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五行篇校注 下载本文

一、 古佚书《五行》篇在本世纪末曾两次出土,一次是一九七三年十二月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另一次是一九九三年十月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马王堆的帛书有两种发布的释文,一是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注释、文物出版社一九七四年九月出版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之〈老子甲本卷後古佚书·一〉(简称七四本),一是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注释、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年三月出版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之〈老子甲本卷後古佚书·五行〉(简称八○本或帛本)。本书以“八○本”作底本,与荆门市博物馆编释、文物出版社一九九八年五月出版之《郭店楚墓竹简·五行》(简称竹本)互校;原件影印件及释文两种,见前。

二、 依拙著《帛书五行篇研究》(齐鲁书社一九八○年七月第一版、一九八八年八月第二版)旧例,解全文为28章,分别《经》《说》,标列序号,如【经10】【说28】等;更移《说》就《经》,以清眉目;《说》文牒《经》文句,以『』号表示。

三、 凡竹本不同於帛本处,以()号标明;帛本具有而竹本所无者,加〔〕号示异;竹本独有帛本所无、或帛本汗漫缺失而见于竹本者,以〖〗号列出。

四、 帛本已标明之通假字及增删字,迳作释文,不再迂回;其偶存之技术性错误,改正後加注说明。本书对帛本释文所加之校补,以〈〉号区别,所作之校改,则缀以<>号,所除之衍误,字外加□。

【经1】〖五行〗(1):仁形於内,谓之德之行(2);不形於内,谓之行(3)。

智(义)形於内,谓之德之行;不形於内,谓之行(4)。

义(礼)形於内,谓之德之行;不形於内,谓之行。

礼(智)形於内,谓之德之行;不形於内,谓之行。

圣形於内,谓之德之行;不形於内,谓之〖德之〗(5)行。

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6),谓之善。善、人道也(7);德、天道也。

【注】(1)行,heng二声,读如珩。五行(wu heng)为“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之五行(wu xing)有别。仁义礼智圣之改为仁义礼智信,及其与金木水火土的配搭,是西汉时事;五行(wu heng)亦以避文帝刘恒讳而改称五常。

(2) 内,心中。形,成形。仁,在此被认为是一种无形的或形而上的天道;经人领悟而成形於人心,是为“德之行(heng)”或一种德行(heng)。下四句同此。又,【经28】即最

末一章之【说】文谓,仁形於内之形为“悦”,义形於内之形为“畏”,礼形於内之形为“恭”。

(3) 不形於内谓之行,谓若未经领悟而未能成形於心,只是体现於行动,则叫做“行(xing)”。

(4) 帛本以“仁智义礼圣”为序,竹本作“仁义礼智圣”。查《管子·水地》九德为“仁知义行洁勇精容辞”,《荀子·法行》七德为“仁知义行勇情辞”,《礼记·聘义》十德为“仁知义礼乐忠信天地德”,皆以“仁、知、义”相连;而竹本《五行》篇的具体论述次序则为“仁义礼智”,《孟子》说四端亦为“仁义礼智”,郭店楚简他篇亦多“仁义”并称。由此似可推知竹本【经1】次序在先,帛本次序受到後来习惯影响。

(5) 帛本无“德之”二字。当依竹本补。盖“圣”乃一种德行(heng),不是善行(xing);只能形於内,不能“不形於内”。纵或有众不能形圣德於内,亦无损其为“德之行”;故曰“不形於内,谓之德之行”。

(6) 四行(si xing),即上列的不形於内的仁义礼智四者。

(7) 仁义礼智四行为人道。参见《礼记·丧服四制》:“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智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经2】君子无(亡)中心之忧则无(亡)中心之智(1),无(亡)中心之智则无(亡)中心之悦(2),无(亡)中心之悦则不安(3),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亡)德(4)。

〔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5),无中心之圣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6)〕

【注】(1)忧,非五行之一亦非四行之一,而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五行四行的前提条件。《论语·述而》“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孟子·尽心上》“人之有德慧术智者,恒存乎×疾。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皆有以忧为智前提,无忧则无智之意。

(2) 中心之悦,指形於内的仁。参见【说28】说悦。

(3) 安,心安理得。【说13】曰:“安也者,言与其体偕安也。”与其体,当指心与其体。

(4) 德始於忧,成於乐。

(5) 《孟子·离娄下》:“舜、人也 ,我、亦人也。舜为法於天下,可传於後世,我犹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可视为“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之一解。又,与帛书《五行》同卷之古佚书《德圣》篇有“知人道曰智,知天道曰圣”句,可知本章谈“中心之智”“中心之圣”,乃分论人道天道,总括上章之“四行”“五行”者。

(6) 竹本缺此节五句,当系误夺,应据帛书补。

【经3】五行皆形於(于)〔厥〕内(1),〖而〗时行之,谓之君子。

士有志於君子道(2),谓之志士(3)。

【注】(1)厥、其。

(2) 君子道,即天之道或天道,见【说17】“闻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说。

(3) 士与君子,道德修养的两种境界。《荀子·哀公》:“人有五仪:有庸人,有士,有君子,有贤人,有大圣。”又《荀子·修身》:“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

【经4】善弗为无(亡)近,德弗志不成,智弗思不得(1)。

思〖不〗精(清)不察,思不长不〔得,思不轻不〕形(2)。

不形〔则〕不安(3),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亡)德。

【注】(1)善,仁义礼智四行之和。德,仁义礼智圣五行之和。善在为,德须志(即心响往之);为与志,必先知之;知则赖於思。儒者以思为人之五事之一,与貌言视听并列;见《尚书·洪范》篇。

(2) 竹帛本“清”“精”之异,以文义言,当从帛书作“精”。《孔丛子·说义》有云:“且君子之虑多,多虑则意不精。以不精之意,察难知之人,宜其有失也。”亦不精则不察之义。又,据【经5、6】,知思之精与察,指“仁”言;思之长与得,指“智”言;思之轻与形,指“圣”言。

(3) 不形,五行不形於内也。

【经5】不仁,思不能精(清);不智,思不能长(1)。不仁不智(2)。未见君子,忧心不能〖××,既见君子,心不〗能悦(3)。〔《诗》曰:“未见君子,忧心××。〕亦既见之,亦

既觏之,我心则悦。”(4)此之谓也。

不仁,思不能精(清);不圣,思不能轻。不仁不圣。未见君子,忧心〖不能忡忡〗,既见君子,心不〖能降〗(5)。

【注】(1)《淮南子·人间训》有“愚人之思啜”句,高诱注:“啜,短也。”亦不智思不能长之义。

(2)不仁不智,据【说10】句法可推知,乃“不仁则不智”义。下段“不仁不圣”同。

(3) 谓若未见君子时,并无中心之忧,则既见君子後,将亦无中心之悦。

(4) (5)《诗·召南·草虫》之篇。诗曰:“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未见君子,忧心啜啜。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悦”。

