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军 下载本文

易军,教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硕士;人大法学院博士人大哲学院博士后

研究领域:民法哲学、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 荣誉奖励:

1、《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

荣获2005年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 、《法律行为制度研究 —— 以私人自治为中心》博士学位论文,

2006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 第一届“佟柔民商法优秀博士论文奖 ”。

3、《中国民法继受中的体系问题研究》 荣获2008年秋季论坛一等奖。 4、《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性规范的范围与功能的反思》,荣获2009年秋季论坛一等奖。 5、《论人格权法定主义》 荣获2010年秋季论坛三等奖。 6、《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体系的重构》 荣获2011年秋季论坛一等奖。 代表成果:

1 、《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 2004 年第 6 期。

2 、《对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 事实判断说 ” 的质疑》,载《法学》 2004 年第 9 期。 3 、《私法上公序良俗条款的基本功能》,载《比较法研究》 2006 年第五期。 4 、《私人自治与法律行为》,载《现代法学》 2005 年第 3 期。

5、《民法上公序良俗条款的政治哲学思考—以私人自治的维护为中心》,载《法商研究》。 6、《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私法》,载《法学研究》 2006 年第一期。

7 、《人格权设定、一般人格权与侵权构成模式》,载《法学》2011年第八期。 8、《中国民法继受中的体系瑕疵与协调》,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五期。 9、《物权制度设计的正义维度与效率维度》,载《政治与法律》 2006 年第五期。 代表项目

1 、 2006 年度“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 ”:《生命科技的最新发展与民法的制度变迁》(项目批准号:06SFB3020 )

2 、 2007 年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法学方法论视角下民法基本原则的解释与适用研究》(项目批准号: 07CFX018 )

3 、 2007 年度“ 全国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私法与宪法、公法、社会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法际的调和与互动》(项目批准号: 200705 )

编者按:

为加强法学院校友工作,凝聚人大法律人身份共识,加强人大法律人共同体建设,宣传报道人大法律人发展成就,启迪在校学生成长成才,法学院党委决定推出“人大法律人”校友系列专访活动,组织在校学生采访优秀、青年校友,定期推出人物专访,叙说人大法律人多姿多彩的人生经历,感受曾经发生在人大法学院的动人故事??

“人大法律人”, 架起心灵的桥梁,感受榜样的力量。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校友名片:

易军,男,1975年出生,湖北仙桃市人。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佟柔民商法优秀博士论文奖”、“第一届法学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连续三届荣获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秋季论坛一等奖。著有《民法基础理论新视域》、《债法各论》、《民法总论》等著作,并即将出版《法律行为制度研究——立基于私人自治的阐释与反思》一书。

2001-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正文:

谦逊随和、语言朴实,这是笔者对易老师的第一印象。易老师先后在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和研究,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研室教授,从事民商法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这三所学校都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是什么使易老师与法律结缘,又是怎样的历程成就了今天学界的知名青年学者和学生们有口皆碑的好老师?笔者带着崇敬而又好奇的心对易老师进行了采访。

法学:无心插柳柳成荫

与其他早早立志学习法学的学者相比,当年作为一名在专业间不知如何选择的考生,易老师的法学之路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择的。与当时的同龄人一样,易老师在选择专业时,对自己将来要学习什么并没有理性的认识,机缘巧合之下,他考取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为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正式开启他的的法学之路。多年以后,正是当年的懵懵懂懂的选择,成就一位冉冉升起的学术新星。

在中南政法学院念完硕士以后,对法学产生了浓厚兴趣的易老师渴望有更高的平台去学习和交流,而当时在民商法学界执牛耳者,正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怀着对于民商法学的热爱和对那一批德高望重、学问高深的学者们的崇敬之情,他毅然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这一呆,就是五年。五年间,他不仅完成了对民商法学的学习,更是完成了在哲学院的哲学博士后研究。对于这段经历,易老师回忆道:“人大是一个综合性大学,除法学教育外,也是经济学、哲学、新闻学等方面的教育重镇。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逐渐对哲学、特别是伦理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博士毕业后,想从哲学的视角来研究民法,就选择进入哲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这种选择对他后来的研究方向产生了很大影响,现在,他依旧喜欢从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看待、分析民法问题,这也为学界的研究打开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审视法律行为制度;《法律行为成立“事实判断说”质疑》是从哲学、法理学视角审视、反思我国学界对法律行为成立定性的通说——“事实判断说”;《物权制度设计的正义维度与效率维度》,是从伦理学与经济学视角研究物权制度设计问题;《私人自治的政治哲学之维》是从政治哲学视角研究民法的私人自治原则;《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一文提出私人自治价值决定了民法具有抽象性、目的独立性、否定性、形式性、程序性、自治性、工具理性等形式主义品性的观点,完全可称作私人自治的法哲学之维。这些在学界有影响力的文章可看出他在融合法学与(道德、政治)哲学方面的不懈努力与创新。

教学:学生的成功就是最开心的事

从人民大学毕业以后,易老师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这对于性格文静,而又致力于研究民法的他来讲,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政法大学的学生中间,流传着关于易老师讲课中的各种小段子,“我可以基于伦理的情怀放弃我的债权,但不能够被强制性地要求基于伦理的情怀放弃我的债权”,“如果要求一个人基于兄弟的情谊去经商,我想不出三个月,他的子女就会沦为乞丐”等等。他开设的民法学原理、民商法前沿等各种课程,选课人数总是爆满,合同法尤其人气高,有一年课堂屡次扩容,最后选课人数竟超过千人。一位多年前上过易老师合同法的学生给老师发短信时,仍然念念不忘那“如诗般的合同法”,易老师在学生中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能够引起同学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我就觉得我从事的工作有了些许的意义。”易老师如此评价自己的教学工作。他指导的学生中,先后有多人获得法大“江平奖学金”、“学术十星”、“学术新人”等奖励。“我对此感到十分高兴”,他欣慰的说。 实际上,深奥难懂是法学学科给人的基本印象,尤其是初次接触法律的学生们。对于这些问题,易老师在课下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讲课不仅要口才好、临场表达吸引人,更要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教学与科研是分不开的,正是易老师渊博的知识面,深厚的法学功底,才能让他在短短的课堂时间内,深入浅出,将艰难晦涩的法学知识转化为美妙的音符,使上课的学生如沐春风般,孜孜不倦的吸取着知识的营养。

易老师能够为广大学生喜爱,不仅仅在于他的学识,还在于他那高尚的品格。平易近人、有问必有答是易老师留给广大学子们的印象。课堂上,他非常重视与同学们的交流;课后,他比较耐心的解答同学们的问题,经常时间长达一两个小时以致常常赶不上班车,只好乘坐并换乘几路公共汽车从昌平回城,但还是始终坚持。在采访过程中,一位同学动情地说,为提高同学们的写作水平,他要求课堂上近300位同学每人写一篇论文,令同学们诧异的是,他对每一篇都作了认真批改并提出了细致的修改意见,当同学们见到论文上满是批改的痕迹,高兴并十分感动。这位同学说,老师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同学们有潜移默化之效。 易老师平时十分注重鼓励同学,对他们进行正面价值观的引导。在他看来,秉持积极的心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是可能的,而且也应当是年轻学生们应当坚持的态度。实际上,这也是易老师在现实生活中的态度。他回忆道,曾经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时,自己也曾动摇过,但从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能靠自己调整心态去克服。”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因为作为一名教师,自己的言行可能会影响到一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