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精华讲义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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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允许者 2)未经授权代理法人开户者 3)期限未满的市场禁入者

(这类人不能开立股票帐户、债券账户和基金账户 ) (三)开户流程和规定

规定:1、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直接受理。需要前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现场办理开户手续。

2、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可以通过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目前多数证券公司营业部都取得了开户代理资格,可以代理中国结算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流程:1、受理申请——审核——中国结算公司——予以配号——开户代理机构制作的证券账户纸卡

2、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一交易日生效。深圳证券账户当日开立,当日即可用于交易 (四)开立证券账户的要求 1、境内自然人开户要求

2、法人开户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附加条件: 营业许可证+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3、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 1)一般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

境外投资者---境内外名册登记机构---中国结算公司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开户要求

QFII---托管人---中国结算公司(选定券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中“持有人名称”为境内证券公司、托管人及合格投资者的全称

考点: B股的开户流程:先资金帐户,后证券帐户 B股的投资者:不包括境内法人

B股在上海为美元账户,在深圳为港币账户 4、特殊法人机构开户要求

1)特殊法人机构指需资产分户管理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 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2)证券公司:500万元注册资本1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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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经过银监会批准)、保险、基金、社保基金:1个产品 1个账户 ;企业年金:最多10个

(四)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

补办原号的证券账户卡:复制;

补办新号的证券账户卡:新开立账户和非交易过户

补办原号的上海证券账户卡:原开户代理机构或该证券账户托管的证券公司受理; 补办新号的上海证券账户卡或补办深圳证券账户卡,各开户代理机构均可受理。 (五)证券账户查询(了解即可 ) 二、证券登记

证券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发行人建立和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的行为 证券种类:股份登记、债券登记和基金登记

性质:初始登记(细分:发行、股票增发配股、基金扩募)、变更登记、退出登记 在我国,电子化证券登记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一)初使登记 1、股份登记:

1)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

网上发行:登记结算公司---主承销商专户---投资者帐户 网下发行:登记结算公司---投资者帐户

发行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 2)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

可流通部分在股权登记日(R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上海市场) 3)配股登记:未被认购且未予包销的部分,不予登记 2、基金登记(网上和网下发行) 1)基金登记申请表

2)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3)基金合同

4)中国结算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关于送股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送股股份的数量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送股比例及权益登记日闭市后所持股份决定 B.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送股登记申请表、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C.上市公司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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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送股登记无需投资者申报,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自动完成送股的股份登记 答案:ABCD 3、债券登记 记帐式国债登记

网上发行: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网下发行:发行人提供名册---结算公司 相关内容参见教材P102-105有关内容。

(二)变更登记: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执行并确认记名证券的过户的行为;投资者或账户划转,更改股东名册

1.证券过户登记。按照引发变更登记需求的不同,可以将证券过户登记划分为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过户登记(以下简称“集中交易过户登记”) 和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以下简称“非交易过户登记”)。

1)集中交易性过户:中国结算公司需要根据证券交易的交收结果在买方的证券账户上增加证券,在卖方的证券账户上减少证券,并相应在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

2)非交易性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股份协议转让、司法扣划、行政划拨、继承、捐赠、财产分割、公司购并、公司回购股份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原因,发生的记名证券在出让人、受让人或账户之间的变更登记 协议或行政划拨:交易所确认、向结算公司申请 财产分割:提供材料-结算公司审核-过户

司法扣划:扣划要求—托管证券公司协办—结算公司(其他)

2.其他变更登记。其他变更登记包括证券司法冻结、质押、权证创设与注销、权证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或回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或赎回等引起的变更登记。

(三)退出登记(股票终止上市后)

股票终止上市: 发行人或代办机构结算公司办理

发行人未按规定办理,结算公司将数据公证,视同退出

债券提前赎回或到期兑付的,其证券交易所登记服务业务自动终止,视同债券发行人交易所市场退出 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三、证券托管与存管 (一)证券托管

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二)证券存管(存管后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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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证券公司进而将投资者交给其持有的证券统一送交给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 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投资者———证券公司———中央证券存管机构 托管 存管 (三)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的托管制度

1998年4月1日,实行全面制定交易制度,只能指定一家(唯一性)

哪些情况下不得撤消指定交易:有交易、有申报、新股申购、回购、相关机构未允许的。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的托管制度

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未完成交收,不得转托管) (四)证券转托管

一席位------另一席位

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支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转托管可以撤单

同一证券公司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可转) 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入不可转) 第二节 网上发行申购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和类型

股票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 优点:经济性、高效性

在我国,绝大多数股票采用了网上定价发行 (二)网上发行的类型

1、网上竞价发行 (招标购买方式)

国际证券界通行做法:是一种由多家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并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

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唯一卖方,确定底价 投资者:买方,不低于底价和限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