【经6】仁之思也精(清),精(清)则察,察则安,安则温(1),温则〖悦,悦则戚,戚则亲,亲则〗不忧(爱)(2),不忧(爱)则王(玉)色(3),王(玉)色则形(4),形则仁。

智之思也长,长则得,得则不忘,不忘则明,明则〖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5)。

圣之思也轻(6),轻则形,形则不忘,不忘则聪,聪则闻君子道,闻君子道则王言(玉音)(7),王言(玉音)则〖形,形则〗圣(8)。

〔【说6】『圣之思也轻』。思也者,思天也(9);轻者尚矣(10)。

『轻则形』。形者,形其所思也。酉下子轻思<思轻>於翟,路人如斩;酉下子见其如斩也,路人如流。言其思之形也(11)。

『形则不忘』。不忘者,不忘其所□〈思〉也(12),圣之结於心者也。

『不忘则聪』。聪者,圣之藏於耳者也(13),犹孔子之闻轻者之鼓而得夏之卢也(14)。

『聪则闻君子道』。道者,天道也,闻君子道之志耳而知之也。

『闻君子道则玉音』。□□□□□□而美者也,圣者闻志耳而知其所以为□者也。

『玉音则圣<形>(15)』。□□□□ 『〈形则圣〉(16)』。□□□□圣。〕

【注】(1)温,宽缓和柔也。参《论语·季氏》:“色思温。”《礼记·儒行》:“温良者,仁之本也。”又,竹本“温”从心不从氵,意在强调其为心态。

(2) 不忧,当从竹本作“爱”,【经10】“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可证。

(3) 玉色,《韩诗外传·一》有云:“古者天子入则撞蕤宾以冶容貌,容貌得则颜色齐,颜色齐则肌肤安。蕤宾有声,鹄震马鸣,及倮介之虫,无不延颈以听;在内者皆玉色,在外者皆金声。”《尚书大传》〈皋繇谟〉篇略同;又,〈洛诰〉篇有“见文武之尸者千七百七十三诸侯,皆莫不磬折玉音、金声玉色”句。则玉色,温而厉之色也。

(4) 形,谓仁乃形於内也。

(5) 《文子·上仁》:“知贤之谓智。”《孟子·尽心下》:“智之与贤者也。”

(6) 《礼记·中庸》所谓的“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及《荀子·不苟》:“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 。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可作“圣之思也轻”之解。又,自此句始,【经】文有【说】。

(7) “王言”当从竹本作“玉音”,【说】文可证。《荀子·法行》:“夫玉者??扣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其止辍然。”《管子·水地》:“夫玉??叩之,气音清搏澈远,纯而不杀。”又,陈奂《诗毛氏传疏》疏《白驹》“毋金玉尔音”曰:“言贤者德音,如金如玉。”

(8) 本章及前两章皆以仁智圣并举。智圣在此代表善、德即四行与五行或人道与天道(参【经2】【注5】引《德圣》);仁则代表六德即人伦道德。详见本书《三重道德论》。

(9) 天,指天道;思天,志於道也。

(10)尚,上也。《中庸》“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似可释此处之“圣之思也轻”。

(11)本段含义不明。“七四本”曰:“酉下子疑是柳下惠。”“八○本”曰:“斩流皆喻行止之态,《商君书·赏刑》述晋文公将明刑以亲百姓,’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

(12)思字以意补。

(13)《书·洪范》:“听曰聪。”古佚书《德圣》:“圣者,声也。??其谓之圣者,取诸声也。”

《文子》:“闻而知之,圣也。”(定县汉简1193)《白虎通·圣人》:“圣者,声也。??闻声知情。”又,郭沫若《卜辞通纂考释·×游》:“古听、声、圣乃一字。其字即作×,从口耳会意。言口有所言,耳得之而为声,其得声动作则为听。圣、声、听均後起之字也。圣从×壬声,仅於×之初文符以声符而已。”

(14)鼓,“七四本”释击。轻者,疑为轻吕之误,《逸周书·克殷》有“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句;轻吕,剑名。夏之卢,《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谓欧冶子造剑五枚,其一名湛卢,《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亦谓欧冶造宝剑五: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声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九域志》云建州有湛炉山,昔湛王铸剑其上,因以为名。则夏之卢(炉)者,似可作夏地或夏王所铸兵器解。查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有“夏禹子帝启,在位十年,以庚戌八年铸一铜剑,长三尺九寸;後藏之秦望山”等语,则夏之卢或为夏启剑欤?(以上据殷孟伦教授说)据此,孔子之闻轻吕之击而得夏之卢,誉其聪也。“八○本”“疑轻读为磬,卢读为×,×是悬磬的架子”,亦可并存。

(15)(16)据【经】文改补。

【经7】“〔尸-鸟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宜(仪)一兮(也)。”(1)能为一然後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2)。

〔“婴婴(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3)能差池其羽然後能至哀(4),君子慎其独也。

〔【说7】『尸-鸟鸠在桑』。直之〈也〉(5)。

『其子七也<兮>』。尸-鸟鸠二子耳,曰七也,兴言也(6)。

『□□□□〈淑人君子〉,其□□□〈仪一兮〉』。□〈淑〉人者□,□〈仪〉者义也。言其所以行之义之一心也(7)。

『能为一然後能为君子』。能为一者,言能以多为一;以多为一也者,言能以夫五为一也(8)。

『君子慎其独』。慎其独也者,言舍夫五而慎其心之谓□(9)。□〈独〉然後一(10),一也者,夫五<夫>为□心也,然後德〈得〉之。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11)。

『婴婴<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婴婴<燕燕>,兴也,言其相送海也(12)。方其化,不在其羽矣。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其羽然後能至哀』。言至也。差池者,言不在衰纟至;不在衰纟至也,然後能至衰(13)。夫丧,正纟至修领而哀杀矣(14),言至内者之不在外也。

『是之谓独』。独也者,舍体也(15)。〕

【注】(1)《诗·曹风·尸-鸟鸠》之篇。

(2) 儒书屡言慎独,所指不尽相同。《荀子·不苟》释慎独为养心於诚;《礼记·大学》与之同,曰:“诚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礼记·中庸》则曰:“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是以君子慎其独也。”《礼记·礼器》更谓:“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也。德产之致也精微,天下之物无可称其德者,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本书所谓慎独,详见【说】文。

(3) 《诗·×风·燕燕》之篇。

(4) 差池,即参差,不齐貌。至哀指泣涕如雨。能参差其羽,不驻心於外貌,则能一心於哀。

(5) 尸-鸟鸠,布谷鸟。直之也,【说】文屡见(【说】20、21),当系彼时训诂术语,即文意自明、毋庸赘言之意。《孟子·滕文公上》有“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句,直之谓直言。

