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域总体规划(2014-2030年) - 图文 下载本文

共绘蓝图——《三门县域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纲要

日期:2015-12-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三门县域城乡空间统筹协调发展,合 理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及三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即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以及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 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三门县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51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根据国土二调2013年更新数据,2013年底陆域面积为1106平方公里),海域481.7 平方公里,岛礁28.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包括海游街道、海润街道、沙柳街道全域,以及三门铁路站场区块,三街道全域面积合计238.61平方公里,三门铁路站场区块1.1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总面积239.74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县域总体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2014~2020年(近期); 2.2021~2030年(远期);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先生态后建设——强调生态文明先导

综合分析县域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风景名胜、文化遗产等生态人文要素,优先划定县域生态安全格局后,对生态空间以外用地考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保协调统一。 2.先管制后利用——推进“多规”融合统一 综合协调主体功能区划、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部门空间规划,统一三门县域国土空间空间管制划分,并明确相应管制要求,在县域层面统筹全域空间资源要素,推进各部门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 3.先质量后数量——注重城市发展质量 注重从数量规模先导转向质量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城市化发展质量,更加注重市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城市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以及用地空间的高效集约利用。 4.先核心后体系——强化中心、极化带动 强化中心城区、重点镇在县域人口、产业的集聚作用,通过中心培育,构建带动全域发展的增长极核,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发展格局。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五条 总体发展目标 近期至2020年,经济运行稳健增长,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城乡区域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远期至2030年,以临港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特色农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形成,台州北部及三门湾地区的战略支点地位得以确立,县强、民富、村美、政通、人和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具体分类指标如下: 1.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按照产业发展水平、产业创新能力两大方面设定发展目标。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2-1 经济发展指标一览表 类序号 别 现状 指标名称 单位 (2013) 2020年 2030年 1 2 产业发展水平 3 4 5 6 7 8 产业创新能力 GDP 人均GDP(户籍) 城市化率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地方财政收入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R&D经费占GDP比重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 亿元 元 % % 亿元 亿元 亿元 % 140 32000 54.3 44 11.8 61.8 156 1 235 51000 67 50 24 160 250 1.5 440 88000 78 58 45 540 400 2.5 9 % 24 25 28 10 11 12 年 % 件 13.5 45 0.8 14 50 2 16 60 4 2.社会发展目标 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关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2-2 社会发展指标一览表 现状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口自然增长率 每千人拥有医生护士数 单位 (2013) 13 14 社会发展质量 15 16 17 % 元 元 ‰ 人 3.3 30324 12698 7.86 3.8 3 50000 25000 7.8 4 2.5 85000 48000 7.8 4.5 2020年 2030年 18 每千人拥有专职教师数 人 8.4 10 13 3.生态环境目标 生态环境目标规划期内将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县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2-3 生态发展指标一览表 类序号 别 19 20 生态环境质量 21 22 23 24 25 26 现状 指标名称 耕地保有量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城市绿化覆盖率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空气质量优良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单位 (2013) 万亩 吨标准煤/万元 立方米/万元 % % % % % 31.45 0.5 80 38 67 65 78 97 32.42 0.45 70 >40 95 98 90 100 32.42 0.4 60 >45 100 100 95 100 2020年 2030年 第六条 区域功能定位 三门县域功能定位为: 国家绿色能源基地、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区、三门湾宜业宜居宜游滨海城市。 (1)国家绿色能源基地。发挥绿色能源资源比较优势,继续推进三门核电工程、浙能台州电厂牛山涂火电项目建设,在确保生态环保基础上大力发展沿海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围绕“基地”做大电力关联产业规模,围绕“清洁”搞好资源转化,围绕“输出”加强通道建设,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多电型、环保的绿色能源基地。 (2)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区。发挥三门地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中心地带,甬舟都市区、台州城市群联结区域的区位优势,依托海游港、健跳港、浦坝港湾区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沿海开发,积极推进与象山、宁海统筹发展,推进滨海新城、华东电力城、沿海工业城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健跳港、海游港、浦坝港联动的港口发展格局,培育形成以临港产业、新兴海洋产业、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区。

(3)三门湾宜业宜居宜游滨海城市。充分发挥三门山海兼利优势,依托本地丰富和特色的旅游文化资源,坚持生态文明先行导向,合理布局城镇、生态、农业空间,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和生活居住配套环境,不断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凸显三门滨海特色,建设三门湾宜业宜居宜游滨海城市。

第七条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县域总人口

规划近期2020年县域常住人口46.0万人;远期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58.0万人。 2.县域城镇化水平

规划近期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31.0万人,城镇化水平67%;远期2030年县域城镇人口45.0万人,城镇化水平78%。各镇近远期规划城镇人口详见附表三、附表五。

3.中心城区人口

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18.3万人(含火车站区块0.3万人);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23.5万人(含火车站区块0.5万人)。

第八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近期(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划近期(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超过79.61平方公里(“两规”衔接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44.42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35.19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53.49平方公里。

建设用海边界:规划近期(2020年)建设用海规模边界控制在1.23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54.72平方公里。

2.远期(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划远期(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超过84.1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56.56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27.58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远期(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67.98平方公里。

建设用海边界:规划远期(2030年)建设用海规模边界控制在13.82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远期(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81.80平方公里。

第九条

发展战略

1.强化中心、组团集聚

强化中心城区以及重点镇人口、产业、空间等要素的集聚作用,带动县域产业的整合提升,推进县域新型城市化进程。其中中心城区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以及商业商贸、科技研发、商务咨询等高端服务功能的配套,外围乡镇按照新行政区划形成相应的组团分区,并推进资源要素向组团中心集聚。

2.区域联动、拉近南北

把握区域交通通道建设契机,积极融入甬舟都市区、台州都市区核心区发展,强化区域融合和分工协作,推进都市区层面联动。完善县域交通网络,强化县域城镇人流、物流联动,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3.海洋强县、优化产业

积极推进“海洋强县”发展战略,依托滨海滩涂等空间资源优势,重点培育海洋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优化县域工业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县域存量工业用地以及闲置工业用地的二

次开发,提升工业用地产出效益。

4.全域旅游、环线串联

发掘县域山水滨海生态资源及历史人文资源,提升旅游休闲产业战略地位,改变现状旅游资源零散孤立的局面,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思路,构建县域旅游环线,串联县域主要旅游景区,联合全域旅游资源,共同打造海湾特色休闲度假胜地。

5.生态为先、保护资源

落实“绿色发展”战略,按照“先生态后建设”的发展理念,规划重点对县域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湿地滩涂、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人文资源进行优先划定和保护。

6.紧凑集约、精明增长

按照紧凑集约,精明增长的理念,在保证合理用地增量基础上,加强对存量空间的利用,提高用地产出率,确保在可利用建设用地空间内能够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

第三章 县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

第十条

县域生态安全格局

规划确定三门县生态安全格局为“一心四廊多斑块”。

“一心”:即位于三门县中部和西南部丘陵地带,区域具有丰富的林业和水资源,是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也是物种扩散和维持的主要栖息地,具有较高的生态敏感性,规划采取连片规模保护方式。

“四廊”:即由生态绿心向东北和东南方向延伸沟通生态核心与滨海生态带的四条生态廊道,是构成物种迁徙的最低阻力通道,也是县域重要的景观廊道,规划强调维持和恢复景观生态过程及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根据不同功能确定廊道的宽度和植被类型。

“多斑块”:即县域内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生态空间,是生态维护的关键点,规划中应防止其生态用地被城镇建设用地蚕食,并在保持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生态功能的分工和优化。

