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下载本文

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及其产品数据表复印一份,同《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同时将《使用登记证》和签署意见、盖章的《使用登记表》、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一同交还使用单位。采用信息化

网络进行使用登记、能够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相关数据库的地区,可以不采用纸质的申报方式。

第三十二条 制造资料齐全的新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在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但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或者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缩短检验周期的除外。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由使用单位在办理使用登记时提出,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确定。首次定期检验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前款要求进行首次定期检验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向登记机关备案后可适当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三十三条 压力容器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章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条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压力容器变更登记时,如果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情况栏目中,填写变更情况。压力容器申重变更登记,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第三十四条 压力容器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五条 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压力容器,在封存后30 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六条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压力容器,移装后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七条 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

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移装完成后,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

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八条 压力容器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原《使用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登记资料全部移交压力容器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但是不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并且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并且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一)在原使用地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二)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三)无技术资料的;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的除外);

(五)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改造维修的;

(六)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或者5级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的除外)。其中(六)项在通过改造维修逍除隐患后,可以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