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解读 下载本文

的老人由儿女家庭赡养,没儿女的也由当地村庄集体供养,好像他们没有养老的后顾之忧。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当代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以及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目前,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主要还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以养老保险制度、社区养老和土地保障养老以及政府救济等诸多方式构筑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现有的养老模式与现实并不完全相符,尚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和先天不足,无法真正发挥农村养老,使得老年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效果。

(一) 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长期执行,由于农村老年人口更趋向长寿化,在十多年后,将出现农村家庭经济负担过度沉重的问题,表现为未来一对农村夫妻少则要供养三位老人,多则要供养五至八位老人,加上夫妻本人和所要抚养的后代,一户农家人口最少在7人以上,人口多的家庭将出现一对中年夫妇,要用生育而至贫的现象,原先普遍认同的“少生至富”的观点,将因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农民增收空间较小的矛盾而出现质的转变。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勿庸质疑,家庭养老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但从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它已经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在受到来自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城市化、工业化社会共同引发的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结构核心化等严峻挑战,也就是说,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面临着种种矛盾和困惑。

1、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拥有子女人数减少,从而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尽管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不如城市取得的成效大,但直接的效果使得农民拥有子女数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也使得家庭供养老人的功能逐渐削弱。在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而现在乃至今后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两对或两对以上的老人,不仅财力上难以支付,而且精力上也力不从心,靠儿养老的传统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正在逐渐地发生改变。

2、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村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也需要承担劳务和家务双重劳动,子女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由于务工在外难以较好实现。为了改变生活和贫困的处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农村的青壮劳动力不满足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大批涌入城市,进城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大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绝大多数老人的生活处于自养状态,同时还要承担照料下一代和从事农活等体力劳动。比如山西的临县,近年来该县50多万人口中就有10多万外出打工。这些常年在外拼

搏的打工者,生活也很艰辛,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而收入较高的也只能给家中老人寄些生活费,许多打工者也仅能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有的甚至自顾不暇,根本没有力量顾及老人。这就是目前许多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一旦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因无固定收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均高于城镇老人。

3、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逐渐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和地位,年轻一代敬老爱老意识的匮乏,致使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正在淡化,甚至丢失。在过去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村老年人熟悉耕作技术,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掌握着家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现在挣钱靠科学、靠技术、靠外出打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使老年人失去原有的优势。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农村老年人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其基本生活需要由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经济状况和思想道德水平的不同很容易产生纠纷。尤其在当今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思想活跃,传统养老观念受到挑战,年轻一代在思想上基本认同养老的同时,行为上则表现得更为现实和自我。

4、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较低。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较低,一年辛苦下来,除了必要的开支已所剩无几,特别是不发达的农村收入更低;二是给孩子成家和盖房子是农村人的最大开支,许多家庭往往因此把多年积蓄花光,甚至还背上外债;三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年龄阶段创造的财产收入基本上都用于子女婚嫁及家庭投资,而无法依靠自己的储蓄来养老。因此,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赖子女,由于代际之间经济交流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老年人的赡养费用远远低于供养子女的费用。

此外,随着教育消费的增加和医疗制度改革,使农村许多家庭本已拮据的生活更加贫困,有的负债累累。现在的孩子从上小学至初中、高中、大学,其花费是过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农民也已认识到读书是改变个人和家庭面貌的重要出路,宁愿自己受贫,也要供养子女上学,这也使老年人成为家庭边缘人而被忽视、歧视甚至虐待的一个现实因素。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先天不足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逐步制定确立的,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发展,无论是筹资原则还是基金管理以及实施方式等重要问题,按照国际通行的或常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衡量,显得很不规范,与现实也矛盾重重。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保险性质不明显。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是国家的引导和投入支持。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是现实情况中保险费用大部分基本或者完全由参保农民自行缴纳,这使得养老保险不再具备“社会保险”

的特征,而是更符合商业保险的特征。

第二,保险无法保证参保农民的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养老生活基本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建立伊起,政府对农村人口投入养老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并没有做出承诺。根据2000年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统计的数据显示,“自成90年代初我国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收入保险基金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养老金”,“人均约42元”。按此计算,参保人人均累计保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约3.5元,显然难保其基本生活。

第三,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窄,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从目前已经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来看,“保富不保贫”、“保小不保老”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自费性太强加上前期部分地区参保采取强制交保而非自愿交保的方式,导致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窄,农村人口中参保人数所占比重非常低,而且对于农村养老保险也存在可有可无的看法甚至抵触情绪。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达到5442万人,占农民总数的5.8%,基金积累达到310亿元。但是投保人群主要是中青年人,现在的老年人受益面很小。大多数马上面临养老问题的老年人并没有被纳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

第四,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农村养老基金流失严重。在很多地区,养老基金流失十分严重,其中既有地方政府挪用也有养老保险机构挪用,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养老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贪污受贿的违法乱纪行为存在。此外,和其他基金管理相同的是,管理费用畸高,存在着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丑恶现相,在个别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费用曾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

(三)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

与发达国家成熟的社区服务体系相比,我国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其中城市的发展进程必农村快,近年来已取得长足的进步,而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与城市相比严重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老年人经济上支持不足甚至没有支持。在一些经济发展迅速的农村,对60岁的老人实行退休制度,有的对老年人按年龄给予补贴,这对觖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作用很大。但这只是中国农村中极少的一部分,大多数人则无缘享受这种补助。二是老年服务体系仍属空档,最具代表性的敬老院不仅无法普及,现有的许多还只是仅供参观的“展品”。老年医疗服务、生活料理服务、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都未建立。三是老年协会组织还不普遍、不健全、不完善、不系统。尽管近年来老年协会组织发展较快,在引导和督促家庭养老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目前还存在组织不健全、不完

善的问题,组织健全的也存在作用发挥欠佳的问题。而中国的习俗和传统观念决定老年协会组织在农村家庭养老的纠纷中将担当重任。我们期待农村的老年协会组织在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也尽量调解和化解。

(四) 土地保障养老作用式微

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了中国广大农民的“恋土情结”深厚无比。而实际上,在中国,土地仍是广大农民赖以生活的基础。土地对农民而言,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农村老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一部分生活来源。在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下,用土地维持最基本的生存,可以说土地是他们最稳定也是最后一道养老保障安全网。但随着时代发展,土地保障起到的养老作用越来越小,一方面是土地产生的直接农业收益不断下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加上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的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另一方面,农村有限的耕地被大量征用甚至侵占,而农民因此获得的土地补偿费极少。因此说,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是不可行的。

(五)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等其他方法效果微弱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广大农村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群体生活状况不乐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他们身上体现不够。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镇高1.24个百分点。由于农村整体收入水平低,老年人收入更低,贫困率高达1/6,农村老人基本没有社会保障。截止2005年参保农民544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的有302万人,而城镇其参保险17487万人,其中离休4367万人,全年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从以上数据明显看出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所起到的效果也不大,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养老保障的最低要求。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是中国下一世纪的战略难题,它关系到把中国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富俗、文明、民主的现代化国家,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国际意义。为解决农村地区养老问题,我们已不能满足于目前的思路,而应该从现实出发,结合中国的国情,切实际变旧有观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社会养老的有益经验,提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养老新思路。

二、 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 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根据目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