第十一条

县域空间发展布局

形成“一主四重,一带两片”的县域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即由海游街道、海润街道及沙柳街道构成的中心城区,是县域城镇空间发展主中心; “四重”:即浦坝港镇、健跳镇、珠岙镇、亭旁镇四个县域重点镇。 “一带”:即沿滨海岸线及县域干线公路集中布局城镇产业空间,形成滨海城镇产业发展带。 “两片”:即位于发展带东西两侧的西部绿色山地生态片和东部蓝色海洋生态片。 第十二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县域城镇体系框架 规划形成“一主四重三特”县域城镇体系框架。 “一主”:即三门中心城区,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主中心; “四重”:即浦坝港镇、健跳镇、珠岙镇、亭旁镇四个县域重点镇; “三特”:即蛇蟠、横渡、花桥三个特色乡镇。 2.县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根据各城镇人口预测将城镇规模分为10万人以上、5-10万人、5万人以下三个等级。 表3-1 2030年三门县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一览表 规模 等级 (万人) 个数 (万人) (万人) 口比重(%) I II ≥10.0 1 23.5 8.9 6.2 1.6 III <5.0 4 3.3 0.5 1.6 14.2 23.5 7.55 52.2 33.6 中心城区(含火车站区块) 浦坝港镇 健跳镇 亭旁镇(不含火车站区块) 珠岙镇 横渡镇 城镇 人数 平均人数 占城镇总人 城镇名称 5.0-10.0 2 1 合计 3.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 7 45 6.43 100.0 花桥镇 - 规划按照县域中心——重点镇——特色镇三个层级确定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城镇职能,统筹县域功能分工。中心城区突出综合服务功能,重点镇突出重点产业的集聚提升和城镇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善,特色镇强化生态旅游、特色农业功能。 表3-2 三门县域城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等级 城镇名称 海游街道、海润街道、沙柳街道 浦坝港镇 健跳镇 重点镇 亭旁镇 珠岙镇 横渡镇 职能类型 主要职能 中心城区 综合型 浙江东部以海湾经济与山海生态为特色的滨海花园城市,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创新中心 综合型 综合型 工贸旅结合型 工贸旅结合型 农贸旅结合型 浙东临港产业基地,兼备商务商贸服务、生态休闲旅游和品质人居等功能的综合型城镇 国家绿色能源基地,兼备临港产业、港口物流、现代农业、滨海居住、旅游休闲等功能的综合型城镇 三门县域中部以红色旅游、生态农业、现代物流主要功能的县域重点镇 三门县域西部以橡胶产业为特色,兼顾休闲度假、商贸服务等功能的县域重点镇 以生态旅游、休闲养生、生态农业为主要功能的特色小镇 以生态农业、休闲旅游、水产养殖、食品加工和贸易为主要功能的特色小镇 以海岛度假、休闲养生、现代渔业为主要功能的特色小镇 特色镇农贸旅结花桥镇 (乡) 合型 蛇蟠乡 农贸旅结合型 第十三条 乡镇发展引导 1.浦坝港镇 (1)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环湾集聚,兼顾现状各城镇及产业区建设空间,形成“一区五组团”的城镇建设空间体系,“一区”即浦坝港主镇区,“多组团”即外围城镇建设组团。

(2)浦坝港主镇区:在现状沿海工业城基础上,推进镇区空间向西拓展,集中布局行政、文化、体育、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商务办公、专业市场、宾馆酒店等产业服务设施以及集中居住空间,建设浦坝港新镇区,远期用地界线至规划G228(原S74省道);同时在浦坝港南岸,在现状产业用地基础上,适当布局商业服务、酒店宾馆等旅游服务设施,与北岸主镇区建设空间相呼应。

(3)外围城镇建设空间:主要包括浬浦、小雄、泗淋城镇组团以及永丰工业园、洞港工业园两处产业园区。外围城镇建设空间以现状为基础,确定建设用地边界,合理控制发展规模,重点提升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升用地产出效益;浬浦组团结合规划甬台温高速复线出入口布局区域物流中心功能。

(4)强化主镇区以及外围城镇建设空间的交通联系,形成环浦坝港的交通环线。 (5)远景在崇岙涂围垦区预留临港产业区,同时注重对周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衔接。 2.健跳镇

(1)强化沿健跳港建设空间的集聚,推进组团空间、功能的联系互通,形成“两区两组团” 的城镇建设空间体系,“两区”即健跳片区和六敖片区,“两组团”即北部沿海产业组团、洋市涂产业组团。

(2)健跳片区:建设健跳镇城镇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海洋产业、居住配套功能的集聚。依托现状镇区推进城镇建设空间沿健跳港两侧拓展,北岸向西拓展至黄门塘、向东拓展至下沙塘;南岸向西拓展至岙口塘工业区,向东拓展至洋市涂围垦区。健跳塘老镇区重点提升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和居住环境品质,黄门塘推进渔港周边休闲、商贸功能的集聚;下沙塘工业区依托区块用地空间区位交通优势,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制造以及其他临港产业;七市塘、洋市涂依托港口资源以发展临港产业和核电相关产业。

(3)六敖片区:推进城镇建设空间南北向拓展,按照核电安全防护距离(5km限制区)要求,控制城镇建设空间向东拓展。衔接北部现代农业园区、核电站以及健跳分区空间及功能,突出核电站居住配套功能、现代农业园区配套服务功能以及片区中心服务功能,完善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跳镇城镇副中心。

(4)北部沿海产业组团、洋市涂产业组团:积极盘活北部船舶企业用地,加快推进洋市涂围垦工程,培育集聚临港产业。

(5)增加健跳片区、六敖片区以及健跳港南北两岸交通通道,强化区域一体化发展。 3.亭旁镇

(1)以现有的建成区为基础,以亭旁大道为城镇主要发展轴线,产业空间依托铁路站场向北拓展,居住和商业空间重点向东、适度向南发展,形成“南居北工”的空间格局。

(2)“南居”:镇区南部主要为居住生活空间,沿亭旁大道建设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引导城镇空间向南北拓展。强化镇区公共服务核心功能,集聚行政办公、旅游服务、休闲娱乐、商贸服务等功能,在设施的规模、形式、环境等方面体现现代生活要求。

(3)“北工”:依托铁路站场,建设三门火车站现代物流基地,为亭旁乃至三门县城的工业生产提供物流支撑和交易展示平台。同时推进镇区及村庄内零散分布的工业企业向北部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亭旁产业功能区。

(4)提升改造亭旁与中心城区、珠岙、县域东部地区以及临海市联系道路,增加交通容量,提升区域交通通达性。

4.珠岙镇

(1)统筹区域城镇建设空间,推进珠岙片区、高枧片区功能空间融合发展,整合优化县域工业企业布局向主要园区集聚,总体形成“一带一组团”的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格局。

(2)“一带”:即沿原34省道形成带型城镇发展空间。区块强化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培育,在城镇中部推进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行政、文化、商贸功能的集聚,形成服务全镇的公共中心。镇区西部结合周边多宝讲寺等景区,成为以旅游接待、服务、购物、住宿、休闲为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在镇区北部,突出专业市场等商贸功能集聚,形成北部商业服务中心。同时推进镇区内部零散工业企业整合向园区集聚,规划集中在岭口—下胡、后畈—珠萃屏一带布局工业用地。

(3)“一组团”:即界溪工业组团,规划在珠岙镇西部靠近天台的界溪区块建设三门橡胶创业园,重点培育橡胶制造业产业集群。

(4)推进原S34、S60省道外迁工程,减少对外交通对镇区内部交通的干扰。 5.横渡镇

(1)重点强化城镇公共服务配套、旅游设施建设,形成“一心两区”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格局。“一心”:即镇区公共服务中心;“两区”:即镇区西部居住功能区以及东部生态产业区。

(2)加强镇区道路与规划S215省道交通联系,加强东部健跳、浦坝港联系公路建设。 6.花桥镇 (1)重点强化城镇公共服务配套、旅游设施建设,形成“一心两区”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格局。“一心”:即镇区公共服务中心;“两区”:即镇区南北两个居住片区。 (2)加强镇区道路与规划S215省道交通联系,加强东部健跳、浦坝港联系公路建设。 7.蛇蟠乡 (1)强化旅游服务功能配套,协调旅游空间与生活空间关系,建设用地形成“一轴两区”的总体格局。“一轴”即沿着环岛南路和环岛东路形成的东西向发展轴带,沟通生活、旅游功能;“两区”即生活功能区和旅游功能区。生活功能区位于蛇蟠岛的乡集镇区,集中布局行政、文化、卫生、商业等生活服务功能。旅游服务功能区位于小蛇山南面,毗邻高速公路连接线,集中布局旅游集散中心、度假酒店群、旅游商业餐饮中心和汽车站等旅游服务功能。 (2)突出内部道路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出入口以及与蛇蟠至一市公路衔接。 第十四条 村庄体系发展与引导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引导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的精明减缩,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远期规划中心村36个。同时,结合村民意愿,适度推进基层村撤村并点,集聚发展,远期规划基层村162个。 表3-3中心村规划一览表 乡镇、街道 中心城区 浦坝港镇 珠岙镇 亭旁镇 健跳镇 横渡镇 花桥镇 蛇蟠乡 合计 规划中心村 流洋、大周 丁山脚、渔西、黄金坦、山场、梅岙、塔坑、蜍下、赤坎、沿江、桃峙、上道头 樟树下、娄坑、吴岙、珠翠屏 邵上、下叶、南溪、坝头、石滩、刘家 东边、岙口、毛张、里七市、下店、繁荣、天字号 小横渡、桥头、东屏 吴都、关头、蒲峰 - 个数 2 11 4 6 7 3 3 - 36