(6) 兴,《诗》六义之一,谓触景生情,因事寄兴。布谷鸟每二卵即孵,诗中云“其子七兮”者,非实录,兴也。

(7) (8)(9)《列女传·魏芒慈母》:“尸鸠以一心养七子,君子以一义养万物。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太平御览》卷三七六人事部一七《心》引《子思子》曰:“百心不可得一人,一心可得百人。”《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有“一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一心、为一,皆慎独义。本书所谓慎独,特指“舍夫五而慎其心”、“以夫五为一”;而“夫五”,即仁义礼智圣五行,“为一”,即五行和而为德之谓,故有“一也,乃德已”。又,《说苑·反质》曾引“传曰:尸-鸟鸠之所以养七子者,一心也;君子之所以理万物者,一仪也。以一仪理物,天心也。五者不离,合而为一,谓之天心,在我能因,自深结其意於一。”其所谓之“五者不离合而为一”,似取自《五行》篇此处。

(10)独,以意补。

(11) 《德圣》篇谓五行“和谓之德,其要谓之一,其爱(?)谓之天”,与此处说法正合。

(12) 《诗小序》云:“燕燕,卫庄送归妾也。”托事於物,故曰兴也。郑玄曰:“差池其羽,谓张舒其尾翼;兴戴×将归,顾视其衣服。”又,“八○本”曰:海读为晦,昏无所睹也。

(13) 衰纟至,丧服。居丧之哀,不在衰纟至,而在内心。

(14) 正纟至修领,对丧服进行修饰。杀,衰减。

舍体,谓“舍其体而独其心”(见下文【说8】)。 【经8】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也〕,有与终也(1)。君子之为德也(2),有与始也,无与终也。

〔【说8】『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言与其体始与其体终也(3)。

『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有与始者,言与其体始;无与终者,言舍其体而独其心也。(4)〕

【注】(1)为善,善在为,弗为无近(【经4】)。与,以也,据也。

(2) 为德,志於德也;德弗志不成(【经4】)。

(3) 为善之所据以始终者,身体;即为善在身体力行。

(4) 为德在於志,即心响往之,故无时不能,无有止境,所谓无与终也。

【经9】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声,善也;王言(玉音)〈玉振〉,圣也。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後能金声而玉振之之(1)。

〔【说9】『金声〈而玉振之〉』(2)。??

??□□□由德重(3)。善也者,有事焉者,可以刚柔多钅合为(4)。故〈曰〉善〈人道也〉(5)。 〈『德,天道也』。天道〉也者,已有弗为而美者也(6)。

『唯有德者然後能金声而玉振之』。金声而玉振之者,动□□□□形善於外,有德者之□。〕

【注】(1)金声玉振,王念孙《广雅疏证》谓振、收也。古乐大合奏以钟(金)声始,以磬(玉)声终,故曰金声玉振。《孟子·万章下》曰:“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

圣之事也。”金声譬如四行之为善,智之事(参【经6】);玉振譬如五行之志於德,圣之事(参【经6】);唯有德者然後能金声而玉振之。又,帛本“王言”竹本“玉音”,疑皆应作“玉振”。

(2) 此处原件漫汗不清,多有阙失,“而玉振之”四字以【说】文格式补。

(3) 此处文意难通,疑帛二二九-二三○行之间,兑去一或二行,说【经】文“有德者也。金声,善也;玉振,圣也。善,人道也;”诸句。

(4) “八○本”曰:钅合读为合,融洽之义。

(5) “曰”“人道也”诸字,据【经】文补。

(6) “德天道也天道”数字,据【经】文补。己有弗为而美,谓“天施诸其人”者,非人力所得为者(见【经27】);与前段“善也者,有事焉者”之有为对言。

【经10】不×不悦(1),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

〔【说10】『不变不悦』。变也者,勉也,仁气也。变而後能悦。

『不悦不戚-心(2)』。悦而後能戚-心所戚-心。

『不戚-心不亲』。戚-心而後能亲之。

『不亲不爱』。亲而後能爱之。

『不爱不仁』。爱而後仁。

□变者而後能悦仁<人>、戚-心仁<人>、亲仁<人>、爱仁<人>,以於亲戚-心亦可(3)。〕

【注】(1)×,“八○本”据【说】文×定为变,竹本从之。按,定【说】文×为变,於义无解;宜定作恋、娈、挛之省,思慕也,温顺也,眷念也。【经6】仁之思之“??温则悦,悦则戚,戚则亲,亲则爱,爱则??仁”可参。又,竹本移【经13】“不聪不明??”於此节前。

(2) 戚-心,同戚,亲近也。《诗·大雅·行苇》“戚戚兄弟”郑注:戚,内相亲也。孔疏:亲其所亲,起於内心,故言内相亲也。按,从心者,强调其起於内心,与忧愁、悲伤的忄戚字有异。

(3) 诸“仁”字皆通“人”字,《易·系辞下》“何以守位曰仁”,仁一作人;或,仁指有仁德之人,如《论语·雍也》“井有仁焉”句。又,此处之温-悦-戚-亲-爱-仁,以及此後谈义、礼条,皆可视为孟子所谓仁义礼智自四端扩而充之之历程,亦郭店楚简所谓“道始於情”之例解。

【经11】不直(直-心)不×(1),不×不果(2),不果不简(柬)(3),不简(柬)不行,不行不义。

〔【说11】『不直不×』。直也者,直其中心也,义气也。直而後能×。×也者,终之者也;弗受於众人,受之孟贲(4),未×也。

『不×不果』。果也者,言其弗畏也,无介於心,□〈果〉也(5)。

『不果不间<简>』。间<简>也者,不以小害大,不以轻害重(6)。

『不间<简>不行』。行也者,言其所行之□□□ 〈『不行不义』。〉(7)□□□义也。〕

【注】(1)直,竹本从心,示中心之直,如【说】文所云。“八○本”曰:×,疑读为肆。《老子·德经》“直而不肆”,帛书甲本作“直而不纟世”。《礼记·乐记》“肆直而慈爱”。

(2) 果,果敢。

(3) 简,亦作间(【说11、15、20】),亦作柬(竹本37简);简间柬皆有分别义。

(4) 孟贲,一名孟说,力士。《史记·秦本纪》称:“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仁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王与孟说举鼎,绝膑。武王死,族孟说。”又《史记·袁盎传》索隐引《尸子》云:“孟贲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兕虎。”

(5) 果字据【说15】补。

(6) 【说20】有曰“简为言,犹衡也”。衡,秤杆。“衡诚悬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荀子·礼论》),故此处云不以小害大,不以轻害重。

(7) 不行不义,据【经】文补。

【经12】不远不敬,不敬不严,不严不尊,不尊不恭(共),不恭不(亡)〖礼〗。

〔【说12】『不远不敬』。远心也者,礼气也(1)。质近者□弗能□□□□敬之(2)。远者,动敬心,作敬心者也(3)。左×而右饭之(4),未得敬□□□。

『不敬不严』。严犹×(5),×,敬之责〈积〉者也。

『不严不尊』。严而後忌(己)尊。

『不尊不恭』。恭也者,□□〈用上〉敬下也(6)。

『恭而後礼』也(7),有以体〈礼〉气也。〕

【注】(1)儒家主“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也者,动於内者也;礼也者,动於外者也”(《礼记·乐记》);“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礼自外作、动於外、以修外,“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经16】),故曰远,曰远心。

