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器;有中部车场的轨道上下山在各中部车场以上15-20m处装设一道超速捕车器;下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处装设一道超速捕车器和常闭式挡车器(A、D型或吊梁式)(5~10m)。

⑶各甩车场一号道岔以下设一道D型挡车器。

2、兼作提升人员的上下山,上车场为平车场时,同本条中“1⑴”;中部不设超速捕车器,下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处设一道超速捕车器(定型产品),车挡采用吸能式,并设一道常闭式挡车器(A、D型或吊梁式)。 3、专作提升人行车的上下山,上车场为平车场时,在上部设一道阻车器或双爪挡车器(A型、D型),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钩车长度处设双爪挡车器(A型、D型),两者必须进行机械联动。 第5条:通讯及信号

1、各车场和车房设信号,信号要声光俱全,集中上板。推广使用通讯声光信号。

2、各车场和通道口设声光报警装置(甩车场设在巷道交叉处,上下车场设在变坡点处)和红灯信号(设在车场以外)。 3、各车场和车房设有电话或通讯声光信号。 4.推广使用行人监测系统。

5、各车场设岗位作业标准化考核办法、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定置化管理、联责联保等牌板及巷标、“封闭巷道严禁行人”(或行车时严禁行人)牌板、安全区警示牌和技术特征牌板,位置设在车场以外红灯处,巷道中设里程标。 ㈢斜长为200m以下的上下山。 第6条:挡车设施

1.斜长为30m以下的小轨道上下山,上部为平车场时,在上车场(距变坡点1-2m)处设一道C型挡车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钩车长度的地方,装设一道D型挡车器,两者要具有自动复位或连动功能。

2.斜长为30-60m的小轨道上下山。

上部为平车场时,?在上车场(距变坡点1-2m)处设一道C型挡车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钩车长度的地方,装设一道D型双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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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车器,两者要具有自动复位或连动功能。下车场底弯道以上5~10m处设一道常闭式挡车器(A、D型或吊梁式)。

3.60-200m以上的上下山

⑴上部为平车场时,?在上车场(距变坡点1-2m)处设一道C型挡车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钩车长度的地方,装设一道双爪挡车器(A、D),两者要具有自动复位或连动功能 ⑵在下部底弯道以上10~15m处设一道超速扑车器和常闭式挡车器(A、D型或吊梁式)。 第7条:信号

1.各车场、车房设信号,声光俱全,集中上板。推广使用通讯声光信号。

2.斜长为30m以下的小上下山,中部设一组行车声光报警信号,斜长为30-200m的上下山,各车场设行车声光报警信号。 3.各车场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安全区警示牌和行车不行人牌板。 ㈣掘进上下山(斜井) 第8条:挡车设施 1、下山掘进

⑴施工斜井和主要上下山(设计长度200m以上)

①上车场为平车场时,下山施工到开始提升时,在上车场装设能自动关闭的挡车门和A型(D型)挡车器。

②下山施工到装车点距变坡点达20m时,?变坡点以下装设一道能自动复位的双爪挡车器(A型或D型),上下两组进行机械连动。

③下山施工到装车点距变坡点(或甩车场)?达60m时,要在装车点以上5-10m处装设手动绳式挡车器,并随装车点同步前移。 ④下山施工到装车点距变坡点(或甩车场)达100m时,在变坡点以下70-80m处装设一道超速捕车器,以后每150m设一道超速捕车器;若施工的轨道下山设计有中部车场时,在设计位置以上15-20m处设一道超速捕车器。下山(斜井)施工装备人行车时,不装备上述挡车设施,?只须在装载点以上30~80m处装设一道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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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车器。

⑵施工100-200m斜巷

①下山施工开始提升时,上部平车场装设挡车门和C型挡车器。

②继续施工时,同本条⑴中的②、③、④条款 ⑶施工小于100m斜巷

①下山施工开始提升时,上部平车场装设挡车门或C型挡车器。

②下山施工到装车点距变坡点达20m时,在变坡点以下10m处设一道D型挡车器,两者具有自动复位或连动功能。

③下山施工到装车点距变坡点(或甩车场)?达60m时,要在装车点以上5-10m处装设手动绳式挡车器,并随装车点同步前移。 2、上山掘进

⑴扒装机安装在斜巷后,在其后3~6m处安装一组绳式挡车器,并随扒装机同步前移。

⑵装车点距起坡点达20m时,在起坡点以上5~10m处装设一道常闭式挡车器(A、D型或吊梁式)。 ⑶装车点距起坡点达80m时,在起坡点以上10-15m处装设一道超速捕车器,以后每150m装设一道超速捕车器,或在设计的中间车场以上15-20m处设一道超速捕车器。 第9条:信号及设施

1.装车点、车场和车房要设置信号,声光俱全,集中上板。推广使用通讯声光信号。

2.?装车点、各车场装设行车声光报警信号 ;中部每150m装设一组行车声光报警信号。

3. 山掘进装备车尾。 4. 下山掘进装备闪光红尾灯。

5.各车场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安全区警示牌和行车不行人牌板。

6.坡度达15度,斜长超过100m时必须铺设人行台阶,宽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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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0.5m。

㈤采区变坡轨道平巷(含平巷使用梭车)

第10条:挡车设施

1.上部平车场摘挂钩处,要在变坡点以上1-2m处装设一道挡车门或C型挡车器。

2.斜长100m以上的斜坡在下部设一道超速扑车器。 3.下车场设一道常闭式挡车器(A、D型或吊梁式)。 第11条:信号

1、各摘挂钩地点必须设信号,声光俱全,集中上板。推广使用通讯声光信号。

2、提升区段两端及特殊地点必须设行车声光报警信号。 3、对拉内齿轮绞车必须设开车显示信号。

4、?使用梭车和内齿轮绞车对拉运输时,各车场(装载点)必须设置通讯声光信号和行车声光报警信号?,其间隔150~250m同样设置上述信号。

5、 轨运合一巷道每150m安装一台行车声光报警信号(人力推车巷道除外)。 6、各车场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和安全区警示牌。 ㈥其它

第12条:峒室类

1.斜井和主要轨道上下山和轨运合一巷道每隔40m都要设置躲避硐室,各车场设置躲避硐(设在人行道侧,车场范围内)。 2.斜巷施工期间提升兼作行人时,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在人行道侧)

3.斜巷各甩车场设躲避峒(在人行道侧,车场范围内)。 4.斜巷各车场必须设信号室,主要上下山信号室位置宜为:甩车场(上、中部)设在甩车方向对面的岔尖处;上车场为平车场时设在人行道一侧;底部车场设在起坡点以上1m处重车道侧(或甩车方向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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