第五章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十五条

交通发展目标

1.强化南北向区域交通联系,形成与甬舟、台州都市区快速联系交通通道; 2.加快完善沿海地区区域交通通道建设,构建快速便捷的疏港交通体系; 3.强化县域内部城镇组团间联系道路建设,形成完善的县域交通网络。

第十六条

交通发展战略

三门综合交通体系的构筑应突出“高效快捷、以人为本、低碳环保、综合协调、结构优化、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适应、促进并合理引导三门地区的发展与空间的拓展:

1.以区域交通走廊引导区域城镇整体发展;

2.以枢纽建设加强对外交通联系,提高区域融入度和参与度;

3.以通道建设引导县域内的发展、城市新区的建设、产业基地的开发; 4.以港口建设带动城市发展,实现港城互动。

第十七条

公路及场站规划

1.公路网格局

规划三门县域公路网形成以“五纵三横”的高速、国省道公路为主格局,辅以县乡公路为支线的网状结构。

“五纵”:即甬台温高速、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余姚—温岭公路(规划S218,原S34)、鄞州-临海公路(规划S215)、丹东-东兴公路(G228);

“三横”:即上三高速东延线、三门磐安公路(规划S314,原S60、S74)-丹东东兴公路(规划G228)、临海岭根-浦坝港镇公路(75省道东延)。

2.高速公路 在规划区内,规划形成“两纵一横”的高速公路格局, “两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一横”为上三高速东延线; 规划高速公路出入口6处,其中甬台温高速公路1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3处,上三高速东延线2处。 3.国省道 在规划区内,规划形成“三纵两横”的国省道格局。 “三纵”: 即余姚—温岭公路(规划S218,原S34)、鄞州-临海公路(规划S215)、丹东-东兴公路(规划G228); “两横”: 即三门磐安公路(规划S314,原S60、S74)-丹东东兴公路(规划G228)、临海岭根-浦坝港镇公路(75省道东延); 4.县乡公路 规划县乡公路主要包括:沙书线、越沙线、沙柳-滨海新城公路、蛇蟠-一市公路、城北-桑洲公路、高枧-六敖公路、亭旁-岭根公路、健跳-浦坝港疏港公路、健跳北港疏港公路、五子岛疏港公路、木杓-浬浦公路、仙岩洞—沿海工业城连接线、关小线及东延线、黄金坦-临海四岔村(黄四线)、花桥-小芝公路、山场-小芝公路。 表5-1 规划公路网络一览表 路类型 交通组织 两纵 线路名称 甬台温高速公路 速公路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 上三高速公路东延线 三门磐安公路(S314)-丹东东兴公路(G228) 临海岭根-浦坝港镇公路 余姚-温岭公路(S218) 鄞州-临海公路(S215) 起讫点 宁波-温州 宁波-温州 珠岙-健跳 珠岙-海润街道-健跳 临海-浦坝港 余姚-温岭 鄞州-临海 规划措施 —— 新建高速公路,并设高速公出口三处 新建高速公路,并设高速公出口两处 原74省道改建,提升公路等新建干线公路 珠岙镇区段外迁改建 新建干线公路 一横 两横 省道 三纵 丹东-东兴公路(G228) 沙书线 越沙线 沙柳-滨海新城公路 蛇蟠-一市公路 城北-桑洲公路 县乡公路(部分公路为暂名) 高枧-六敖公路 亭旁-岭根公路 健跳-浦坝港疏港公路 健跳北港疏港公路 五子岛疏港公路 木杓-浬浦公路 仙岩洞—沿海工业城连接线 关小线及东延线 黄四线 花桥-小芝公路 山场-小芝公路 5.客运场站规划 丹东-东兴 沙柳-桑洲 沙柳-一市 沙柳-滨海新城 蛇蟠-一市 城北-桑洲 高枧-六敖 亭旁-岭根 健跳-浦坝港疏港 健跳北岸疏港 五子岛疏港 木杓-浬浦公 仙岩洞—沿海工业城 关头-小雄 黄金坦-临海四岔村 花桥-小芝 山场-小芝 原74省道提升改造 原沙书线提升改造 越沙线提升改造 新建县乡公路 新建县乡公路 新建县乡公路 高枧-亭旁段新建,亭旁-六敖段在原狮白线基础上提升改造 石岭线改建、扩建 新建县乡公路 新建县乡公路 新建县乡公路 健浬线改建、扩建 新建县乡公路 关小线改建、扩建 黄四线改建、扩建 花小线改建、扩建 新建县乡公路 规划汽车客运站12处,其中一级客运站1处,二级3处,三级5处,四级3处。 表5-2 规划客运站一览表 用地面积 客运站名称 等级 (平方米) 备注 枫坑塘客运中心设置于三门工业园区,含公交枢纽站用地10000平一级客运站 100000 站 方米 浦坝港客运站 二级客运站 50000 晏站客运站 健跳客运站 城西客运站 亭旁客运站 蛇蟠客运站 泗淋客运站 二级客运站 20000 二级客运站 20000 三级客运站 8500 三级客运站 3000 三级客运站 3000 三级客运站 3000 满足浦坝港镇及周边地区对外客运需求,含公交枢纽站用地10000平方米 满足滨海新城对外客运需求 满足浦坝港镇及周边地区对外客运需求,含公交枢纽站用地5000平方米 其中公交枢纽用地6000平方米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珠岙客运站 沙柳客运站 花桥客运站 横渡客运站 三级客运站 3000 四级客运站 2500 四级客运站 2500 四级客运站 2500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满足短途客运需求,兼城乡公交站 第十八条 铁路及场站规划 1.铁路线网 规划沿现状甬台温铁路新建沿海高速铁路,现状甬台温铁路功能以城际铁路客运功能为主,兼顾货运功能; 规划布局甬台温铁路健跳支线至健跳港区; 规划预留头门港—健跳港区铁路支线,头门港—健跳港区铁路支线从台州市域铁路S1线头门港北站至出发至健跳镇,并连接至甬台温铁路健跳支线,形成台州市域铁路三门延伸线。 2.站点布局 结合三门火车站合设三门高铁站、三门城际站,实现客运同站换乘,同时建设三门货运站;甬台温铁路在海游港北岸增设一处城际站点,以带动中心城区北部地区发展。 头门港—健跳港区铁路支线与甬台温铁路健跳支线在健跳镇并轨运行,在满足区域货运功能同时,承担台州市域铁路功能,并在三门火车站、滨海新城南、健跳港北、健跳港南、浬浦、浦坝港镇区、泗淋设站,实现与台州中心城区的联通。 第十九条 港口航运规划 规划形成“一港、十五点”的布局结构,一港为健跳港区,十五点分别为蛇蟠作业点,正屿港作业点,蒲西作业点,健跳北专用码头,核电专用码头,龙山深水港作业点,下沙塘作业点,洋市涂作业点,七市塘作业点,后坑涂作业点,牛山作业点,崇岙作业点,方山作业点,硖礁塘作业点,扩塘山作业点。 第二十条 城乡公交规划 1.公共交通线网规划 规划按照2个层次布局县域公交线网: 第1层次为联系三门中心城区与亭旁、健跳、浦坝港、珠岙、蛇蟠等乡镇的公共交通线路,以及联系乡镇的公交线路,线路布设在主干路及等级公路等行驶条件较好的道路上,站距较长,仅停靠客流集中的个别主要站点或主要换乘点。 第2层次为联系中心城区各功能区的公共交通线路,以及联系乡镇中心区与镇域各村的公共交通线路。 2.公交场站规划 (1)公交车场:在滨海工业区块设置一公交车场,用地20000平方米。 (2)公交枢纽站:规划布置公交枢纽站7处,包括枫坑塘公交枢纽站、大湖塘公交枢纽站、体育场公交枢纽站、岭口公交枢纽站、亭旁(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浦坝港公交枢纽站、健跳公交枢纽站, (3)公交首末站(乡镇城乡公交站):宜设置在中心城区以及各乡镇建成区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不宜在道路交叉口处。乡镇城乡公交站可与乡镇公路客运站一体设置。 