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特殊业务处理-上市必看 下载本文

综上,国金证券认为:发行人前身川润集团出资设立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已自行纠正,发行人已依法规范运作三年以上,上述问题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律师发表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川润集团股东未及时出资到位及出资不规范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评述

1、个人认为,川润股份历史上的出资瑕疵还是比较严重的。不仅有不符合规定的分期出资行为也有非货币出资超标的问题,不仅有实物资产出资不评估的问题也有后续出资以实物代替货币资金的问题,并且甚至或许还会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2、当然,川润股份能够成功化解难题最重要的因素不是中介结构处理得好,而是问题已经在申报期之外,对于公司现在及将来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

3、该案例的处理思路还是值得借鉴,五件套的处理还是很清楚的。另外,这也给我们一个思路,对于历史出资问题还是相对宽容的态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