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业道德专题讲座学习笔记第九讲 下载本文

第九讲 文质彬彬:公务礼仪礼貌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肖群忠

导言 公务员道德不仅有其明确的包含深刻道德内容的行为规范,也有公务活动所必须的公务礼仪以及公务员的文明礼貌,这不仅是政务活动进行的必要规范和程式,也是公务人员良好文明素质的体现。

一、礼的概念及其与道德的关系

1、礼的广义与侠义。礼有广狭二义,在中国古代,最广义的礼,泛指典章制度、一切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节文,这包括法令、制度、风俗、道德、礼仪等等。在中国文化中,礼具有宗教、文化、政治、道德等多重意义。于宗教,它是一种祭祀的仪式和礼节,在文化,它是一种观念和习俗,在政治,它是一种典章制度和法度,在道德,它是道德规范和礼仪,在个人它则体现为礼节和礼貌。

狭义的礼指道德和礼仪、礼节和礼貌;其实这又是一次道德内部的广狭之分。这种层次上礼的广义是一切道德的代称,因为礼确实是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礼的狭义则是专指礼仪和礼貌。

礼仪礼貌的具体内容:第一,礼节是人们在交际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约定俗成的和惯用的各种行为规范之总和。外在性、礼仪性:介绍、握手、打招呼、鞠躬、拥抱、亲吻、举手、脱帽、致意、名片、电话、约会、宴会等。第二,礼貌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良好的言谈和行为,态度和蔼,举止适度、尊重他人、彬彬有礼是礼貌的基本要求。第三,礼仪指人的外表,包括仪容、服饰、体态等,这是个人自尊尊

人的表现。第四,礼仪指行礼的具体过程或程序。它是一种比较正规、隆重的礼仪形式。如婚礼、葬礼;开业、欢迎仪式、升旗仪式、签字仪式、捐赠仪式、剪彩仪式、颁奖仪式、学位授予仪式、宣誓就职仪式等等。第五,礼俗即民俗礼仪,它是指各种风俗习惯,是历史的、民族的。

2、礼仪礼貌和道德的关系。礼貌欲道德虽都是人与人之间相交的行为准则,它们虽有联系但又是有区别的。

礼貌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标的、表示香花尊重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虽然也是一种处理人与人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它虽然也要欲社会舆论、传统习惯为维持手段,但它的主要特点和价值是以人的内心自觉信念为根本维系手段的一种行为规范,在这一点上,它既不同于法律的强制,也欲礼貌不尽相同。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规则形式的外在性、他律性与内在性、自律性。第二,正因为存在着上述差异,所以在人的行为中礼貌与道德可能有某种分离和对立,即有礼貌并不代表必然有道德,有道德有时不一定有礼貌。第三,礼貌与道德所包含的内容上既有重合又有差异。礼貌只是道德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它是道德中那些基本的、外在的、表象的部分,它是社会公德的一部分内容,而道德作为一种行为规范,要比礼貌包含着更为丰富的内容。与其说礼貌是一种美德,还不如说礼貌是一种文明人的素质更为准确。第四,两者在产生上是不同步的。

礼貌与道德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一方面,道德是礼貌的内在

精神基础。道德可以提升礼貌的真诚性、自觉性。礼貌只有与内在道德精神相结合,才能真正表达对他人的友善和尊重,否则则是一种伪善。一个对他人心存善意和敬意的人,也必然会自觉的、更多地通过自己的礼貌行为表现出对他人的敬意,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道德是礼貌行为的内在精神动力。另一方面,礼貌行为可以引发和培养道德,可以显示表现道德,可以在行为层面保障道德的实施。

以礼“引”德:礼仪、礼貌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人们加强道德修养。礼仪礼貌虽然只是美德的外表,但却是美德产生的根源。

以礼“显”德:礼仪作为一种道德精神的外在形式,可以显现人们的道德水平。礼貌和道德,实际上是一种本质和现象的关系。道德是礼貌的内在本质,礼貌是道德的外在表现。

以礼“保”德:礼仪礼貌作为一种操作性强德道德规范,可以“保证”道德原则的实施。通过礼仪教育和训练,可以帮助人们增强内心的道德信念,掌握正确的行为准则,在社会交往中进行标准化操作,从而保证道德原则的实施。

二、礼的实质和作用 1、礼的实质。

第一、分与和:上下政治秩序的维持。礼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制之名”、“人之规范”,其宗旨在于维护等级制度。因此,礼的根本精神,原则是“分”、“别”、“序”,即辨别、规定等级区分,使等级关系有序化。礼的任务在于使人“明分”,礼的效应则是使人“安分”。

一方面要有分、明份,但过于强调这种等级差别,就会形成不同阶层的对立,因此,礼一方面要严格等级区分,另一方面又力图调和等级对立。所以,分、别固是礼的精神原则,而“和”同样也是礼的精神原则。孔子弟子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为了实现等级间的调和,礼在协调、处理人际关系时提出了双向要求,即不仅对臣、子、妻、卑、贱、幼一方提出了要求,也对君、父、尊、贵、长一方提出了要求。只有人际关系的双方都遵守各自的道德准则,等级制度才能稳固,社会秩序才能安宁。

第二,敬与让:礼的道德实质。不仅要敬天、敬神,而且要敬人,这个人,不仅是上位者,而且也是下位者,有德之人,应敬一切人,对一切人均应以礼相待。不仅敬贤者、能者、贵者,而且对不肖、无能者、贱者也不可轻侮、无礼,因此,礼德伦理精神本质首先是敬。恭敬他人是持礼德的人对他人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行为方式,离开了敬,那么,礼就变成了虚伪的伪装和欺骗。孟子明确讲:“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公孙丑上》)《左传》也明确说:“让,礼之主也。”(襄公十三年),辞让不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行为上的利益让度。它与争是相反的,争破坏人际的和谐,而让恰恰能维持这种和谐。虽然恭敬与谦让在分别使用时具体含义、要求不尽相同,但两者之间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两者都是要求自身“辞尊居卑”(朱熹语)。因此,古人或以恭敬释礼,或以谦让释礼,或两者并释。总之,在古人看来,礼与敬、让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古来又有礼敬、礼让之说。

第三、内情与外行:礼的实践机制。古人强调,礼不可停留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