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项目的推进落实。
3、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协议的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可书面催告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约;若违约方仍无实质性改善,并导致双方合作目标受到严重影响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2、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有关乙方的项目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或未完全实施,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3、乙方在甲方境内按招拍挂所购地块必须用作《XX生态观光园》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自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将此用地另行安排,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全部条款只对协议双方有效,不得作为其他使用,不得发布于任何公开媒体。
2、甲、乙双方对本投资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对外进行公开或泄密。
3、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完善。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协议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4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2018年 月 日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 月 日
5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