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下载本文

6、严禁收入款项的坐收坐支和体外循环,严肃资金解缴纪律,严格缴存时限。3000元以下的现金收入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3000元以上的现金收入必须在当日交存。

7、票据管理员要建立票据领用核销登记簿,实行领、核双项签字;要经常盘点结存的票据,及时向主管部门核销、领用票据,确保票据供应;要每季组织清查,并向所长报告票据领、发、核、存情况。

8、财政所至少每半年结合内部审计进行互查互审和业务评比,要定期组织票据全面清理盘点,实行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专柜保存票据,确保票据安全;核销的票据存根要纳入单位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十四、廉洁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政务公开,遵守公开办事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准参与经商、入股分红;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游山玩水。

4、定期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着力排查解决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5、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负责制,所长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