表5-3 规划主要公交场站一览表 序号 1 2 站名 枫坑塘公交枢纽站 大湖塘公交枢纽站 体育场公交枢纽站 地理位置 枫坑塘 大湖塘 服务功能 承担对外交通客流集散功能,进站线路以到发、换乘功能为主, 承担对外交通客流集散功能,进站线路以到发、换乘功能为主, 规模 10000平方米 7200平方米 3 为旅游集散客流、体育场散场观众以及滨滨海海新城中心区客流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新城 进站线路以到发、换乘功能为主,兼有一定的蓄车功能 74省道南侧梅为岭口大型市场客流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承担城乡与城区公交的主要换乘衔接功能 15000平方米 4 岭口公交枢纽站 6000平方米 村南岙 亭旁(火车站)5 公交枢纽站 浦坝港公交枢纽站 健跳公交枢纽站 沙柳城乡公交站(沙柳客运站) 亭旁城乡公交站(亭旁客运站) 蛇蟠城乡公交站(亭旁客运站) 珠岙城乡公交站(珠岙客运站) 六敖城乡公交站 浬浦城乡公交站 泗淋城乡公交站(泗淋客运站) 小雄城乡公交站 花桥城乡公交站(花桥客运站) 横渡城乡公交站(泗淋客运站) 火车站区块 服务于火车站的客流疏散 4000平方米 6 为浦坝港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浦坝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港镇 接功能,兼有一定的蓄车功能 健跳镇 为健跳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10000平方米 7 5000平方米 8 为沙柳街道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沙柳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街道 接功能 亭旁镇 蛇蟠乡 珠岙镇 健跳镇 为亭旁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为蛇蟠乡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为珠岙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为健跳镇六敖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2500平方米 9 3000平方米 10 3000平方米 11 3000平方米 12 3000平方米 13 为浦坝港镇浬浦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浦坝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港镇 换乘衔接功能 为浦坝港镇泗淋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浦坝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港镇 换乘衔接功能 为浦坝港镇浬浦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浦坝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港镇 换乘衔接功能 花桥镇 横渡镇 为花桥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为横渡镇居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并承担城乡及与其他街道乡镇公交的换乘衔接功能 2500平方米 14 3000平方米 15 2500平方米 16 2500平方米 17 2500平方米 第二十一条货运物流规划 规划货运站场4处,分别为三门火车站现代物流基地、滨海新城物流基地、健跳港物流基地、浦坝港物流基地。 表5-4 规划货运站一览表 货运站名称 三门火车站现代物流基地 滨海新城物流基地 健跳港物流基地 浦坝港物流基地 用地面积(平方米) 50000 90000 80000 80000 备注 结合火车站和高速公路,设立物流基地 结合高速公路、国道、汽车货运站设立物流基地 结合汽车货运站和港口设立物流基地 结合港口、高速公路设立物流基地 第六章 县域“多规”合一规划 第二十二条 “三线四区”规划 1.“三线”规划 (1)规划原则 按照“多主体协同、多专业衔接、五统一落实”的原则,推进“多规合一”,解决内容重叠、管理分割、规划打架等问题。 多主体协同:即发改、建设、国土、环保等多个主体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协同目标、结构、策略以及机制。 多专业衔接:即将涉及空间要素的交通、水利、农林及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专业空间衔接平衡、统筹布局。 五统一落实:即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指标内涵、统一空间布局、统一时序安排、统一实施保障。 (2)城镇建设用地边界控制线划定 近期(2020年),规划以《三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数据及空间边界为依据,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在44.42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4.02%;近期(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按照规模数据上浮20%,控制在53.49平方公里,在不突破44.42平方公里规模指标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可在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内选址;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海规模1.23平方公里,则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为54.72平方公里。 远期(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在56.56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5.12%;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是按照规模指标上浮20%,控制在67.98平方公里,在不突破56.56平方公里规模指标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可在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内选址;规划2030年建设用海规模13.82平方公里,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为81.80平方公里。 (3)生态红线划定 规划生态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罗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亭旁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家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竹岭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石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白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湫水大峡谷风景名胜区等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68.8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比例为6.23%,主要分布于西南部山区丘陵地带,涉及亭旁镇、健跳镇、横渡镇、浦坝港等乡镇。 表6-1 规划生态红线一览表 重要项目 个数 区域名称 罗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生态公益林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亭旁溪饮用水源保护区 生态保护红线 9 所在乡镇 健跳镇、横渡镇 中心城区、横渡镇 中心城区 亭旁镇 范围面积(公顷) 1705 596 173 721 258 87 94 452 2799 6885 施家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健跳镇、浦坝港镇 竹岭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石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湫水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白溪饮用水源保护区 小计 中心城区 浦坝港镇 中心城区 横渡镇、亭旁镇