(2) 近则易狎,唯远能敬。

(3) 礼动於外、自外作,故曰动敬心、作敬心。

(4) ×,“八○本”疑为×之异体,读欢,饮食也。“七四本”释作靡。今从“七四本”。靡,摩字省,俗作麾,挥斥也。左麾右饭,嗟来之食之谓。

(5) ×,《说文》无×字,有×字。×,×也;×,高貌。故曰敬之积。

(6) 用上二字,据《孟子》拟补。《孟子·万章下》:“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

(7) 恭而後礼,即【经】文“不恭无礼”。

【经13】(1)不□□□〖聪不明〗,〔□□□□〈不聪明则〉不圣。〕不圣不智(2),不智不仁,不仁不安,不安不乐,不乐无(亡)德。

〔【说13】『不聪不明』。聪也者,圣之藏於耳者也;明也者,智之藏於目者也。聪,圣之始也;明,智之始也(3)。故曰:

『不聪明则不圣智』,圣智必由聪明。圣始天,智始人(4);圣为崇,智为广。

『不智不仁』。不知所爱则何爱?言仁之乘知〈智〉而行之(5)。

『不仁不安』。仁而能安,天道也。

『不安不乐』。安也者,言与其体偕安也<者也>(6),安而後能乐。

『不乐无德』。乐也者流体,机然忘寒〈塞〉(7),忘寒〈塞〉,德之至也,乐而後有德。〕

【注】(1)竹本此条在【经9】“金声而玉振之??”与【经10】“不变不悦??”之间,文曰“不聪不明,不圣不智,不智不仁,不仁不安,不安不乐,不乐亡德”。此处所据为帛本顺序和文字。

(2) 若据【说】文,则此处当为“不聪不明,不聪明则不圣智”。

(3) 闻声知情曰聪;自知自见曰明。又,《文子·道德》:“闻而知之,圣也;见而知之,智也。故圣人常闻祸福所生而择其道,智者常见祸福成形而择其行;圣人知天道吉凶,故知祸福所生,智者先见成形,故知祸福之门。闻未生,圣也;先见成形,智也;无闻见者,愚迷也。”(参见定县汉简《文子》第0896、1193、0803、1200、0765、0834、0711简)

(4) 古佚书《德圣》有曰:“知人道曰智,知天道曰圣”。又,古人每以圣智对举,如《国语·楚语》“其(巫)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老子》“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周×算经》“知地者智,知天者圣”。

(5) 乘,因也。《说苑·建本》“子思曰:故鱼乘於水,鸟乘於风,草木乘於时”。仁之乘智,当亦类此。

(6) 安,主要指心安,【经2】所谓有中心之悦而後安。心安则体能安,故曰,与其体偕安。又,者也,误出。

(7) 忘寒,忘即亡,中心之亡,心为形符。寒,疑为塞之误。乐也者流体,故亡塞。

【经14】(1)颜色容貌□□〖温变〗也(2),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中心悦焉,迁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3),亲〔也〕。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攸)爱人(4),仁也(5)。

〔【说14】『□□□□〈颜色容貌〉变变也』(6)。变变者,勉勉也,逊逊也,能行变者也。能行变者,□□心悦,心□〈悦〉然後颜色容貌温,以悦变也。

『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壳壳□□□

『□□□□〈中心悦焉〉』(7)。是□悦已。人无悦心也者,弗迁於兄弟也。

『迁於兄弟,戚-心也』。言迁其□□〈悦心〉於兄弟而能相戚-心也(8)。兄弟不相能者,非无所用悦心也,弗迁於兄弟也。

『戚-心而信之,亲也』。言信其□〈体〉也(9)。剐而〈尔〉四体,予汝天下,弗为也。剐汝兄弟,予汝天下,弗×〈迷〉也(10);是信之已。信其□〈体〉而後能相亲也。

『亲而笃之,爱也』。笃之者厚,厚亲而後能相爱也。

『爱父,其杀爱人,仁也』。言爱父而後及人也。爱父而杀其邻□〈之〉子(11),未可谓仁也。〕

【注】(1)帛本此条及下二条(即【经15、16】),在【经19】“见而知之??”与【经20】“不柬不行??”之间。

(2) 帛本此处烂脱二字,据【说】文,当为“变变”。竹本此处无缺,乃“温变”二字,从之。

(3) 信(shen),通伸。

(4) 继,“七四本”定为慈,【说】文作杀,皆“次”义。竹本作攸,无解,疑误。

(5) 本章释【经10】

(6) 颜色容貌,据【经】文补。变变,参【经10】【注1】。

(7) “八○本”定“壳”後“是”前缺七字。查此处系【经】文“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与“中心悦焉”之【说】,七字势难说明;疑图版二四九-二五○行间,或残夺一行。又,壳壳,悫悫省,诚笃忠厚也。

(8) 悦心,以意补。

(9) 体字据下句“信其体”补;下句则据图版及文意补。

(10)×,即迷;从心不从辶,强调其为心态而非行为。“八○本”释悉,读为屑。

(11) 杀,减少、降等。《礼记·文王世子》:“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爱父而後及人,所谓亲亲而仁民也。爱父而杀其邻之子,谓爱父之情减於爱邻子之情,未可谓仁。

【经15】中心辩〈辨〉焉(然)而正行之,直也。直而□□□〖遂之,×〗也。□□〖×而〗不畏强圉(1),果也。不以小道害(凌)大道,简(柬)也。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贵贵其等尊贤,义〖也〗(2)。

〔【说15】『中心辩(辨)焉而正行之,直也』。有天下美饮食於此,吁嗟而予之(3),中心弗 ×〈迷〉也。恶吁嗟而不受吁嗟,正行之,直也。

『直而遂之,×也』。×者,遂直者也(4)。直者,□贵□□□□□□□□□□也。

『泄□〈而〉弗畏强御,果也』。强御者,勇力者<也>,谓□□□□□□□□□之以□□□,无介於心,果也。

『不以小道害大道,间〈简〉也』。间〈简〉也者,不以小爱害大爱,不以小义害大义也。见其生也,不食其死也,然亲执诛,间〈简〉也(5)。

『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无罪而杀人,有死弗为之矣;然而大诛之者,知所以诛人之道而□〈行〉焉(6),故谓之行。

『贵贵,其等尊贤,义也』(7)。“贵贵”者,贵众贵也。贤贤,长长,亲亲,爵爵,选贵者无私焉(8)。“其等尊贤,义也”,尊贤者,言等贤者也(9),言选贤者也,言足〈属〉诸上位(10)。此非以其贵也,此其义也。贵贵而不尊贤,未可谓义也。〕

【注】(1)强圉,亦作强御,强暴有势力。《诗·大雅·蒸民》:“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

