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下载本文

风景区内居民 风景区宾馆 风景区休疗养院 风景区服务人员 合 计

第八十五条 排水工程

250 500 300 100 10000 50000 2600 3500 2500 2500 780 350 18130 1、 为确保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质量,规划对灵竺地区、南高峰地区、梅家坞、九溪、茅家埠、双峰和凤凰山等地段敷设污水管道系统。梅家坞、九溪、龙井、杨梅岭、翁家山、五云山和之江旅游度假区由珊瑚沙敷设干管经之江路、闸口进入城市第二污水系统。双峰、茅家埠敷设干管经环湖管道进入城市第一污水系统。南高峰地区、满觉陇、四眼井、虎跑,经虎跑路进入城市第二污水系统。

2、西湖山区无纳管条件的零星排水点应就地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3、雨水分流。雨水根据自然地形,山区就近排入溪流,经生物进化后入湖,环湖地区雨水就近接入城市雨水管道。

4、近期要求在风景名胜区内及各风景点均形成完善可靠的排水处理系统,并不得向西湖内排入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

5、西湖风景名胜区污水管道规划表

位:千米

起讫点 灵隐路口——上天竺 灵隐车站——法云弄 四眼井——翁家山 杨梅岭——溪中溪 龙井村——徐村

长度 5.4 1.7 2.3 1.9 4.0 桥 感应桥——闸口 双峰——丁家山 茅家埠——卧龙桥 合计 起讫点 大察——梅家坞——感应长度 5.2 6.5 3.1 1.5 31.34

第十一节 燃气规划

第八十六条 规划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在条件许可地段发展管道煤气或天燃气,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未达的居住点,设立液化气站。近期要求西湖风景名胜区燃料气化率达到100%。

第十二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八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

1、风景区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完善环卫设施。

2、风景区各景点增加公共厕所数量,提高公共厕所的档次,男女厕所面积的比例按使用要求进行调整。

3、风景区各居住点都需设立粪便集贮处,近期由吸粪车集中抽走,远期应推广应用生物处理新技术和采用沼气技术。

4、风景区各景点、居住点,都要设立垃圾废弃物收集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袋装,定时收集清运垃圾,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三节 西湖湖体及水质保护规划

第八十八条 西湖湖体的保护与扩展

1、东侧:引水入城,结合湖滨地区的改造,引河入城,局部恢复杭州江南水乡城市的风光,并进一步改造管网及输水能力,把西湖水引入中河,均衡西湖引水的出水点,同时净化市内河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