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 图文 下载本文

9投运送电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13)

9.1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的配网工程项目的线路及设备的投运送电,必须办理配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11)。

9.2区局配电运行部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向本所发出投运通知或直接组织投运。变电站10kV出线开关柜的投运流程按《顺德供电局110kV及以上变电站10kV开关柜投入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9.3本所是辖区内除新建10kV线路外所有配网工程项目投运送电的管理和实施单位。

9.4对于需要保证连续供电的大修、改造工程,本所验收工作小组应在停电前至少2个工作日组织完成已完工部分的初步验收工作,停电施工当日经局级验收小组(或本所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合格后予以送电,并在送电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所验收资料管理小组补齐投运送电手续。

9.5对于需要保证连续供电的大修、改造工程,如验收发现有需要整改内容但未影响安全运行的可先予送电,本所将之列作缺陷,并督促由施工单位在限期内负责免费消缺。如工程质量直接影响造成无法投运的,则要求施工单位即时整改,至工程质量合格后送电。

9.6对于配网客户工程(含统建接管客户工程和自维客户工程),除符合配电运行部投运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本所营销部相关开户用电手续条件,只有以上两条件都同时满足才能够批准配网客户工程实施投运送电。

9.7配网客户工程(含统建接管客户工程和自维客户工程)在

投运送电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人员在《配网客户工程投运送电审批表》(附件14)相应位置加具审批意见并签名确认,相关审批权限如下。

9.7.1专变配网客户工程由本所验收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9.7.2公变30kW及以上(包含30kW)的配网客户工程,由配网部正(副)经理批准。

9.7.3公变30kW以下(包括临时用电)的配网客户工程,按照各自管辖区域范围由各运检班班长批准。

9.8项目工程投运后,即由本所配网部负责运行管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运行资料。

10配网工程验收工作考核

10.1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本所验收工作小组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负责。

10.2本所依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上级局的有关要求分别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10.3配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运行,或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经本所有权批准送电的人员批准或有关人员超越权限批准送电的,或投入运行后没有及时更新运行资料档案的,按照本所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4配网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顺德供电局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或本所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参加工程验收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和处罚。

10.4.1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配网工程质量事故,线路、设备发

生故障或被迫停运的;

10.4.2工程有明显的质量缺陷,但验收记录中未能体现的。 11附则

10.1本办法由本所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0.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起执行。 附件:

1、中间(隐蔽工程)验收工作流程 2、中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3、隐蔽工程验收图片

4、电缆终端、接头中间验收记录表 5、单项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流程 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7、工程竣工需提交的技术资料 8、工程竣工报验单

9、配网工程安装质量及工程量检查验收表 10、配网工程验收缺陷记录及整改情况表 11、配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2、配网工程验收人员联系表 13、投运送电管理工作流程 14、配网客户工程投运送电审批表

附件1

中间(隐蔽工程)验收工作流程

N 有否委托监理单位

Y 监理单位现场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资料申请验收 中间(隐蔽)工程内部验收合格, 具备验收条件 开始 Y 是否由局级验收小组验收 N

局级验收小组主持本所验收资料管理小组审查验收资料 本所验收协调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单位 施工单位整改 本所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确定验收工作小组成员 本所验收工作小组主持验收

N 验收是否合格

结束 工程隐蔽或进行下阶段的工作 Y 施工单位填报隐蔽工程量验收签证表 验收小组及监理单位加意见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