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例说理、诠释安规(变电部分) - 图文 下载本文

号主变室内将2号主变两侧接地线挂上,且打开城柏3511进线电缆仓网门,将11档竹梯放入到网门内。待彭大钧接好将2号主变及城柏3511由冷备用改检修状态命令后,寻找到朱立时,发现2号主变两侧接地线已接好。彭为弥补2号主变的现场操作录音的空白,即在城柏3511进线电缆仓处边与朱立一起唱复票以补2号主变两侧挂接地线这段操作的录音,边在做城柏3511进线电缆头处验电的操作。当朱立在验明城柏3511进线电缆头上无电后,未用放电棒对电缆头进行放电,即进入电缆仓爬上梯子准备在电缆头上挂接地线,彭未及时制止纠正其未经放电就爬上梯子人体靠近电缆头这一违章行为。这时朱立右手掌触碰到城柏3511线路电缆头导体处(时间约6时57分),左后大腿碰到铁网门上,发生电缆剩余电荷触电,朱随即从梯上滑下,彭急上前将其挟出仓外,并对朱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急救,抢救无效死亡。

暴露问题:1、朱立违章擅自单人到2号主变室挂接地线,失去监护操作。2、监护人彭大钧与朱立后补现场操作录音,有隐瞒违章行为。3、在未对城柏3511线进行放电,朱就碰触设备;监护人彭大钧未及时制止纠正,构成严重违章。

案例三一:站内10kV设备改造线路反送电地线脱落,造成作业人员触电重伤

4月3日,廊坊供电公司变电工区变电一班进行香河110kV变电站10kV设备改造工作,工作班成员张策在工作过程中触电灼伤。工作任务为香河110kV变电站221开关更换、保护改造、B相加装CT。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为在221-5刀闸(母线侧刀闸)开关侧挂地线一组并在刀闸口加装绝缘隔板、在221-2刀闸(线路侧刀闸)线路侧挂地线一组。16时左右进行221-2刀闸与CT之间三相铝排安装,当时张策在221开关柜内右侧进行A相接引、校正A相铝排,约16时10分,221线路来电,造成工作班成员张策触电灼伤,随即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原因分析:221线路来电是由于香河110kV变电站214城西路对221城中路放电造成的。221城中路、214城西路为香河110kV变电站六回同塔架设的线路,属廊坊农电系统香河供电局管辖,位于上层的214城西路为运行线路,导线为LGJ-95,当时负荷为320A,由于214路负荷较重导致弧垂过大对下层221城中路放电。现场检查221-2线路侧地线处于脱落状态,因此214城西路对221城中路放电造成了人员触电。

案例三二:现场施工电源违反规定,拆线时造成触电死亡

1995年8月25日,XX电力试验研究所在XX发电厂的试验,下午4时55分开始试验,晚上8时局放试验结束,试验电源全部断开,此后,开始进行试验现场仪器、设备的收拾、整理工作。当大部分现场整理工作已结束,在8时30分左右,高X在收专用保护接地裸铜线的过程中,因用手脱开并触及碘钨灯照明就近接地引线(注:经查属违章一相一地方式)的裸露端发生触电,同时临时照明碘钨灯灭,人仰面倒在C相变压器蓄油坑边。后经抢救无效于21时20分死亡。

案例三三:电动工具漏电,漏电保安器不起作用造成触电死亡

XX电厂基建过程中,电厂筹建处根据二航院提出对原设计的修改需在码头混凝土面层切割伸缩缝。1997年7月10日早上,分包上海三航局码头施工任务的邳州工程处扬州三厂码头工程工地负责人袁冠宗分配瓦工吴XX与木工袁弹线,瓦工邵XX操作切缝机沿线切缝,11时45分左右,邵到距操作点5米左右的江边提水,吴即擅自操作切缝机,在邵返回切缝机旁刚要给机器加水时,听到吴“啊唷”一声昏倒在地,邵判断为触电,接着呼救,这时在50米左右远处清理妨碍弹线的黄砂的袁和工地上通州市的几名施工人员也赶到,由袁做人工呼吸,邵与工地办公室联系,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分析原因为切缝机橡胶电源线被其外壳磨损,铜芯线碰及设备金属外壳;控制切缝机电源的配电箱虽有漏电断路器,但未正确接线,设备外壳也未按要求接地或接零保护,发生事故进未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案例三四:接地线装设不当,拆时造成触电重伤

XX发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进行1124线由运行转入检修,线路由110kV旁路开关代操作时,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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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戴XX,操作人李XX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令操作人将开关线路侧地线接挂在线路闸刀的进线铡闸刀刀头上,离带电设备距离仅有1300㎜,幸白天空气湿度较干燥,当时未酿成人员伤害。

下值接班进行复役操作时,班长向操作人员竺X、张X发出该项指令时说了句“拆接地线时当心些”,监护人竺X拆除出线闸刀手柄上“不许合闸”、“止步,高压危险”牌后,执行“拆除1124线开关线路侧地线一组”时,看到地线接地出线闸刀进线侧的闸刀刀头上,就发令给操作人张X拆除该组地线,操作人亦执行操作,并黄相接地线拆下,问接地线要扔下否?监护人让其放在格栅上,待三相拆下后一同拿下,此时监护人在扑克操作票内容时,听到“轰”的一声,操作人身上有火团,并人格栅上掉下。遂即送医院抢救,诊断为II、III度烧伤面积达44%。

第五节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一、《安规》条款: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9)。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对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

4.5.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2-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应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10要求。

4.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5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严禁越过围栏。

4.5.6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5.7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8 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

二、“以例说理、诠释安规”。

1、本章诠释。

本章节是变电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的技术措施之一,只有在完成上述四项安全技术措施后,方能许可工作,运行、检修人员需熟悉本章节内容。特别要掌握六种标示牌装设的地点和要求等。