(4)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红线划定

以《三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为依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红线,总面积共61.8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5.59%。

2.“四区”规划 (1)已建区

已建区是指规划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所在主要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各镇区、各类开发区(园区、示范区)、农村居民点等。由此划定已建区总面积90.3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8.17%,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1.73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40.03平方公里,其他建设用地18.59平方公里。

已建区管制要求:鼓励进行原地改造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须符合规划要求;应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尤其应提高产业园区的土地集约利用率;鼓励本区内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开发和改造活动;区内划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应保护原有的风貌和环境,严禁随意拆建。

(2)适建区

适建区是规划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范围内的内扣除已建范围后形成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滨海新城、健跳和浦坝港三个区域。规划确定适建区面积共28.34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2.56%。

适建区管制要求:建设用地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贯彻保护耕地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在增长边界内可通过相应程序因地制宜适当调整,保证规划弹性;城镇建设应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

(3)限建区

辖区范围内除已建区、适建区和禁建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入限建区,主要为自然山体、农业空间,面积共856.42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77.45%。

限建区管制要求:范围依法或城乡管理部门确定。区内原则禁止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

限建区范围内应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等地区的开发建设行为,降低开发密度。 (4)禁建区 规划确定禁建区面积共130.6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11.82%。禁建区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红线和生态红线范围。 禁建区管制要求:范围依法确定。禁建区范围内严格禁止城镇建设以及与限制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禁建区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有的违法建设应限时拆除。 第二十三条历史文化与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1.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全县共有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时期以清代居多,其次为明代、宋代,比较久远的有东晋,类型包括祠堂、墓碑、寺庙、戏台、烽火台、石刻等;此外,全县还有县级文保点23处。 表6-4 三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罗适墓 三门天后宫 青萍桥 章亮徽墓 太尉庙 祁文豹宅院 祁家祠堂 地址 海游城东村 海游城东村 海游城东村 海游城南村 海游丹峰村 海游祁家村 海游祁家村 年代 北宋 清代 清代 清代 清代 清代 清代 序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名称 倪帘墓 蟠龙石柱 亭旁起义指挥旧址 包家祠堂 亭旁城隍庙旧址 双桂书院 健跳抗倭古城 地址 沙柳南停村 亭旁杨家村 亭旁包家村 亭旁包家村 亭旁杨家村 健跳小蒲村 健跳健农村 年代 宋代 清代 近代 清代 清代 清代 明代 8 9 10 11 12 13 14 15 王家祠堂 千佛楼 多宝讲寺 吴氏宗祠 俞稳墓 俞氏家庙 龚家宅院 西方庵 海游王家村 三门中学 珠岙高枧村 珠岙吴岙村 珠岙娄坑村 珠岙娄坑村 沙柳沙柳村 沙柳淡竹岙村 清代 清代 东晋 清代 明代 明代 清代 清代 23 24 25 26 27 28 29 戚继光去思碑 高湾山烽火台 文信国公大忠祠 碧云庵 花桥 五龙殿 朝阳洞石刻 健跳健农村 健跳外七市村 浦坝港仙岩村 浦坝港前山村 花桥花桥村 花桥花桥村 花桥上潘村 明代 明代 明代 清代 宋代 清代 明代 (1)保护目标 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传承,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文化节遗产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建成一批具有浓厚区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保护基地。 (2)保护措施 对文物古迹本着保护为主的原则,结合旅游、城市景观、环境规划进行维护利用,使文物古迹焕发新生命,产生新价值。加大资金投入,保护修复现有的文物古迹,加强管理与开发利用。作好重点文物古迹的标志说明,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挖掘现有历史文化遗存,对价值较高的历史遗存登记造册,并加强申报工作。 2.风景区保护规划 全县县级风景区12处,通过分类和分级等方式对风景区进行保育。 表6-5县级风景名胜区一览表 序号 1 景区名称 多宝讲寺 所属乡镇 珠岙镇 涉及村庄 高枧、双楼、独山、严家岙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南山景区 龙母山景区 亭旁红色景区 蛇蟠岛 湫水大峡谷 仙岩洞 隐龙山 木杓沙滩 牛头门 扩塘山岛 五子岛 (1)分类保育 规划将全县风景资源划分为六种类型的区域,进行分类保护与整合。 ①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两大分区,即以湫水山为核心的海拔400m 以上的原始次生阔叶林带;以龙母山为核心的湫水山林场部分。 ②自然景观保护区:主要有隐龙山、南山、扩塘山岛、蛇蟠岛等风景区。 ③文化遗产与史迹保护区:主要有六敖镇的尖坑山、亭旁镇的包家上坟墩、山根邵以及满山岛等。 ④风景恢复区:主要包括蛇蟠岛山麓及其外围1000m。 ⑤风景游览区:如现在已经开发的蛇蟠岛、五子岛、木杓沙滩等开发中的风景区。 ⑥城乡发展控制区:除上述五类保育区以外的用地与水面及其他各项用地,均属发展控制区。 (2)分级保育 将风景资源的保护按四级划分,进行分级保育。 表6-6 风景资源分级保育表 保护海游街道 横渡镇 亭旁镇 蛇蟠乡 横渡镇 浦坝港镇 浦坝港镇、健跳镇 浦坝港镇 浦坝港镇 浦坝港镇 浦坝港镇 山陈、城东、城西、城中 - 杨家、包家 山后、山前、黄泥洞、彭坝、邵亭、中南 - 仙岩、后陈、下岙堂 前山、田岙 木杓、金岙 - - - 保护对象 划分与保护规定 等级

包括以湫水山和龙母山为核心的湫水山林场部分级

的原始次生阔叶林带及其相应的珍稀生物群落保

(相当于分类保护区划的生态保护区);以多宝护

讲寺和大师殿为主的佛教文化史迹保护区。

湫水大峡谷、湫水山、王戏梁、红板滩、九叠泉、一

湫水白帘、滴水岩、龙母山、积翠谷、满山岛象级

形石、五子岛、五子象形山石群、龙洞、扩塘山保

海蚀地貌、十里礁石长廊、蛟龙出海、好望角、护

命门、海盗岩、十八罗汉岩、鳄鱼上岸、浮雕及区

摩崖石刻等 湫水山日出、湫水云瀑、龙游涧、含珠潭、玉溪潭、祈雨牌位、古炭窑遗迹、孙家百瀑谷、丹峰云雾、丹峰山(塔)、望海楼、隐龙山、四顾基、二

健跳古城墙、石笋峰、龙头岗、天乳峰、饭蒸峰、级

文笔峰、双龟潭、接宝台潭、屏风潭、龙涎瀑、保

龙须瀑、满山岛、古人类遗址、卵石堤坝、扩塘护

山岛、泽山岛群、亭旁起义纪念碑、古亭抬阁、区

清定上师舍利塔、仙岩洞、木杓沙滩、节理石、九龙壁、崔溥漂海登陆地、石城飞瀑、叶梦鼎墓、

罗适墓等

应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线,其外围有较好的缓冲条件或外围保护区;严格限制游人进入,不得搞任何与景观无关的建筑设施。 在一级景点(群)周围应划出一定范围与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宜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为主要划分依据;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游步道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住宿床位,严禁机动交通的进入

在景区范围内以及景区范围外的非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为二级保护区;区内可以安排少量住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

具的进入

大岙坑隧道、清定上师故居、华夏蜡像馆、南山、南山活动场、广润寺、回龙庵、三门中学(千佛楼)、三门博物馆、县文化馆、老干部活动中心、亭旁起义旧址、苏维埃成立大会旧址、亭旁起义三

纪念馆、亭旁溪、积翠湖、白虹洞、白云庵、叶风景区内,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级

家古村落、东郭象形石群、石仓岙、蝙蝠洞、纺的地区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应有保

车岩洞、万松洞、穿岩洞、上仙洞、白岩前洞、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护

观音拜塔、文天祥宗祠、蛇蟠岛洞群、青蟹养殖风景环境相协调。 区

基地、碧云禅寺、北坑石林、满山穿岩、仙人捣臼岩、水中蛤蟆、珠游溪、白溪、园里溪、施家岙水库、下岙周古民居、连心塘、健跳大桥、三

门核电等

第二十四条旅游区布局规划

1.旅游发展空间结构

三门县域旅游空间分布形成“一心三区”总体格局。 一心:滨海新城旅游中心;

三区:蛇蟠岛旅游度假区;三门滨海旅游观光区(涵盖木杓沙滩、扩塘山岛、五子岛、牛头门和山后涂等沿海区块);三门县湫水山休闲旅游区(覆盖整个湫水山脉,涵盖湫水山大峡谷、横渡、健跳东西部、亭旁等旅游资源,打造横渡乡村山水特色旅游综合区及亭旁红色旅游基地)。

2.五大重点特色旅游项目策划

(1)生态三门:三门“绿色”旅游产品系列

积极开发生态山水游、生态海岛游、生态农业游、生态休闲游、生态娱乐游、生态度假游、生态科普教育游等绿色生态型、土生土长的旅游产品。

(2)文化三门:三门“古色”旅游产品系列

开展石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古城文化、宗教文化、名人文化、电力文化、民俗文化、渔耕文化等多元文化的“古色”旅游产品。

(3)海洋三门:三门“蓝色”旅游产品系列

通过海洋观光游、海洋休闲游、海洋度假游、海洋运动游、海洋科普游、海洋探险游、海洋保健游等旅游产品精心策划,积极塑造三门“蓝色”旅游产品。

(4)休闲三门:三门“特色”旅游产品系列

开发山地休闲游、海岛休闲游、美食休闲游、购物休闲游、乡村休闲游、海上休闲游、滩涂休闲游、房车休闲游等旅游产品。

(5)活力三门:三门“金色”旅游产品系列

发展核电考察、现代工业旅游、商务会议、滨海度假、邮轮观光、节庆活动等“金色”旅游产品。

第九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二十五条 城市性质

三门中心城市城市性质为:浙江东部以海湾经济与山海生态为特色的滨海花园城市。 城市性质可进一步概括为:浙东海湾名城、山海生态美城、特色产业新城。

第二十六条城市人口规模

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为18.3万;远期2030年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为23.5万。

第二十七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4.38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33m2/人,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29.38平方公里,建设用海边界控制在0.5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29.88平方公里。

远期(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5.94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0m2/人,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31.19平方公里,建设用海边界控制在2.34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33.53平方公里。

第十章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第二十八条用地发展方向

重点向东,适度向南、西、北发展,疏解老城区。向东完善枫坑塘工业园区和大湖塘新区,重点发展滨海新城区;依托老城区向西发展特色居住与一类工业;南部推进三门火车站区块建设,北部提升完善沙柳街道城市综合功能。

