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最新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⑶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⑷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⑸ 低合金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两端均为张拉端: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计算。一端张拉端一端固定端: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5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9m计算。

6.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7.高强薄壁管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延长米计算,项目中已含固定芯管费用,但不含抗浮钢筋主材,发生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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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章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下列系数:木门制作项目的合计工日和机械台班量乘系数1.3,木门安装项目的合计工日乘系数1.16,其他项目的合计工日和机械台班量乘系数1.35。

三、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表6-1):

表6-1

项 目 按宽厚尺寸 比例分类 宽≥33厚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名 称 厚度(mm) 名 称 宽3厚(cm2) 薄 板 ≤18 小 方 ≤54 中 板 19~35 中 方 55~100 厚 板 36~65 大 方 101~225 特 厚 板 ≥66 特 大 方 ≥226 板 材 方 材

宽<33厚 四、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的刨光损耗。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骨架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调整,其损耗率为6%。

六、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七、木门制作中包括刷一遍清油的工料,只起保护作用,与门正常刷油无关。如不刷,应按下列规定扣除:

1.制作中清油、油漆溶剂油的用量。

2.制作中的辅助工,辅助工占综合工日的5%。

八、门制作中包括木砖,如不带木砖,每100m2框外围面积扣0.058m3木材量。

九、屋架需刨光时,木屋架按相应定额项目综合工日乘系数1.15;钢木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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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应定额项目综合工日乘系数1.1。

十、木屋架定额所含铁件重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钢木屋架的型钢、钢板、金属拉杆数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一、屋面木基层的檩木使用铁件时,每立方米方檩木增加铁件7.5kg,圆檩木增加铁件4.1kg、扣减铁钉1.2kg。檩木如需刨光时,按其相应项目合计工日乘系数1.25。

十二、屋面木基层的屋面板厚度按毛料计算,如设计不同时,板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门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另有标注者除外)以平方米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设计断面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檩木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五、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圆型木楼梯按木楼梯定额项目乘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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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圆型木楼梯按木楼梯项目乘系数1.15计算。

六、屋面板制作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八、木柱、木梁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A.6)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的构件。

二、本章定额的构件制作,除注明者外,均是按焊接编制的。

三、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本章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的材料运输、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工序。

五、本章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六、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七、使用钢筋制作的U型防火梯,执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中钢筋的相应定额项目。

八、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项目是配合定额钢屋架、钢托架项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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