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2 x13年12月业务(3)确认收入50000元;
兴旺公司2 x13年12月应确认的收入=100000 +50000=150000(元)。
(3)上述业务对兴旺公司2x13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上存货的影响金额: 业务(1)不影响;
业务(2)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减少=50000 - 10000= 40000(元);
业务(3)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减少30000元;
上述业务使兴旺公司2 x13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上存货减少70000元。
(4)分析计算上述业务对兴旺公司2x13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上负债的影响 金额:
业务(1)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增加93600元;
业务(2)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增加17000元;
业务(3)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增加
8500元;
上述业务使兴旺公司2 x13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增加=93600 +17000 + 8500= 119100(元)。
3.A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x13年9月 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假设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不予考虑)
(1)3日销售库存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元,
增值税额85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36000元; (2) 11日出售原材料,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元,增值 税额680元,款项尚未收回; (3) 15日出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为60000元,已摊销了
12000元,未发生减值,取得出售价款为90000元,款项已收到存人银行;
(4) 17日取得出租固定资产收入6000元,款项尚未收回;
(5) 24日收到现金捐赠70000元。 要求:
根据x13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收入。 答案:
3.(1)9月3日,企业销售商品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00 贷:库存商品 36000
(2)9月11日,收到出售原材料收入: 借:应收账款 468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680
(3)9月15日,出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90000 累计摊销 12000 贷:无形资产 6000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2000
(4)9月17日,计算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 6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 (5)9月24日,收到现金捐赠: 借:银行存款 70000 贷:营业外收入 70000 本月收入= 50000 +4000 +6000= 60000(元)。
4.2×13年3月10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商品已经发
出,每件成本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