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大会主席团成员(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主席团还可设立常务委员会)、秘书一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大会秘书处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 5 、召开本届市、县(区)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并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按惯例,在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要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市、县(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一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一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期;代表报到的具体时间、地点;代表及代表团报到的注意事项;有关要求及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同时,向列席人员、来宾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会议通知。 二、预备会议阶段
进入会议阶段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派员到会指导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市、县(区)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好大会选举办法,做好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上下信息。预备会议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 、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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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市、县(区)党委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布臵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2 、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主要内容是: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议程和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3、召开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主要任务是:党委主要负责入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4 、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主要任务是:听取市、县(区)党委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5 、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要议题: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审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正式会议阶段
党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特别是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产生大会领导机构并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后,即可正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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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一)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
1 、举行市、县(区)党代表大会开幕式。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即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的第一次大会。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经市、县(区)党委提议,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以邀请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负责同志;不是代表的上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有一定影响的无党派爱国人士列席大会。
2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规定人数,能否开会等)。(2)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3)奏(唱)国歌。(4)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审议)。(5 )宣布休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大会执行主席主持(主持人通常是党委的一位副书记)。主持人在确认出席会议的代表符合规定人数,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的情况下,可按事先拟定的主持词主持会议。
会前,要将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发给与会代表。 (二)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
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包括审议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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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和其他文件等。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是党代表大会履行党章所赋予的职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党代表大会议程中的重要内容。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一般是在党代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以党代表大会代表团为讨论单位,具体酝酿讨论时间和方式,根据文件内容而定。
1 、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 2 、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每次主席团会议之前是否召开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同)。
会议议题是: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县(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市、县(区)党委关于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这些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臵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关于选举办法。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必须按照党章和《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党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一般由组织部门负责起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和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志进行修改,提交党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一般由组织部门或党委和纪委指定专人负责起草,分别由会议主持人提交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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