第二十九条城市总体布局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双核三城”规划用地布局结构。

“双核”:海游主城服务核、滨海新城服务核; “三城”:海游主城、滨海新城、清溪新城。

第三十条

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形成9个居住片区。

老城居住片位于岭枫路北侧、环城南路以东、环城东路以西、珠游溪两侧的区域,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城西居住片位于老城片区西侧、珠游溪两侧区域,主要结合工业用地发展。 大湖塘居住片位于岭枫路以南、亭旁溪以西,依托三门行政文化中心以及山水自然景观优势,开发高品质的住宅。

海游港北岸居住片位于规划海沙路以东、滨经十五路西侧支路以西、海游港以北区域,该区块是三门老城区与滨海新城区块的联结区块,主要承担老城居住人口扩散以及周边产业区就业人口居住功能,同时强化南北山水景观廊道的控制。

水岙门居住片位于规划滨经十五路西侧支路以东、规划横港以西、海游港以北区域,主要承担老城居住人口扩散以及周边产业区就业人口居住功能。

大谗居住片位于滨海新城,旗门港以南、正屿港以北、金鳞大道以西区域,主要依托金鳞湖和正屿港建设高尚滨水居住区,为文化创意产业区以、周边高新技术产业区就业人口提供高品质居住空间。

烂漫涂居住片位于环南路以南、金鳞大道以东、滨港路以北区域,依托正屿山以及海游港等景观资源,建设高品质居住区,为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基地以及周边产业区就业人口提供舒适的居住空间。

沙柳居住片位于沙柳街道、清溪两侧,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火车站场居住片位于甬台温铁路以北、亭旁溪两侧区域,要依托三门火车站对于区域商贸、人口的集聚作用,形成站前居住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规划结构

规划公共设施结构形成“二核二心多点一基地”的总体空间格局。

“二核”:即位于大湖塘新区的行政文化商务核以及位于滨海新城的公共服务核。行政文化商务核以三门县级行政、文体、商务、商业为主要功能,形成三门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核心。滨海新城公共服务核以体育、医疗、教育等为主要功能,形成三门中心城区东部以及三门县远期公共服务核心。

“二心”:即老城片区和沙柳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多点”:即位于各居住区内部的居住区公共服务中心,部分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依托上一层次公共设施不单独设置。

“一基地”:位于滨海新城的商务研发创新基地,以商务办公、总部基地、创意研发功能为主体。

(2)规划布局 ①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位于大湖塘新区的行政文化商务核和老城区内。老城区内的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于上洋路和新兴街两侧。在大湖塘新区设置县级行政办公中心,主要包括三门县行政中心、盐务局、质监局、卫生局、滨海新城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地税局、交通局、国税局、检察院等行政办公用地。另外滨海新城沿三门湾大道分布有公安大楼等行政办公用地。

②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按照县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

县级文化设施主要分布于大湖塘新区的行政文化商务核以及位于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核。大湖塘新区内布局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等用地。其中县文化活动中心已建成,设有演艺厅、歌舞厅、休闲厅、展览厅、排练厅、图书室、戏剧室、舞蹈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放映厅等。滨海新城内主要预留远景县级文化设施,主要布局于行政中心两侧,在西侧自北向南规划有展览馆、影剧院、科技馆,在东侧自北向南规划有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保留老城区博物馆和电影院。

此外,结合居住区中心设置居住区级文化中心4处,分别位于滨海新城启动区大谗居住片公

共设施服务点、滨海新城公共服务核、沙柳街道和大湖塘片区行政文化商务核。居住区级文化活动中心主要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康乐中心,承担艺术团体、文娱活动、培训、活动室、室外活动场地、图书馆、多功能厅、信息苑、科普教育等功能。 表10-1 中心城区县级文化设施规划一览表 名称 青少年活动中心(大湖塘) 青少年活动中心(滨海新城) 文化活动中心(大湖塘) 文化活动中心(滨海新城) 博物馆(大湖塘) 博物馆(老城区) 展览馆 三门剧院 科技馆 图书馆 图书馆(老城区) ③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设施根据居住用地布局及各片区居住人口总量,按照中小学校合理的管理规模与服务半径,结合现状中小学校配置,确定中心城区规划配置20所小学,8所初中,3所普高学校,1所特殊学校,1所职高和1所党校。具体布局应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中落实。 ④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按照县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 已建县级体育中心1座,位于滨海新城三门湾大道和金鳞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处,并与绿地结合形成大型体育公园。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户外活动场地等,满足召开省、市级综合运动会单项体育比赛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大型文艺演出的需要。规划保留现状三门老体育馆并进行改造扩建,满足老城体育健身需求。此外在大湖塘以及城西规划建设三门全民健位置 心湖公园 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核行政中心东侧 湫水大道与s74交叉口东北侧/ 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核行政中心东侧 滨海大道与s74交叉口西北侧/ 玉城路8号 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核行政中心西侧 大湖塘 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核行政中心西侧 滨海新城商务研发创新核行政中心东侧 老城区 备注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现状 规划 在建 规划 规划 现状 身中心以及老年健身中心。 同时,结合居住区中心共布局居住区级体育中心3处,分别位于滨海新城启动区大谗居住片西侧,城西居住片北一路与东一路交叉口西北侧和老城居住片原三门体育馆,沙柳街道和大湖塘片区的体育活动由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承担。居住区级体育中心应括篮球、乒乓球、门球等运动场地、综合健身房,社区体育指导中心等设施。 表10-4 中心城区县级主要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用地规模 名称 三门县体育中心 水上运动基地 三门老体育馆 全民健身中心 老年健身中心 ⑤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按照县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 规划保留县人民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院原地扩建。在滨海新城于横港西侧新建一处综合医院。在城西居住片落实残疾人康复中心。 同时规划结合居住区规划布局,在居住区内部布置4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位于滨海新城启动区大谗居住片公共设施服务点,沙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城西居住片公共设施服务点和大湖塘片区湫水大道与环湖南路交叉口西南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卫生服务,服务覆盖人口3~5万人。 表10-5 中心城区县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一览表 占地面积(公顷) 2.17 1.26 位置 (公顷) 滨海新城三门湾大道和金鳞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滨海新城金鳞湖 海游街道海游街3号 大湖塘片 城西 22.06 —— 0.61 0.84 1.2 现状 规划 改建中 在建 规划 备注 名称 三门县人民医院 三门县中医院 位置 人民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环城中路与新兴街交叉口西南侧 备注 现状 现状扩建 三门县卫生监督所 三门县综合医院 残疾人康复中心 ⑥社会福利用地 湫水大道9号,县政府西侧 滨海新城启动区横港西侧 西区大道与东二路交叉口西北侧 1.45 12.19 0.74 现状 在建 现状 中心城区规划安排4所社会福利设施,分别位于滨海新城片区的旗海路西侧、横港北侧;大湖塘片区的梧桐路和交通路交叉口西侧;西区片区的西区大道西侧、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北侧;珠游溪南侧的海游敬老院。同时,在居住区规划留有一定的养老设施布局,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就近位老人提供就餐配餐、休闲娱乐、医疗保健、洗衣卫生等日间照料服务。 ⑦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娱乐康体用地等类型。 商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主要布局各级公共设施中心内。其中老城片区商业用地主要分布于人民路北侧、建民路南侧以及光明路和岭枫路交叉口北侧。西区片区商业用地主要分布于上洋路和西区大道交叉口出。大湖塘枫坑塘片区商业主要分布于大湖塘新区行政中心周边商业用地、善岙居住区中心商业用地以及枫坑塘产业区内商业用地。三门火车站前片商业用地主要包括旅馆以及火车站周边商业商贸用地。滨海新城片商业用地主要分布商务研发创新基地配套商业功能、各居住区中心商业用地以及产业区内配套商业用地。沙柳片区商业用地主要分布于清溪两侧和旗门街两侧。 商务用地:商务用地主要集中于滨海新城片商务研发创新基地。同时在大湖塘新区行政文化商务核布置适当商务用地,规划主要保留总商会大厦、金茂大厦等商务空间。 娱乐康体用地:规划娱乐康体用地主要集中于悬诸片和善岙片。此外在大湖塘新区环湖南路南侧地块布局一处剧院用地。 3.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工业用地形成城西工业区、枫坑塘工业区和滨海新城工业区三个组团。城西工业园区位于西区大道两侧,主要发展产业为机电、橡塑;枫坑塘工业园区位于珠游溪南侧,主要发展产业为汽模配、工艺品和机电;滨海新城工业园区位于滨海新城旗海路两侧、闻涛路南侧和金鳞大道西侧,主要发展产业为海洋装备、新能源、核技术应用和机电。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一条规划原则