2、一些要求。

1)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完全掌握本章节内容;

2)生产单位领导、管理人员以及检修、试验人员需熟悉本章节内容;

3)新进人员、转岗人员需经过本章节内容的现场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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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撑案例。

案例三五:现场悬挂标示牌不规范,造成工作人员采油样时触电死亡

2002年4月28日13时20分,一次变工区主任金吉顺在接到北台一次变66KV电容器组电抗器(B相)进水的通知后,于14时10分电话通知工区运行专工王云旭和检修班长房勇,到北台一次变检查进水电抗器并采油样进行复检;随后金吉顺又电话通知北台一次变当值值班长林英,配合作业组成员取油样,并根据需要布置安全措施。值班长林英安排当值主值班员陈旭负责布置安全措施,陈旭随后将一面“在此工作”旗和“在此工作”牌放在电容器组围栏外侧的地面上,待作业组履行工作手续时,再将“在此工作”旗和牌放在工作地点。

15时,专工王云旭、工作负责人房勇、工作组成员刘威(死者,男、25岁,1996年参加工作,全民工)等人共同驱车到达北台一次变。工作负责人房勇到主控楼取材料库钥匙,以便拿出油盘等作业工器具;专工王云旭沿巡视道巡视完主变后与携带油盘等工具的房勇一同来到电容器组围栏外侧。观察完设备后,约15时10分,工作负责人房勇正要到主控室办理开工手续时,忽然听到“呲啦”放电声,王云旭、房勇一同跑到放电地点,发现作业组成员刘威仰躺在电容器组西刀闸下的草地上,呼吸急促,身体左侧放有一面“在此工作”旗。二人立即对刘威进行了人工呼吸急救,同时工作负责人房勇拨打120急救电话。约20分钟后急救车赶到,刘威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六:现场安全措施设置不当,人员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身感电重伤

4月15日9时30分至12时00分,大板一次变66KV大塔线计划停电,工作任务是大塔线226开关、电流互感器和线路耦合电容器高压试验和清扫检查。工作组共7人,倪凤祥为工作负责人,工作分工是检修2人(倪凤祥、张雨波)配合高压试验3人拆卸设备端子,运行2人清扫磁瓶。10时05分工作负责人倪凤祥办理完工作票许可手续,在现场交代完工作票后开始工作。倪凤祥让张雨波监护,他亲自登上线路耦合电容器拆卸引线端子。在倪凤祥进行耦合电容器引线拆除过程中,张雨波在未与倪凤祥联系的情况下自行拆除大塔线226开关和电流互感器引线,因66KV大塔线耦合电容器实际位置在相邻带电的大林线215间隔线路出线的下方,耦合电容器处的围栏开口处正对着大林线215丙刀闸、CT、开关方向,张雨波误认为大林线215间隔是停电的226间隔,直接登上大林线215间隔内开关构架,造成A相开关法兰接线板对其右手放电,张雨波触电后从2米高的构架上方跌落地面经现场抢救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检查发现张雨波右手、右脚、左脚有放电烧伤痕迹。

案例三七:擅自移开遮拦进入带电间隔造成人身触电

12月初,变电公司变电三队接受工作任务:在10kV金桥开关站原金将线开关柜内新安装真空开关一台。变电三队接受任务后,由工程科人员带队、工作负责人等参加,进行了现场查勘并编制三措计划书报批。闵朝为该项工作的施工负责人。12月6日,施工负责人闵朝带领工作班人员前往金桥开关站进行工作,办理了编号为2002120601的第一种工作票。城区供电局监控班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向施工队伍交待现场后,于当日10:45许可工作。该工作的计划工作时间为12月6日9时0分至12月30日16时0分。12月16日,施工负责人闵朝带领工作人员共5人前往金桥开关站继续工作。闵朝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范围、内容和安全措施后,分组进行工作。11:36左右,闵朝在做开关至刀闸的连线时,为了量尺寸,擅自移开遮拦,解开10kV九江Ⅱ线695开关柜的防误装置进入间隔(此间隔作为金桥开关站的备用电源,开关和刀闸均在断开位置,6953刀闸出线侧带电),导致人身触电事故。

第五章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一、《安规》条款:

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必须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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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5.2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5.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作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以例说理、诠释安规”。

1、本章诠释。

本节重点是“严禁约时停、送电”。值班调度和运行人员必须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2、一些要求。

1)运行人员需掌握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内的操作规定和执行流程,严禁和线路作业人员约时停、送电;

2)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

3、支撑案例。

案例三八:6月3日华东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生了一起带工作接地线合闸的恶性误调度事故。事情经过:

由于无锡工业新区新建两条公路,要求220千伏望胶2248相应进行拆旧建新的工程。(工程总计新建25基铁塔及相应线路)。5月31日起为满足公路施工要求,望胶2248线路停电。在望胶2248线路停电期间,望亭电厂突然针对望胶2248线路厂内部分设备提出了工作申请,并经网调批准同意。

6月3日网调调度员仅根据望亭电厂的工作申请单,对望胶2248线进行了复役操作拟票,遗漏了望胶2248线路施工的工作申请单。有关调度员在审核望胶2248复役操作票时,也未经仔细核对和检查,即将操作票内容分别预发给望亭电厂和220千伏胶山变电站。

下午15时30分望亭电厂汇报望胶2248工作结束,具备复役条件。调度员还是未能仔细进行核对和检查,且疏忽了调度模拟屏上望胶2248线路“有人工作”的警示标志。在望胶2248线路热备用后,17时03分发令合望胶2248线路望亭侧开关,导致望胶2248线路望亭侧开关带线路工作接地线合闸,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第六章 带电作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安规》条款: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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