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
程、规范
2. 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设计批复 3. 工程所在地计委、建委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设计批复 4.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6. 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第四章 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及设计单位、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内容主要有: 1. 编写每个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控制计划、实施细则,并组
织实施;
2. 协助业主审查和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总承包单位选择的
分包单位;
3.审查承包商提报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及资格; 4. 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5. 起草有关工程建设合同,协助项目业主进行合同谈判,做好合
同管理工作;
6. 全面负责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核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和标准;对隐藏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签认和验收;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检查监督施工的安全、防护和卫生措施;
7. 控制工程进度计划。根据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单位的饿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签收承包单位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督促承包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8. 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编写投资控制计划;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认定完成的工程数量,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建设费用的支出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后支付的规定;定期比较实际付款与投资计划,进行动态控制;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核有关索赔文件。提出处理意见;
9. 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 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签订质量问题责任。保修期内定期回访,监督承包商落实保修责任;
11. 协调业主、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调解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12. 做好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向项目业
主移交有关建设监理资料;
13. 及时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反映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监理管理组织
巡查组 公司监理部
总 监
巡查组
监理组的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及内业 (1)负责本工程项目范围内“三大控制”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工作。
(2)负责本工程项目计划、统计、资料信息工作,每月28日编写好监理月报报监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