(2) 本章释【经11】。

(3) 所谓“嗟来之食也”。《礼记·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4) 遂,终也。

(5) 君子虽有见其(牛羊等)生不食其死之戒,然仍亲自执法诛除罪犯。此之谓不以小爱害大爱,不以小义害大义;此之谓简。

(6) 《大戴礼记·小辨》:“子曰:辨而不小。夫小辨破言,小言破义,小义破道;道小不通,通道必简。??夫道不简不行,不行则不乐。”则简,大而有当也。又,行字以意补。

(7) 《孟子·万章下》:“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

(8) 贵者有多种,贤、长、亲、爵,皆为贵者,斯谓“众贵”。《荀子·大略》:“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

(9) 等尊贤,贤者有高下,依其等而尊之,曰“等尊贤”。《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10)足,“八○本”读为属。属诸上位,即置诸上位、加诸上位。《孟子·万章下》:“尧之於舜也??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经16】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远而庄之,敬也。敬而不懈,严〖也〗。严而威(畏)之,尊也。尊而不骄,恭也。恭而博交,礼也(1)。

〔【说16】『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2)。外心者,非有他心也。同之〈此〉心也,而有谓外心也,而有谓中心。中心者,×然者也(3);外心者,其×讠-郭〈廓〉然者也(4),言之〈此〉心交远者也。

『远而庄之,敬也』。敬者,□□□□□

『□□□□〈敬而不懈〉(5),严也』。严者,敬之不懈者,□之积者也,是厌□□□□□□

『□□□□□□〈严而威之,尊也〉(6)』。□之又从而畏忌之,则夫间何由至乎哉(7)?是必尊矣。

『尊而不骄,恭也』。言尊而不有□□已事君与师长者,弗谓恭矣。故厮役人之道□□恭焉(8)。恭生於尊者。

『恭而博交,礼也』。伯〈博〉者,辩也(9),言其能柏(10),然後礼也。〕

【注】(1)本章释【经12】。

(2) 参【说12】【注1】。

(3) ×,读为×,《说文》:“×,好貌。”

(4) 《说文》:“×,目围也。读若书卷之卷,居倦切。”又,×,或假作×,《广雅·释训》:“×,容也。”“八○本”读为愿,未详所据。又,廓然,开朗貌。

(5) 据【经】文补。

(6) 据【经】文补。

(7) 间,简慢。

(8) 厮役人,执劳役供驱使者。

(9) 辩,通遍。《仪礼·乡饮酒礼》“众宾辩有脯醢”郑注:“今文辩皆作遍。”

(10)“七四本”注:“按柏当为白。《春秋元命苞》:’伯之言白,明白於德。’”“八○本”注:“伯、柏、博,疑皆读为泊。澹泊亦即恬静之义。”似皆与“礼”义不洽。疑博、伯、柏皆释为遍。

【经17】未尝闻君子道,谓之不聪;未尝见贤人,谓之不明。闻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谓之不圣;见贤人而不知其有德也,谓之不智。

见而知之,智也;闻而知之,圣也。明明,智也;赫赫,圣〖也〗。“明明在下,赫赫在上”(1),此之谓也(2)。

〔【说17】『未尝闻君子道,谓之不聪』。同之〈此〉闻也(3),独不色然於君子道(4),故谓之不聪。

『未尝见贤人,谓之不明』。同之〈此〉见也,独不色贤人,故谓之不明。

『闻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谓人谓之不圣』(5)。闻君子道而不色然,而不知其天之道也,谓之不圣。

『见贤人而不知其有德也,谓之不智』。见贤人而不色然,不知其所以为之,故谓之不智。

『闻而知之,圣也』。闻之而遂知其天之道也,圣也。

『见而知之,智也』。见之而遂知其所以为之,□□知〈智〉也。

『明明,知〈智〉□□〈也』。智〉也者(5),由所见知所不见也(6)。

『赫赫,圣貌也』。□□言□□□□□□□□□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此之谓也。』明者始在下,赫者始在上,□□□□□谓圣智也。〕

【注】(1)《诗·大雅·大明》之篇。又,《庄子·田子方》有“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或为之纪而莫见其形。”肃肃当即明明,出乎天而为至阴而在下者,赫赫发乎地而为至阳而在上,此所以交通成和也。

(2) 本章释【经13】。

(3) 之,读为此。下“同之见也”同。

(4) 《说文》:“色,颜气也。”又,《公羊哀公六年》“诸大夫见之,皆色然而骇”,《释文》曰:“色然,本又作×,居委反,惊骇貌;又或作危。”又,《吕氏春秋·谨听》有“见贤者而不耸,则不惕於心,则知之不深”句,耸者,色然也,危然也。

(5) 谓人,衍误。

(6) 以意补。

(7) 所见,现象;所不见,本质。如见贤人而知其所以为贤人。

【经18】闻君子道,聪也。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圣(义)也(1)。行□□□□□〖之而时,德也〗。

□□□□□〖见贤人,明也〗。见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敬之,礼也。

□□□□□□□□□〖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五□□□□□〈行之所和〉也〗(2)。□〖和〗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国(邦)家兴。□□□□□〖文王之见也如此〗。〔《诗》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3)此之谓也(4)。

〔【说18】『闻君子道,聪也』。同之〈此〉闻也,独色然辩〈辨〉於君子道,道者<聪也.。聪也者>(5),圣之藏於耳者也。

『闻而知之,圣也』。闻之而遂知其天之道也(6),是圣矣。

『圣人知天之道』。道者,所道也。

『知而行之,义也』。知君子之所道而×〈×〉然行之(7),义气也。

『行之而时,德也』。时者,和也;和也者,惠<德>也(8)。

『见贤人,明也』。同之〈此〉见也,独色然辩〈辨〉於贤人,明也。明也者,智之藏於目者;明则见贤人。

『贤人<见>而知之,〈智也〉』(9)。曰:何居(10)?孰休×此而遂得之,是智也。

『知〈智〉而安之,仁也』。知君子所道而×然安之者,仁气也。

『行<安>而敬之(11),礼也』。既安止<之>矣(12),而又愀愀然而敬之者(13),礼气也。□□□□天道□

『仁义,礼乐所由生也』。言礼乐之生於仁义□□□□□□□

『□□□□□□□〈五行之所和,和则〉乐』(14)。和者,有犹五声之和也。乐者,言其流体也,机然忘寒〈塞〉也。忘寒〈塞〉,德之至也。

『乐而後有德,有德而国家兴』。国家兴者,言天下之兴仁义也,言其□□乐也。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此之谓也』。言大德备成矣。〕(15)

【注】(1)帛本【经】文作“圣也”,【说】文作“义也”。竹本作“义也”。以意推之 ,义也是。

(2)帛本此处约烂脱十四字。据【说】文,可补“仁义礼乐所由生也□□□□□□”数字。据竹本,则应补为“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五□□□□也和”。参照【说19】,则竹本所缺四字可补为“行之所和”。依文意度之,当以竹本为是,即此处全文为: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五行之所和也。和则乐??

