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
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
国家旅游局
(2005年11月10日)
2004年,我国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全年共接待入境游客10903.82万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57.3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0%和
47.9%;国内旅游人数11.02亿人次,收入4710.71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26.6%和36.9%;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2885.2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2.7%;旅游业总收入684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40.1%;相当于当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1%,比上年提高0.83个百分点。 一、入境旅游业实绩
2004年,我国入境旅游市场不但全面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而且有新的突破性大发展,全年入境旅游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次:
——入境旅游人数达10903.8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0%,比2002年增长11.4%。其中:外国人1693.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8.5%,比2002年增长26.0%;香港同胞6653.8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2%,比2002年增长7.5%;澳门同胞2188.1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7%,比2002年增长15.6%;台湾同胞368.5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4.9%,比2002年增长0.7%。
——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4176.1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7%,比2002年增长13.5%。在入境过夜游客中,外国人1365.9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3.7%,比2002年增长27.5%;港澳同胞2488.9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7%,比2002年增长8.7%;台湾同胞321.2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5.1%,比2002年增长0.6%。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达257.3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9%,比2002年增长26.3%。
二、国内旅游业实绩
2004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首次突破10亿人次大关,国内旅游收入也有大幅增长。
——全国国内旅游人数达11.0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6.6%。其中:城镇居民4.59亿人次,农村居民6.43亿人次。
——全国国内旅游收入4710.7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36.9%。其中:城镇居民旅游消费3359.04亿元,农村居民旅游消费1351.67亿元。
——全国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427.5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731.8元,农村居民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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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在春节、“五一”、“十一”三个“黄金周”中,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2.68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77亿元。 三、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情况 1.外国市场
2004年,外国入境市场恢复增长,与上年相比,各洲来华人数增幅均接近或超过50%;与2002年相比,增幅亦达到两位数。全年入境外国游客1693.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8.5%,比2002年增长26.0%。
——洲内市场恢复发展势头良好。入境旅游总人数比上年增长47.8%,比2002年增长24.2%,占入境外国人总数的63.4%,市场份额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其中:与上年相比,日本、韩国、朝鲜、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斯里兰卡和哈萨克斯坦等市场增幅均超过或接近五成;蒙古、菲律宾、吉尔吉斯斯坦等市场增幅超过20%。
——洲际市场恢复发展迅猛,市场份额较上年有所提升。欧洲、美洲、大洋洲和非洲客源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45.4%、58.0%、50.7%和66.4%;与2002年相比,分别增长33.6%、18.5%、27.8%和76.0%。各主要客源国来华人数增幅都达到两位数,其中,与上年相比,英国增长45.0%、德国增长64.5%、法国增长80.1%、俄罗斯增长29.8%、美国增长59.1%、加拿大增长51.1%、澳大利亚增长53.3%。。
——2004年,外国入境过夜游客在境内的平均停留天数为6.3天,人均天花费为171.06美元。
16个主要客源国2004年的入境旅游人数和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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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港澳台地区市场
2004年,作为入境旅游市场的主体的港澳台市场蓬勃发展,入境人数均比上年增长两位数。
——2004年,香港市场入境人数为6653.8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2%,比2002年增长7.5%。其中:过夜游客2132.6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14.3%,占32.1%;一日游人数4521.2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7%,占67.9%。
——2004年,澳门市场入境人数突破2000万,达2188.1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7%,比2002年增长15.6%。其中:过夜游客356.2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9%,占16.3%;一日游人数1831.9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6%,占83.7%。
——2004年,台湾市场入境人数368.5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4.9%,比2002年增长0.7%。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旅游接待与收入情况
——2004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的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
4393.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5.6%。接待量超过30万人次的有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云南、辽宁、四川、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天津、湖北、河北、湖南、安徽、河南、重庆、吉林、新疆、海南等24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入境过夜游客1563.65万人次,继续居全国第一位。
——2004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的外国过夜游客总计为
2441.9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2.1%。接待量超过20万人次的有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辽宁、内蒙古、云南、广西、黑龙江、福建、陕西、天津、四川、河北、湖北、湖南、重庆、安徽、吉林、新疆、河南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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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外国过夜游客377.68万人次,居全国第一位。 ——2004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有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辽宁、山东、云南、天津、陕西、湖南、黑龙江、四川、广西、内蒙古、重庆、湖北、河北、河南、安徽等21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4个。广东省的旅游(外汇)收入达53.78亿美元,继续居全国第一位。按外汇收入多少排列,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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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城市入境旅游接待与收入情况
——2004年,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有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珠海、杭州、苏州、桂林、南京、西安、中山、厦门、天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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