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 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袋内。转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
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6) 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斧头刃
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7) 拆模:在砼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面受损后,方可拆
除模板;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百分比计(%)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2 75 >2 100 (2)顶模:在砼强度符合上表后,方可拆除模板: (3)预应力砼梁板底模,应在结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4)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构件砼强度符合设计强度等级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不利时,必须经过验算,保证构件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堆放。
(8) 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
挂的模板 ,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下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9) 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并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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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整齐。
(10)拆除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模板在自重情况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11)拆模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做脚手板。脚手板搁臵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探头板,以免踏空跌落。 四、钢筋绑扎施工安全监理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工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无障碍物、架空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现场绑扎悬空大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4.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5.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将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7.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施工人员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8.钢筋骨架如需焊接,必须办理三级动火证,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及灭火器材,严禁无证操作 五、混凝土浇注
1.用泵车或布料机等机械浇筑混凝土时,指挥人员应与机械操作员密切配合,当送料管放下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管碰人,造成人员跌倒或跌落。
2.使用振动器前应仔细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中间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正常无异响。振动器移动时,不的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和拉断电线,造成人员伤亡。
3.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4.夜间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不间断检查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5.严禁酒后施工。
6.合理组织安排劳动力。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产生疲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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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三宝”“四口”防护
①现场进出大门应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标语,安全帽应正确使用、规范佩戴,系好帽带,不准乱抛、乱扔、用于坐和垫,不得使用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
②现场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搭拆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高挂在牢固、可靠的物体上,使用后应专人负责妥善保养,经常检查,发现霉变、硬脆、断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③现场必须重视临边“四口”防护,用钢管作护栏材料。楼梯踏步及平台临边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栏;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洞口号上张挂安全网。临边防护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如果防护栏杆过高要挂安全网封闭,防护要严密。
构件吊装时其它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吊装所需配臵的攀登的用具,横网、横杆或其它安全设施必须牢固可靠。
(2)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并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3)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臵楼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等安全设施。 (4)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拦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5)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均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工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工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11.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1总则
(1)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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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7.2一般原则
(1) 施工单位在进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臵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
(3) 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在开挖过程中当岩体壁面裸露后,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5) 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 在高边坡、滑坡体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
(7) 合理地布臵出碴路线和弃碴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妨碍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响后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安全。
(8) 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7.3土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 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
(2) 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3) 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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