又,竹本【经9】以後的顺序为:【经13】谈圣智、【经10】谈仁、【经11】谈义、【经12】谈礼,然後是【经17】再总谈圣智、【经18】谈五行之和、【经19】谈四行之和、【经14】谈仁、【经15】谈义、【经16】谈礼。此後是【经20】,与帛本次序复同。帛本【经9】以後的顺序为:【经10】谈仁、【经11】谈义、【经12】谈礼、【经13】谈圣智,然後是【经14】【经15】【经16】【经17】再谈仁义礼与圣智、【经18】【经19】谈五行、四行之和。与此相应,竹本故有“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之说,而帛本则作“仁义,礼乐所由生也”。

(3) 《诗·大雅·文王》之篇。

(4) 本章释【经13】。

(5) 道者,应为“聪=也=者”(读为“聪也。聪也者”)之误。盖道非圣之藏於耳者;圣之藏於耳者,聪也。【说13】“聪也者,圣之藏於耳者也”可证。

(6) 其,指君子道。

(7) 【说19】有“×然行之,义气也”,知×读为×,唯×,字书无,疑假为×。《广韵》“×,敕也;音剔。”《释名》:“敕,饬也,使自警惕,不敢废慢也。”

(8) 惠为德之误释。又,本行两德字,或皆为乐之误。

(9) 贤人涉上文误重,应为见字,【经】文可证。智也,据【经】文增补。

(10)“八○本”注:“何居即何故,齐鲁间方言。”

(11)本句首字残。“八○本”定为行字,非是。以【经】文推知为安。

(12)“八○本”於止字漏加错字符号,而成“既安止之矣”。

(13)愀,谨也。《礼记·哀公问》:“孔子愀然作色而对。”

(14)参本节【注2】。

(15)本章之逻辑为:闻君子道-聪-圣-义-德(乐)?

五行和

见 贤 人-明-智-仁-礼 ?

【经19】见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1),仁也。安而行之,义也。行而敬之,礼〖也〗。

仁义,礼〔智〕之所由生也(2)。四行之所和〖也〗,和则同,同则善。

〔【说19】『见而知之,智也』(3)。见者,□也;智者,言由所见知所不见也。

『知而安之,仁也』。知君子所道而×然安之者,仁气也。

『安而行之,义也』。既安之矣,而×然行之,义气也。

『行而敬之,礼也』。既行之矣,又愀愀然敬之者,礼气也。

所安、所行、所敬,人道也。

『仁知<义>,礼之所由生也』。言礼智〈之〉生於仁义也(4)。

『四行之所和』。言和仁义也(5)。

『和则同』。和者,有犹五声之和也。同者,□约也,与心若一也,言舍夫四也,而四者同於善心也(6)。同,善之至也。

『同则善矣』。□(7)□□□□□□人行之大,大者,人行之□然者也。世子曰(8):“人有恒道,达□□□。”〕

【注】(1)帛本漏写安字,据【说】文及竹本补。

(2)此句帛本【经】文作“仁义礼知之所由生也”,【说】文作“仁知礼之所由生也,言礼□生於仁义□”。竹本作“仁义礼所由生也”。细勘诸文,知帛本【经】文“知”字误衍,【说】文“知”乃“义”之误。原文当如帛本【说】文“言礼□〈之〉生於仁义□”及竹本“仁义礼所由生也”所云,为:仁义,礼之所由生也。

(3)《德圣》篇有“知人道曰智”句,知此处所见所知者,人道也。

(4) 参见本章【注2】。

(5) 和仁义,据【说22】末段,即和於仁义。

(6) 夫四、四者,指仁义礼智四行。舍夫四,谓四者和而为一;【经1】云:“四行和,谓之善”,故曰同於善心也。

(7) 帛本以此下至章末属下章,误。

(8) 世子,《汉书·艺文志》儒家类:“《世子》二十一篇,名硕,陈人也,七十子之弟子。”

《论衡·本性篇》:“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

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善焉。故世子作《养书》一

篇。”

【经20】不简(柬),不行;不匿,不辩〈辨〉於道(1)。有大罪而大诛之,简(柬)〖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有大罪〖而〗弗〖大〗诛〖也〗,不行〖也〗;有小罪而弗赦〖也〗,不辩〈辨〉於道〖也〗。

简(柬)之为言〔也〕,犹贺(练)〖也〗(2),大而罕(晏)者〖也〗。匿之为言也,犹匿匿〖也〗(3),小而轸者〖也〗(4)。简(柬),义之方也(5);匿,仁之方也。刚,义之方〔也〕;柔,仁之方也。 〔《诗》曰:〕“不×不救,不刚不柔。”(6)此之谓也。

〔【说20】□□□□〈『不简不行』〉(7)。间〈简〉也(8),间〈简〉则行矣。

『不匿,不辩〈辨〉於道』。匿者,言人行小而轸者也。小而实大,大之□者也。世子曰:“知轸之为轸也,斯公然得矣。”轸者,多矣<也>;公然者,心道也。不周□四〈於匿〉者(9),不辨於道也。

『有大罪而大诛之,间〈简〉(10);有小罪而赦之,匿也。有大罪而弗□〈大〉诛,不行也。有小罪而弗赦,不辨於道也。间〈简〉为言,犹衡也,大而炭<罕>者』(11)。直之也(12)。

『匿为言也,犹匿匿〈慝〉,小而轸者』。直之也。

『间〈简〉,义之方也;匿,仁之方也』。言仁义之用心之所以异也。义之尽,间〈简〉也;仁之尽,匿。大□〈义〉加大者,大仁加仁小者(13),故义取间〈简〉而仁取匿。 『《诗》云:“不×不×,不刚不柔。”此之谓也』。×者强也,×者急也。非强之也,非急之也,非刚之也,非柔之也,言无所称<争>焉也(14)。此之谓者,言仁义之和也。〕

【注】(1)简,大而罕者;匿,小而轸(多也)者。不简,不知其简,有大罪而弗大诛之也。不匿,不知其匿,有小罪而弗赦之也。

(2) 【说】文谓“简为言,犹衡也”,知此处“贺”假为衡。又,竹本作“柬之为言也,犹练也”,“练”当系“谏”之手误。《左传成公八年》引《诗》曰“是用大简”,今本《诗·大雅·板》作“是用大谏”。柬犹谏,有如下段匿犹慝。

