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审核记录表 - 图文 下载本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审核记录表 本检查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制定,编号与准则一致。 评审结论 条 款 评 审 内 容 基不缺不符本符此适合 符合 项 用 合 评 审 记 录 4.1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2 4.2.1 4.2.2 4.2.3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 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 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 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 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 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 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 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 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 √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 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 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 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对与检验检测有关 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 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b)资格和培训计划; c)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职责; d)检验检测策划和结果评价的职责; e)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 f)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的职责; g)管理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

4.2.10 4.2.11 4.2.12 4.3 4.3.1 4.3.2 4.3.3 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 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a)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c)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 测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 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 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 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当环

4.3.4 4.4 4.4.1 4.4.2 4.4.3 4.4.4 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 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 备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用于 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 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 取用。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该记录至少应包 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 一性标识; c) 核查设备是否符合规范; d) 当前的位置(如适用);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 点; f) 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 期; g) 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适当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