,容易断裂漏水。故立管推荐采用金属管或钢塑复合管。 3.4.4 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压力的等级及使用温度,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铁壳铜芯和全塑阀门等。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4 给水管道上的阀门的工作压力等级,应等于或大于其所在管段的管道工作压力。阀门的材质,必须耐腐蚀,经久耐用。镀铜的铁杆、铁芯阀门,不应使用。 3.4.5 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1 小区给水管道从城镇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2 小区室外环状管网的节点处,应按分隔要求设置;环状管段过长时,宜设置分段阀门; 3 从小区给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户管起端; 4 入户管、水表前和各分支立管;

5 室内给水管道向住户、公用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

6 水池(箱)、加压泵房、加热器、减压阀、倒流防止器等处应按安装要求配置。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5 本条第5款中删除了关于在“配水支管上配水点在3个及3个以上时应设置”阀门的要求。本规范2003版第3.4.5条第5款的要求在住户、公用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接有3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上设置阀门,导致设置阀门过多。 3.4.6 给水管道上使用的阀门,应根据使用要求按下列原则选型: 1 需调节流量、水压时,宜采用调节阀、截止阀;

2 要求水流阻力小的部位宜采用闸板阀、球阀、半球阀; 3 安装空间小的场所,宜采用蝶阀、球阀; 4 水流需双向流动的管段上,不得使用截止阀; 5 口径较大的水泵,出水管上宜采用多功能阀。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6 调节阀是专门用于调节流量和压力的阀门,常用在需调节流量或水压的配水管段上。 蝶阀,尤其是小口径的蝶阀,其阀瓣占据流道截面的比例较大,故水流阻力较大。且易挂积杂物和纤维。

水泵吸水管的阻力大小对水泵的出水流量影响较大,故宜采用闸板阀。球阀和半球阀的过水断面为全口径,阻力最小。

多功能阀兼有闸阀和止回的功能,故一般装在口径较大的水泵的出水管上。 截止阀内的阀芯,有控制并截断水流的功能,故不能安装在双向流动的管段上。 3.4.7 给水管道的下列管段上应设置止回阀: 注:装有倒流防止器的管段,不需再装止回阀。

1 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接入小区或建筑物的引入管上; 2 密闭的水加热器或用水设备的进水管上; 3 每台水泵出水管上;

4 进出水管合用一条管道的水箱、水塔和高地水池的出水管段上。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7 止回阀只是引导水流单向流动的阀门,不是防止倒流污染的有效装置。此概念是选用止回阀还是选用管道倒流防止器的原则。管道倒流防止器具有止回阀的功能,而止回阀则不具备管道倒流防止器的功能,所以设有管道倒流防止器后,就不需再设止回阀。 1 此款明确只在直接从城镇给水管接入的引入管上。 2 此款明确密闭的水加热器或用水设备的进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如根据本规范3.2.5条已设置倒流防止器,不需再设止回阀)。由于住宅使用的热水机组容积均较小,无热水循环时发生倒流的可能性较小,故住宅户内没有设置热水循环的贮水容积不大于200L的热水机组,可不设止回阀。

4 此款明确了水箱、水塔当进出水管为一条时,为防止底部进水,在底部出水的管段上应装止回阀。

3.4.8 止回阀的阀型选择,应根据止回阀的安装部位、阀前水压、关闭后的密闭性能要求和关闭时引发的水锤大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前水压小的部位,宜选用旋启式、球式和梭式止回阀;

2 关闭后密闭性能要求严密的部位,宜选用有关闭弹簧的止回阀;

3 要求削弱关闭水锤的部位,宜选用速闭消声止回阀或有阻尼装置的缓闭止回阀; 4 止回阀的阀瓣或阀芯,应能在重力或弹簧力作用下自行关闭; 5 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止回阀;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8 本条列出了选择止回阀阀型时应综合考虑的因素。 止回阀的开启压力与止回阀关闭状态时的密封性能有关,关闭状态密封性好的,开启压力就大,反之就小。

开启压力一般大于开启后水流正常流动时的局部水头损失。 速闭消声止回阀和阻尼缓闭止回阀都有削弱停泵水锤的作用,但两者削弱停泵水锤的机理不同,一般速闭消声止回阀用于小口径水泵,阻尼缓闭止回阀用于大口径水泵。

止回阀的阀瓣或阀芯,在水流停止流动时,应能在重力或弹簧力作用下,自行关闭,也就是说重力或弹簧力的作用方向与阀瓣或阀芯的关闭运动方向要一致,才能使阀瓣或阀芯关闭。一般来说卧式升降式止回阀和阻尼缓闭止回阀及多功能阀只能安装在水平管上,立式升降式止回阀不能安装在水平管上,其他的止回阀均可安装在水平管上或水流方向自下而上的立管上。水流方向自上而下的立管,不应安装止回阀,因其阀瓣不能自行关闭,起不到止回作用。止回阀在使用中应满足在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

3.4.8A 倒流防止器设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环境;

2 排水口不得直接接至排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

3 应安装在便于维护的地方,不得安装在可能结冻或被水淹没的场所。 3.4.8B 真空破坏器设置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环境; 2 应直接安装于配水支管的最高点,其位置高出最高用水点或最高溢流水位的垂直高度,压力型不得小于300mm;大气型不得小于150mm; 3 真空破坏器的进气口应向下。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8A、3.4.8B 新增条文。正确的设置位置是保证管道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使用的重要保证条件。本条系引用国外标准中对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设置要求。从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本身安全卫生防护要求确定的。

3.4.9 给水管网的压力高于配水点允许的最高使用压力时,应设置减压阀,减压阀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例式减压阀的减压比不宜大于3:1;当采用减压比大于3:1时,应避开气蚀区。可调式减压阀的阀前与阀后的最大压差不宜大于0.4MPa,要求环境安静的场所不应大于0.3MPa;当最大压差超过规定值时,宜串联设置;

2 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

注:1 当减压阀串联使用时,按其中一个失效情况下,计算阀后最高压力; 2 配水件的试验压力应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计。

3 减压阀前的水压宜保持稳定,阀前的管道不宜兼作配水管;

4 当阀后压力允许波动时,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阀后压力要求稳定时,宜采用可调式减压阀;

5 当在供水保证率要求高、停水会引起重大经济损失的给水管道上设置减压阀时,宜采用两个减压阀,并联设置,不得设置旁通管。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3.4.9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给水管网使用减压阀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1 限制比例式减压阀的减压比和可调式减压阀的减压差,是为了防止阀内产生汽蚀损坏减压阀和减少振动及噪声。本条第1款补充了减压比较大及减压压差较大时采取的措施。 2 防止减压阀失效时,阀后卫生器具给水栓受损坏。 3 阀前水压稳定,阀后水压才能稳定。

4 减压阀并联设置的作用只是为了当一个阀失效时,将其关闭检修,使管路不需停水检修。减压阀若设旁通管,因旁通管上的阀门渗漏会导致减压阀减压作用失效,故不得设置旁通管。 3.4.10 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减压阀的公称直径宜与管道管径相一致;

2 减压阀前应设阀门和过滤器;需拆卸阀体才能检修的减压阀后,应设管道伸缩器;检修时阀后水会倒流时,阀后应设阀门; 3 减压阀节点处的前后应装设压力表;

4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

5 设置减压阀的部位,应便于管道过滤器的排污和减压阀的检修,地面宜有排水设施。 3.4.11 当给水管网存在短时超压工况,且短时超压会引起使用不安全时,应设置泄压阀。泄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