(3) 後匿字通慝(te),邪恶也。《荀子·乐论》:乱世“文章匿而采”。

(4) 轸,舆也。郑玄注《考工记》:“轸,舆後横木崇高也。”与此处文意不洽。疑轸乃缜或×之误,缜,纷而众也。

(5) 方,道也,术也。

(6) 《诗·商颂·长发》之篇。

(7) 据【经】文补。

(8) 简也,谓知其简(大而罕)而简之(有大罪而大诛之)。

(9) 於匿,帛本释为“□四”,据文意及图版改。

(10)自上段“不周□”至此,凡十八字,帛书误钞於298行“直之也”即(11)下,兹据文意移正。

(11)炭,“七四本”疑借为岸,高也。“八○本”疑读为显。今依【经】文作罕。《说文》:“罕,网也。”引申为稀疏。

(12)直之也,见【说7】【注5】。

(13)依浅野裕一1985年校释本(载日本岛根大学《教育学部纪要(人文·社会科学)》第十九卷)删补。

(14)称应作争。图版为争字,“七四版”释为争,“八○本”误释为称。无所争者,非强之非急之、非刚克非柔克也。

【经21】君子集大成。能进之,为君子,不(弗)能进〖也〗,各止於其里。大而罕(晏)者,能有取焉;小而轸者,能有取焉。索纟卢纟卢(匹肤肤)达於(者)君子道(1),谓之贤。君子知而举之,谓之尊贤,〔君子从〕〖知〗而事之,谓之尊贤〖者也〗。〔前,王公之尊贤者也,〕後,士之尊贤者也(2)。

〔【说21】『君子集大成』。成也者,犹造之也,犹具之也(3)。大成也者,金声玉振之也(4)。唯金声而玉振之者,然後己仁而以人仁(5),己义而以人义。大成至矣,神耳矣!人以为弗可为□〈也〉,□〈无〉由至焉耳(6),而不然。

『能进之,为君子,弗能进,各止於其里』。能进端,能终〈充〉端(7),则为君子耳矣。弗能进,各各止於其里(8)。不藏尤〈欲〉害人(9),仁之理也;不受吁嗟者,义之理也(10)。弗能进也,则各止於其里耳矣。充其不藏尤〈欲〉害人之心,而仁覆四海;终充其不受吁嗟之心,而义襄天下。仁覆四海,义襄天下,而成〈诚〉由其中心行之(11),亦君子已!

『大而炭<罕>者,能有取焉』。大而炭<罕>也者,言义也;能有取焉也者,能行之〈也〉。

『小而轸者,能有取焉』。小而轸者,言仁也;能有取焉者也,能行之也。

『衡〈索〉卢卢达於君子道,谓之贤』。衡〈索〉卢卢也者,言其达於君子道也。能仁义而遂达於君子道,谓之贤也。

『君子知而举之,谓之尊贤』。君子知而举之也者,犹尧之举舜,□□〈商汤〉之举伊尹也(12)。举之也者,诚举之也。知而弗举,未可谓尊贤。

『君子从而事之』也者,犹颜子、子路之事孔子也。事之者,诚事之也。知而弗事,未可谓尊贤也。

『前,王公之尊贤者也;後,士之尊贤者也』。直之也。〕

【注】(1)索纟卢纟卢,《吕氏春秋·尊师》:“索卢参,东方之钜狡也,学於禽滑黎。??刑戮死辱之人也,今非徒免於刑戮死辱,由此为天下名士显人,以终其寿,王公大人从而礼之。”此索纟卢纟卢疑即由钜狡达於君子道的索卢参。

(2) 《孟子·万章下》:“晋平公之於亥唐也??弗与共天位也,弗与治天职也,弗与食天禄也:士之尊贤者也,非王公之尊贤者也。”“尧之於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於畎亩之中,後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3) 造,始也,《书·伊训》“造攻自鸣条”注。具,备也。犹造之也犹具之也,即下文之“能进端、能终端”义。

(4) 既造且具的成也者,如伊尹、伯夷、柳下惠,皆得圣之一体;金声玉振的大成也者,为孔子,得圣之全。

(5) 以,使也。

(6) 也、无,以意补。

(7) 端,始也;孟子用以指善性之始,谓人皆有仁义礼智之端於心。所谓“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终疑作充,扩充也,参孟子所谓的“凡有四端於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

(8) 里,坊也、闾也。止於其里,对下文覆四海、襄天下言。

(9) 尤,疑假作欲。《孟子·尽心下》:“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七四本”“八○本”谓尤为恨心,恐非是。

(10)吁嗟,呼来喝去也。《孟子·尽心下》:“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不受吁嗟,即无受尔汝。

(11)诚由其中心行之,所谓“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下文诚举之、诚事之同此。

(12)商汤,以意补。尧举舜於畎亩,商汤举伊尹於庖厨。

【经22】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心曰唯,莫敢不唯;〔心曰〕诺,莫敢不诺;〔心曰〕进,莫敢不进;〈〔心曰退〕〖後〗,莫敢不〔退〕〖後〗;〔心曰〕深,莫敢不深〉(1);〔心曰〕浅,莫敢不浅。和则同,□□□〖同则善〗。

〔【说22】『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耳目也者,悦声色者也;鼻口者,悦臭味者也;手足者,悦×〈佚〉馀〈愉〉者也(2)。心也者,悦仁义者也。之〈此〉数体者皆有悦也,而六者为心役,何〈也〉?曰:心贵也。有天下之美声色於此,不义,则不听弗视也。有天下之美臭味於此,不义,则弗求弗食也。居而不间尊长者(3),不义,则弗为之矣。何居?曰:几不□〈胜〉□(4),小不胜大,贱不胜贵也哉!故曰心之役也。耳目鼻口手足六者,人□□,□〈人〉体之小者也。心,人□□,人体之大者也(5),故曰君也。

『心曰唯,莫敢不唯』。心曰唯,耳目鼻口手足音声貌色皆唯,是莫敢不唯也。诺亦然,进亦然,退亦然(6)。

『心曰深,莫敢不深;心曰浅,莫敢不浅』。深者甚也,浅者不甚也,深浅有道矣。故父呼,口□〈含〉食则吐之,手执□〈业〉则投之,唯而不诺,走而不趋,是莫敢不深也(7)。於兄则不如是其甚也,是莫敢不浅也。

『和则同』。和也者,小体便便然不×〈患〉於心也,和於仁义。仁义,心〈也〉(8);同者,与心若一也。□约也,同於仁〈义〉(9)。

仁义,心也,『同则善』耳。(10)〕

【注】(1)“八○本”据【说】文补足此处十四字。唯竹本退作後。

(2) 《孟子·尽心下》:“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声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逸也:性也。”《荀子·王霸》:“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妇女莫众焉;形体好佚,而安重闲静莫愉焉。”佚愉二字,据《荀子》改。

(3) 间,保持距离。居处应与尊长者有间;唯特殊情况时可以无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作理由(“不义”),则不得无间。参男女授受不亲;嫂溺,则援之以手例。

(4) 胜,仿下文补。几,“八○本”读为岂,恐非是;当解如《庄子·至乐》“种有几”之几,微也。

(5) 《孟子·告子上》:“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大体指心之官,小体指耳

目鼻口手足等器官。

(6) 诺亦然、进亦然、退亦然,谓“心曰诺,莫敢不诺;心曰进,莫敢不进;心曰退,莫敢不退”。

(7) 《礼记·玉藻》:“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孔颖达注:唯恭於诺。又,《释名·释姿容》:“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