水绿结合,基于中心城区的自然生态环境,绿地应当尽可能与河网水系相结合,有助于保护水生生态环境;

空间连续,绿地的空间连续性能够发挥生态廊道的作用,滨水绿带是生态廊道的有效形式; 便捷可达,绿地的便捷可达有助于提升绿地的社会效益,公共绿地的带状连续形态为此提供了可能性。

第三十二条规划布局

1.总体结构

规划形成“两区三廊、双带多园”的绿地系统结构。 两区:中心城区内南北两个生态片区。 三廊:中心城区组团之间的三条生态廊道。 双带:沿清溪和珠游溪的两条生态绿带。 多园:中心城区内的多个公园绿地。 2.用地布局 (1)公园绿地

规划结合现有山地和水系,规划城市公园7处,分别为南山公园(暂名,下同)、西山公园、溪北博物馆公园、心湖公园海游港北岸公园、金鳞湖公园和滨海新城大庵山公园;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均衡布置居住区公园10处。

结合城区现有水系规划滨水景观绿带,主要有珠游溪绿带、石羊溪绿带、亭游溪绿带、横港绿带及清溪绿带,规划滨水绿地以乔灌木结合,配置游步道、座椅等小品设施,为市民营造

休闲、游憩场所,培育宜人的步行空间,同时起到防洪作用。另对贯穿城市新旧区的石羊溪河道二侧设10~15米绿化带,设置座凳,种植树木,恢复露天河道;新区段设不小于20米的绿带,乔灌木结合,设置游步道。 在城市主要入口处、城市重要交叉口、桥头等规划小型街头绿地。另外,老城区因地制宜地结合旧城改造,见缝插绿规划小型公园,在城市中各个角落营造绿色情调,通过这些微环境,由点、线、面改善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 表11-1 规划公园一览表 名称(暂名) 南山公园 西山公园 溪北博物馆公园 心湖公园 海游港北岸公园 金鳞湖公园 滨海新城大庵山公园 上坎头公园 城西公园 蟠龙公园 沙田洋公园 悬渚公园 枫坑塘公园 善岙蒋公园 大谗公园 黄山公园 沙柳公园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铁路两侧不小于30米,高速公路两侧不小于30米,国道两侧不小于20米,省道两侧不小于15米,县道两侧不小于10米;规划在城市主要道路设置防护绿地,每侧控制在10米以上;规划工业用地与生活性用地之间设不小于15米的防护绿地。 (3)广场用地 规划布局5处城市广场用地。详见规划广场一览表。 城市级 类别 地点 老城区南 老城区西部 城北 大湖塘 海游港北岸 滨海新城 滨海新城 城西 城西 老城区南 沙田洋区块 亭旁溪东侧 居住区级 枫坑塘工业园区 海游港北岸 滨海新城 铁路站场区 沙柳 基本功能 以观光游览、健身锻炼和植物景观为特色的综合性公园 滨水综合性公园 古迹风光、传统文化氛围的观光性公园 文化、娱乐、休闲公园 休闲、娱乐、游憩 开敞型现代滨水综合公园 开敞型现代滨水综合公园 休闲、娱乐、游憩 休闲、娱乐、健身 休闲、娱乐、健身 植物、水景为主的观赏休闲公园 休闲、娱乐、健身 休闲、娱乐、游憩 休闲、娱乐、健身 休闲、娱乐、健身 休闲、娱乐、游憩 休闲、娱乐、健身 面积(公顷)13.4 6.1 9.4 12.2 17.2 8.44 16.45 3.1 2.7 2.1 2.2 2.2 8.6 15.7 4.3 12.6 3.0 表11-2 规划主要广场一览表 序名称(暂名) 号 1 2 3 4 5 人民广场 蟠龙广场 行政文化广场 商业广场 铁路站前广场 位置 人民路南山路交叉口 蟠龙路光明路交叉口 大湖塘新区心湖公园北侧 大湖塘新区心湖公园南侧 铁路站场区 面积(公顷) 0.6 0.6 2.0 1.0 1.3 主要功能 休闲、集散 休闲、集散 行政、文化、休闲功能 商业、休闲 人流集散 (4)生态绿地 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需改善的区域,一般植被覆盖、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周围的生态绿地主要有丹峰山、北山和城市东南侧双尖山一带的山体林地(包括森林公园)。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三条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公路 规划构建“两横四纵”的城市对外公路网。 “两横”为上三高速公路东延线和S314省道-G228国道; “四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S218省道、G228国道-S215省道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 2.铁路 规划沿现状甬台温铁路平行预留沿海高速铁路线位通道,沿海高速铁路由宁海县进入经过三门县沙柳、海游、亭旁后进入临海,在现状三门火车站设沿海高速铁路高铁站。 规划将现有甬台温铁路功能调整为以城际客运为主,客货兼顾的城际铁路,运行时速200公里/小时,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设2处城际站点,一处为现状三门火车站,与沿海高速铁路高铁站实现同站换乘,另在海游港北岸规划布局一处城际站点,带动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的发展。同时在三门火车站布局三门货运站场,建设三门火车站现代物流基地,并向东建设健跳港区支线。 第三十四条城市道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四横六纵”结构,“四横”为带状城市的东西轴向交通依托,“六纵”为加强滨水城市两岸的联系依托。 表12-1 规划主干道一览表 道路名 称 沙书线-沙柳滨海新城公路 起止 建设必要性 功能说明 随着三门行政区划调整,沙柳街道的设立,三门中心城区得以扩容。未来沙柳-滨海沙柳作为中心城区的重要组团之一,联系沙柳与滨海新城片,兼作新城 应加强与其他组团的功能联系。该路对外交通干道。 的贯通作为沙柳与滨海新城组团的重要联系通道。 城西—琴江分流部分过境交通,缓解老城西区大宾馆-海游配合滨海新城的建设,加强东西联区的交通压力,作为三门市贯道—海大桥-善岙系,成为东西双向联系的快速通道,穿东西、联系新老城区的交通葛路 蒋-滨海新同样也暂时消除三门市的交通瓶颈。 性主干道。 四城 横 城西—旧城该路的贯通是目前滨海新城实施的联系城西片、老城片、大湖塘区—大湖岭枫路 保障,也是目前东西向联系的主要干片与枫坑塘片,兼作对外交通塘―枫坑塘道。 干道。 -头岙 加强城西片、大湖塘片相互之间的联系通道,改善由于三门城西-(隧使三门县从根本上解决地形导致的地形造成的道路结构不合理的横一路 道)-大湖交通瓶颈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状况,同时需要配合74省道的塘 改线,以减轻部分重合路段的交通压力。 海桑线(城北西区-沙柳-老城区与甬台温高速以及S218省道加强老城与区域交通通道的联到桑州桑州 联系道路 系 公路) 海沙线-沙柳-悬渚沙柳及老城片与大湖塘片联系联系火车站与县域主要城镇,减轻老滨海大村-314省通道,同时作为联系火车站与城区的交通压力。 道 道 三门、一市的重要通道。 六沙柳-枫坑联系沙柳与三门工业园区,发挥三门联系沙柳与三门工业园区,同纵 兴业路 塘 老城区的产业带动作用。 时对接海沙线。 潺岙-沙柳旗海路 公路 环东路 海游港-旗门港 配合滨海新城建设的主要干道。 配合滨海新城建设的主要干道。 配合滨海新城建设的主要干道。 滨海新城通往宁波方向的主要干道。 贯通滨海新城海游港-正屿港-旗门港两岸的主要干道。 贯通滨海新城海游港-正屿港-旗门港两岸的主要干道。 滨经十海游港-旗四路 门港 第三十五条公交场站规划 根据县域公交场站布点落实中心城区公交场站用地布局。 公交车场:在滨海工业区块设置一公交车场,用地20000平方米。 公交枢纽站:规划设置5处、包括枫坑塘公交枢纽站、大湖塘公交枢纽站、体育场公交枢纽站、岭口公交枢纽站、亭旁(火车站)公交枢纽站。 公交首末站(城乡公交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不宜在平面交叉口处。在沙柳街道设置沙柳城乡公交站。 表12-2 主要公交场站布局方案表 序号 1 站名 枫坑塘公交枢纽站 地理位置 枫坑塘 大湖服务功能 承担对外交通客流集散功能,进站线路以到发、换乘功能为主, 承担对外交通客流集散功能,进规模 10000平方米 7200平方米 2 大湖塘公交枢纽站 塘 站线路以到发、换乘功能为主, 3 体育场公交枢纽站 为旅游集散客流、体育场散场观众以及滨海新城中心区客流提滨海供便捷的公交服务,进站线路以新城 到发、换乘功能为主,兼有一定的蓄车功能 为岭口大型市场客流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承担城乡与城区公交的主要换乘衔接功能 15000平方米 74省道南4 岭口公交枢纽站 侧梅村南岙 亭旁(火车站)5 公交枢纽站 火车站区块 6000平方米 服务于火车站的客流疏散 4000平方米 附表一:现状(2013年)县域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 其中 H14村庄建设用地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4003 675 用地面积2(hm) 9339 3477 占城乡用地比例(%) 8.45% 人均建设用地2面积(m/人) 183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 其中 E2农林用地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县域总用地 546 276 362 101237 12603 86887 1747 110576 91.55% 100.00% 注:现状(2013年)县域城镇人口按19.02万人计。 附表二:近期(2020年)县域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2(hm) 9831 4442 3519 774 546 283 267 占城乡用地比例 8.89% 人均建设用2地面积(m/人) 143 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 其中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 其中 E2农林用地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县域总用地 100745 12329 86718 1698 110576 91.11% 100.00% 注:近期(2020年)县域规划城镇人口按31万人。H11城市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量算。 附表三: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一览表 城镇建 乡、镇、 街道名称 城镇人口 (万人) 设用地规模边界 (hm2) 中心城区(含火车站区块) 亭旁镇(不含火车站区块) 珠岙镇 18.3 2438 人均城镇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建设用地 (hm2)(包括建设用海) (m2/人) 城镇建设用地增建设用长边界(不包括海边界建设用海)(hm2) (hm2) 133 2988 2938 50 0.9 124 138 158 158 —— 1.8 255 142 311 311 —— 浦坝港镇 5.9 1104 187 1396 1323 73 健跳镇 3.0 374 125 452 452 —— 横渡镇 0.4 54 135 67 67 —— 花桥镇 0.7 93 133 100 100 —— 县域合计 31.0 4442 143 5472 5349 123 注:县域及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上浮20%控制。 