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本科部分)
一、项目建设目标
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引导和推进我校深化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实践问题,促进我校学生“追求卓越、自主发展”,有力推动我校“一学院一品牌,一专业一特色”、“学校、学院、专业特色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办学局面的形成。
二、立项范围
(一)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范围
2012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立项重点围绕省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以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为目标,优先支持学生受益面广的项目以及围绕我省高等教育教学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具体立项范围见附件1。
2010年立项的卓越项目和今年拟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各单位在推荐申报2012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时,请重点结合我校《“十二五”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十二五”教师教育专项规划》以及《2012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华师〔2012〕61号)。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范围 1.委托项目
学院办学特色建设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立项建设。 该类项目可同时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课程改革项目
促进我校学生“追求卓越、自主发展”,有力推动我校“一学院一品牌,一专业一特色”、“学校、学院、专业特色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办学局面的形成的课程改革项目。
该类项目可同时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优质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
能够提升大学生的精神品质,完善大学生的人格建构,平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促使大学生成为高素质的毕业生与负责任的公民公共选修课程,分人文与艺术、社会与国家、自然与科技、教育与心理四个类别。
三、申报条件
(一)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不重复进行同级别立项。
(二)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或其它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教改立项的、已入选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
四、申报名额
(一)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每学院(系)限报1项。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委托项目:每学院(系)限报1项。
2.课程改革项目每学院(系)限报3项。
3.精品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由相关院系组织申报,每个类别立项3门,共12门。
五、项目建设周期 二年。 六、材料要求
(一)各项目主持人将申报材料上交学院(系),由院系审核盖章并汇总后,于6月4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集中发送至zhangchanghai@scnu.edu.cn,汇总表见附件2。
(二)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委托项目、校级课程改革项目填写附件3。
(三)申报校级优质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填写附件4。 附件:1. 2012年度广东省教改项目立项指南(本科类)
2.教育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3.教育教学项目申请书
4.优质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1
2012年度广东省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本科类)
一、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1.高校研究性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2.跨学科(专业)培养人才的试验研究 3.产学研用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研究与实践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与探索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6.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及其他领域应用型卓越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7.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合作模式探索与实践
8.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培养过程及其辅助系统等整体优化改革探索与实践
9.基于大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本科教学模式研究 二、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
1.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的探索研究
2.分行业人才年度需求分析与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研究 3.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4.高校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5.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6.高校通识教育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7. 与国家职业(行业)标准相衔接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