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实践报告
2011级法学专科
一、社会调查时间:2012年9月至10月,利用工作之余及周末时间。 二、社会调查地点:
三、社会调查问题:主要是通过具体纠纷、案件及司法程序处理的过程,了解法律
援助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
四、社会调查方式:
1、了解农村普法普法情况;
2、协助处理民事纠纷,参加案件援助; 3、为社会弱势群体代写法律文书; 4、为来访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五、社会调查经过: 利用空余时间到小路口司法所进行调研学习,主要是在司法所
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学习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处理农村民事纠纷,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检验自已所学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性。
六、社会调查结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我在自己的法律专业领域有了实际
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的法律学习,也真正认识到了农村普法工作和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调研期间,我了解参加了一些纠纷的处理工作,参与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且对部分纠纷、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我也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
七、社会调查分析:在学习调研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我国法律知识的的普及虽然
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法盲,比如我在调研过程中,就接触到这样一件事,一位组干部,落选后,经手的一些账务不愿意移交,最后是我和司法所的干部,共同做许多工作,向当事人讲明许多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然后才交出
了所有账务.这说明了农村普法任务还很艰巨,部分群众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自身以法维权的意识还很薄弱,加上有些群众的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用法律去护自已,这也充分体现了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在我国它仍然是一项新生事物,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于本世纪初刚刚起步可却以极快的速度迅猛发展着,自《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近135万件,2007年办案量达42万件,是2002年13万件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人次,是2002年123万人次的3.3倍,平均每年以27%的幅度递增。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八、社会调查心得:调研期间我努力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
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调查活动,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和以及对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了解,因此实习中涉及多个法律,其中运用比较多法律有劳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在调研期间,我参加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参加调处矛盾纠纷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感到法律条文和实际运用有许多不同之处, 有些法律纠份从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有法可依,但在实践工作难以做到,如果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是做不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以前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结合起来。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所以我今后的目标是更加努力把法学学好、学透、学精。成为一名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为人民服务!荆轲,一个四处为家的刺客,他的心犹如浮云,心如飘蓬,是没有根的,然而高渐离的筑声,却成了他愿意停留在燕国这片土地上的原由。 虽是初见,却如故人。也许所有的遇见,早已经是前世的注定,没有早晚,刚好在合适的时间遇见你,就是最美的相识。 他曾经游历过多少地方,自己已经数不清,但是没有一处可以挽留他行走的脚步,唯有今日高渐离的筑声,让他怎么也舍不得离开。 2
从此二人心性相投,在燕国集市上,载歌击筑,把盏言欢,欢喜处。嬉笑开颜,忧伤处,潸然泪下,即便这些神经质的状态,被集市上的人哗然,可是对知己而言,又如何呢? 人生难得一知己,悲欢喜悦与何人相干呢?我们各自欢喜就好。生为乱世,能够遇到如此懂得自己的人,是一件多么难得的幸福事情啊! 然而,这快意的知己日子,总归逃不过那个时代的残酷,千不该,万不该,荆轲不该是一位刺客,若不如此,又如何会被愚蠢的太子丹派去刺杀秦王,一去不复返。 倘若荆轲不是刺客,也就更不可能身如飘蓬,居无定所,也许不可能遇见高渐离,所有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知己的离去,让高渐离心如刀割,整日独自击筑高歌,在痛苦中浑噩度日,这样疏懒的生活,无人懂他,对他来说已经倦怠了,他厌倦了这种孤独和苟且的日子。 他本可以大隐于野,疏远于喧嚣处,可是他同样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去咸阳宫为上宾演奏,最终被人认出,他并不害怕,倒是坦然自若。因为他心里清楚这里就是染过他知己——荆轲的鲜血的宫殿,若能在这里死去,也算是一种缘分。 然而事与愿违,秦王并没杀了他,给他一个痛快,而是熏瞎了他的双目,让他生不如死。在一次次的心伤中,他在筑中灌满了铅,仿效荆轲,想与秦王同归于尽,只是他心里非常清楚,他根本伤及不了秦王毫发。 他之所以如此,以卵击石,无非就是想痛快死去,是一种求死的方式罢了。千百年以后,后人深记那易水的水有多寒冷,那易水的风有多刺骨。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里融入了多少痛苦和无奈? 几千年之后,易水的水,易水的风,易水的雪,一年复一年,而那个凄美的故事,也这样经久不衰的传颂着。 不由让我又想起伯牙绝弦的故事来,因为知己子期的离世,伯牙绝弦谢知音。 人世间有一种高山流水的知己,叫伯牙和子期,也有一种侠义知己,叫荆轲与高渐离。古语曰:“士为知己者死。”这可能是世间最高的知己情意了吧! 人生漫漫,朋友易得,知己难求。 知己情,是我们需要用生命去珍惜和呵护的情意。然而这个时代,情意似乎越来越廉价,从深交到陌生。若你遇到知己情,别忘了好好珍惜。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