附表四:远期(2030年)县域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2(hm) 10388 5656 2758 972 546 295 161 100188 12329 86241 占城乡用地比例 9.39% 90.61% 人均建设用2地面积(m/人) 126 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 其中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 其中 E2农林用地 E1水域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县域总用地 1618 110576 100.00% 注:远期(2030年)县域规划城镇人口按45万人。H11城市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量算。 附表五: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一览表 城镇建 乡、镇、 街道名称 城镇人口 (万人) (hm2) 中心城区(含火车站区块) 亭旁镇(不含火车站区块) 珠岙镇 23.5 2594 设用地规模边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建设用地 (包括建设用海)(hm2) (m2/人) 110 3353 人均城镇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hm2) 建设用海边界(hm2) 3119 234 1.6 188 118 245 245 —— 3.3 429 130 515 515 —— 浦坝港镇 8.9 1335 150 2280 1602 678 健跳镇 6.2 930 150 1586 1116 470 横渡镇 0.5 60 120 72 72 —— 花桥镇 1.0 120 120 129 129 —— 县域合计 45.0 5656 126 8180 6798 1382 注:县域及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上浮20%控制。 附表六:现状(2013年)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 其中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 其中 E2农林用地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中心城区总用地 18838 301 23974 100.00% 用地面积2(hm) 2799 1834 584 152. 159 26 43 21175 2036 占城乡用地比例 11.68% 88.32% 人均建设用地2面积(m/人) 160 注:现状(2013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按11.46万人。 附表七:现状(2013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占城市建设 人均城市 (hm2) 大类 中类 小类 用地比例 建设用地 (m2/人) R R1 R2 R3 A1 A2 A A3 A4 A5 A6 A9 B1 B2 B B3 B41 B9 BR M M1 M2 S1 S S3 S4 S9 U1 U2 U3 G G1 G2 G3 H11 U11 U12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宗教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商住混合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595.68 15.19 370.47 210.01 119.75 28.29 6.58 48.63 22.77 12.77 0.20 0.51 84.30 25.55 7.36 0.64 0.87 0.21 49.67 488.20 14.20 474.00 388.86 373.66 9.56 0.63 5.00 7.64 3.54 0.24 3.30 0.19 0.37 149.58 101.61 39.56 8.41 1834.00 32.48% 6.53% 4.60% 26.62% 21.20% 0.42% 8.16% 100.00% 51.98 10.45 7.36 42.60 33.93 0.67 13.05 160.03 U 注:现状(2013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按11.46万人计。 附表八: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 其中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 其中 E2农林用地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中心城区总用地 18357 2654 23974 100.00% 用地面积2(hm) 3362 2438 553 154 159 26 32 20612 1990 占城乡用地比例 14.02% 85.98% 人均建设用地2面积(m/人) 133 注: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按18.3万人。H11城市建设用地按照中心城区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量算。 附表九: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码 大类 中类 R R1 R2 A1 A2 A A3 A4 A5 A6 A7 A9 B1 B2 B1B2 B1B3 B B2B3 B3 B4 B9 BR BM M W S1 S S3 S4 S9 U1 U U2 U3 U9 M1 M2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2)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宗教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用地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商业娱乐康体混合用地 商务娱乐康体混合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商住混合用地 产业服务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731.43 20.01 711.42 194.60 35.02 9.55 92.57 25.31 18.21 11.33 1.42 1.19 266.07 60.64 18.21 29.34 7.08 1.81 4.60 2.08 3.00 124.64 14.67 505.39 49.94 455.45 9.60 453.07 431.32 10.02 8.68 3.05 11.05 4.65 2.25 3.91 0.24 占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 30.00% 7.98% 10.91% 20.73% 0.39% 18.58% 0.45%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m2/人) 39.97 10.63 14.54 27.62 0.52 24.76 0.60 G G1 G2 G3 H11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266.79 201.22 55.97 9.60 2438.00 10.94% 8.25% 100.00% 14.58 11.00 133.22 注: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城镇人口按18.3万人计。各类用地按照中心城区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量算。 附表十: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 其中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 其中 E2农林用地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中心城区总用地 17500 223 23974 100.00% 用地面积2(hm) 3367 2594 350 206 159 26 32 20607 1990 占城乡用地比例 14.04% 85.96% 人均建设用地2面积(m/人) 110 注: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按23.5万人。H11城市建设用地按照中心城区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量算。 附表十一: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码 大类 中类 R R1 R2 A1 A2 A A3 A4 A5 A6 A7 A9 B1 B2 B1B2 B1B3 B B2B3 B3 B4 B9 BR BM M W S S1 S3 S4 M1 M2 用地名称 (hm2)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宗教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用地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商业娱乐康体混合用地 商务娱乐康体混合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商住混合用地 产业服务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755.56 25.32 730.24 202.35 35.02 9.55 100.32 25.31 18.21 11.33 1.42 1.19 280.04 60.83 18.21 29.34 18.99 1.81 4.60 2.08 3.00 126.51 14.67 532.92 49.94 482.98 19.01 498.21 476.46 10.02 8.68 用地面积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29.13% 7.80% 10.80% 20.54% 0.73% 19.21%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m2/人) 32.15 8.61 11.92 22.68 0.81 21.20 S9 U1 U U2 U3 U9 G G1 G2 G3 H11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3.05 12.05 4.65 3.25 3.91 0.24 293.86 224.31 58.97 10.58 2594.00 0.46% 11.33% 8.65% 100.00% 0.51 12.50 9.55 110.38 注: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城镇人口按23.5万人计。各类用地按照中心城区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量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