(8) 也字,以意补。

(9) 义字,以意补。

(10)【经19】有“和则同,同则善”句,谓四行和而为善。此处之“和则同,同则善”,谓“小体”自身及小体与大体之和与同。

【经23】目〈侔〉而知之(1),谓之进之。

【说23】『目〈侔〉而知之,谓之进之』。弗目〈侔〉也,目〈侔〉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目〈侔〉之也者,比之也。“天监在下,有命既杂〈集〉”者也(2),天之监下也,杂〈集〉命焉耳。循草木之性,则有生焉,而无好恶。循禽兽之性,则有好恶焉,而无礼义焉。循人之性,则巍然知其好仁义也(3)。不循其所以受命也,循之则得之矣,是目〈侔〉之已。故目〈侔〉万物之性而□□〈知人〉独有仁义也(4),进耳。“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此之谓也。文王源耳目之性而知其好声色也,源鼻口之性而知其好臭味也,源手足之性而知其好×〈佚〉馀〈愉〉也,源心之性则巍然知其好仁义也。故执之而弗失,亲之而弗离,故卓然见於天,箸於天下,无他焉,目〈侔〉也。故目〈侔〉人体而知其莫贵於仁义也,进耳。〕

【注】(1)目,假为侔。《墨子·小取》:“侔,比辞而俱行也。”直接推理的一种形式。即对原判断的词项附加比词,从而构成一个推论形式。又,目或假为眸,凝视。《荀子·大略》:“今夫亡针者,终日求之而不得;其得之,非目益明也,眸而见之也。心之於虑亦然。”

(2) 《诗·大雅·大明》之篇。郑玄注:“天鉴视善恶於下,其命将有所依就,则豫福助之。”

(3) 《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性),草木有生(性)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性)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4) 知人,据上下文意补。

【经24】譬而知之(1),谓之进之(2)。

〔【说24】『譬而知之,谓之进之』。弗譬也,譬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譬丘之与山也,丘之所以不□名山者,不积也。舜有仁,我亦有仁,而不如舜之仁,不积也。舜有义,而我亦有义,而不如舜之义,不积也。譬此<比>之而知吾所以不如舜(3),进耳。〕

【注】(1)《墨子·小取》:“辟(譬),举他物而以明之也。”

(2) 竹本此条在下条後。

(3) “八○本”误比为此。

【经25】喻而知之,谓之进之。

〔【说25】『喻而知之,谓之进之』。弗喻也,喻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喻之也者,自所小好喻乎所大好。“窈窕淑女,寤寐求之”(1),思色也。“求之弗得,寤寐思伏〈服〉”,言其急也。“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言其甚□□〈急也〉(2)。□如此其甚也,交诸父母之侧,为诸?则有死弗为之矣。交诸兄弟之侧,亦弗为也。交诸邦人之侧(3),亦弗为也。畏父兄,其杀畏人(4),礼也。由色喻於礼,进耳。〕

【注】(1)《诗·周南·关雎》之篇,下同。

(2) 以意补。

(3) 邦人,即国人。或有据此邦字不避汉高祖讳而推定帛书抄写年代者。唯【经18】“有德则国家兴”句,竹本作邦家兴;则帛书似又避邦字。

(4) 杀,差等。

【经26】□□□□□〖几(礻几)而知之,天〗也(1)。〔《诗》曰:〕“上帝临汝,毋贰尔

心”(2),此之谓也。

〔【说26】『钅几〈礻几〉而知之(3),天也』。钅几〈礻几〉也者,赉数也(4)。唯有天德者,然後钅几〈礻几〉而知之。

『“上帝临汝,毋贰尔心。”』上帝临汝,□钅几〈礻几〉之也;毋贰尔心,俱钅几〈礻几〉之也(5)。〕

【注】(1)几,假为礻几,吉凶先兆也。

(2) 《诗·大雅·大明》之篇。

(3) “七四本”注钅几为察,“八○本”疑钅几读为计,谋也。恐非是。文中称天称上帝,已明示钅几之为礻几矣。

(4) 赉,赐也。《周礼·天官·掌皮》“会其财赉”郑玄注:“予人以物曰赉。”

(5) 俱,毋贰尔心、与上帝同也。

【经27】 天生诸〖大施者〗其人(1),天也。其人施诸人,□〖×〗也(2)。〔其人施诸人,不得其人不为法。〕

〔【说27】『天生诸其人,天也』。天生诸其人也者,如文王者也(3)。

『其人施诸人』也者,如文王之施诸弘〈闳〉夭、散宜生也(4)。

『其人施诸人,不得其人不为法』。言所施之者,不得如散宜生、弘〈闳〉夭者也,则弗为法矣(5)。〕

【注】(1)竹帛相校,此句宜作“天施诸其人”。天施者,天生也,先验也。

(2) 李零谓×即狎字,训为习(见《郭店楚简校读记》,载《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集)。按,《礼记·曲礼》“贤者狎而敬之”郑玄注:“狎,习也,近也。谓附而近之,习其所行也。”狎或习,谓後天的、经验的。

(3) 所谓“文王在上,於昭于天”也。

(4) 闳夭、散宜生,文王四友之二,後佐武王伐纣。此处谓弘夭、散宜生与文王为友,习而敬之,而受德行之施於文王。

(5) 得,找到合适者。法,规范、标准。

【经28】闻〔君子〕道而悦〖者〗,好仁者也。闻道而畏〖者〗,好义者也。闻道而恭〖者〗,好礼者也。闻道而乐〖者〗,〔有〕〖好〗德者也。

〔【说28】『闻君子道而悦者,好仁者也』。道也者,天道也,言好仁者之闻君子道而以之其仁也(1),故能悦。悦也者,形也(2)。

『闻君子道而畏(3),好义者也』。好义者之闻君子道而以之其义也(4),故能畏。畏也者,形也。

『闻道而恭,好礼者也』。言好礼者之闻君子道而以之其礼也,故能恭。恭者,形也。

『闻道而乐,有德者也』。道也者,天道也,言好德者之闻君子道而以夫五也为一也,故能乐。乐也者和,和者德也。(5)〕

【注】(1)以之其仁,岛森哲男读为志(见《马王堆出土儒家古佚书考》,载日本《东方学》,一九七八年第五十六辑)。似亦可释为走向。

(2) 形也,谓悦为仁形於内之形(参【经1】),下文义、礼形也同。

(3) 畏,敬服也。

(4) 此处图版有重文符号,为“好=义=者也之闻君子道而??”,“者”下又误缺重文符。补正後,应读成“好义者也,好义者之闻君子道而??”。“八○本”释成“好义。好义者也之闻君子道而??”,误。

(5) 本章文意与【经1】呼应。

□ 1997年9月5日校于康桥

□ 1999年10月5日竹帛互校於北京,11月11日初校毕,14日二校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