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最新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皮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六、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等)、砖平(弧)璇、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标准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七、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砖垛、三皮砖(标准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九、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以内的孔洞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十、双层门窗洞口按设计外口标注尺寸高增加25mm,宽增加35mm,扣除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一、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部分按零星贴砌项目执行。

十二、贴砌砖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的体积,套相应定额项目。

十三、砖砌围墙按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围墙柱(垛)、压顶按实体积并入围墙工程量内,砖璇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十四、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砖定额项目。

十五、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连接的附墙柱和实砌墙体应合并计算,套相应厚度的外墙定额项目。

十六、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所占体积。实砌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定额中确定的填充材料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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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空心砌块墙现场发泡保温,按设计图示墙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八、零星砌砖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砖定额项目。 十九、砖平(弧)璇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长度可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高度区别不同门窗洞口宽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砖弧璇长度按璇的中心线弧长、高度按240mm计算。

二十、锅台、炉灶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灶台面镶贴块料面层以及砌体内设置预埋铁件者应另列项目计算。火墙、灶台安放的铁活均按座计算。

二十一、火墙、朝鲜式火炕按平方米计算。普通火炕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二、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3C3πD 式中:V —— 筒身体积;

H —— 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 —— 每段筒壁厚度;

D —— 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二十三、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弧)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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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墙定额。

二十四、砖砌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弧)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二十五、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砖本身孔或空心部分体积。

二十六、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十七、陶粒混凝土墙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贴砌陶粒混凝土墙按结构部分外边线至墙外边线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工程量时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所占体积。

二十八、毛石基础、墙、方整石砌体(墙、柱)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体中如有砖平(弧)璇等,按实砌体积另行计算。

二十九、毛石护坡、石台阶、石地沟、石明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十、暖气沟、电缆沟及其他砖砌沟道均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沟壁以下为砖基础时,其工程量可合并计算,按砖地沟壁厚度,套用相应砖地沟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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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4)

说 明

一、混凝土工程

本章包括现场捣制混凝土构件和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采购预制混凝土构件不执行本定额。

1.毛石混凝土是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2.小型混凝土构件,指地沟盖板(不含构筑物)及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或未列出定额项目的小型构件。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用量。 4.砌体混凝土芯柱堵孔已包括在混凝土项目中。

5.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如框架式、立墙式等)分别按基础、梁、板、柱、墙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6.承台水平投影面积在20m2以内时,执行桩承台基础定额项目;承台水平投影面积在20m2以外时,执行满堂基础定额项目。

7.箱式满堂基础、框架式满堂基础中的基础、柱、梁、墙、板分别执行基础、柱、梁、墙、板相应定额项目。

8.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时,其基础底板按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执行相应厚度墙的定额项目。

9.基础梁:凡直接由独立基础或桩为支点,承受墙身荷载的梁为基础梁。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执行梁、板、柱、墙相应定额项目。 11.柱截面积在0.03m2以内时,执行小立柱定额项目。 12.在地面或楼板上的现浇混凝土梁执行圈梁相应定额项目。

13.混凝土墙和混凝土柱(含暗柱)同时浇注时,均执行墙相应定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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