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牵引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是煤矿井下巷道以钢丝绳牵引的一种悬吊在单轨上运行的运输设备,使用于长距离、多变坡、大吨位工况条件下的采掘工作面上下山和集中巷内使用,替代了传统的地面轨道运输的一种新型设备,既能运送物料,也能运行人员。为加强绳式单轨吊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维护保养等制度牌板及机车的技术参数。
2、绞车司机必须经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作业资格证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作业,违者按一般“三违”处理。 3、新安装的单轨吊,须经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5、司机必须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行车时不得和他人交谈。
6、单轨吊运行巷道最大坡度不得大于18°。 (二)运输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绞车安装地点巷道支护安全可靠,无杂物,便于操作和瞭望。 2、检查无极绳绞车及张紧器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基础螺丝无松动,张紧器坠陀张紧要适当。
3、检查绞车电动抱闸要动作灵敏可靠,油缸不漏油。
4、检查钢丝绳无弯折,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钢丝绳插接处不
露丝,钢丝绳与牵引车连接应牢固,余绳盘紧在储绳滚筒上,机尾回绳轮固定钢丝绳要紧固。
5、检查绞车、操纵按钮等设备应无失爆;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通讯信号等电气设备正常。
6、单轨吊运行前,对机头、机尾、各个入口和运行巷道进行检查确认,确认无障碍物或人员后,方准打点联系走勾。 7、检查各车辆之间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8、检查载重车是否超载、偏载。 (三)使用规定
1、单轨吊车应具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保险制动和停车制动的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设有液压机械闸瓦制动器,可自控或手控。保险闸应具备以下性能: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5%时能自动施闸;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7S;在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不超过在同一速度下6S的行程。
2、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严禁在运转情况下换挡操作。
3、单轨吊机头、机尾必须设有警示牌板,并有可靠的过卷限位保护和机械限位装置。
4、单轨吊运行期间,严禁有人员进入,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5、必须有一名专职司机跟车,跟车司机配备手持电台,运行时能与绞车司机联络,手持电台能保证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6、机车上行时,跟车司机在机车前方行走;机车下行时,跟车司机在机车后方行走。行走时必须在无单轨吊跑道运行的一侧,与机车保持10米距离。时刻注意观察前方有无障碍物或人员,以及车辆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7、起吊重物时符合以下要求:
(1)确认机车停车,停电闭锁。起吊位置应留有操作人员躲闪重物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间隙。
(2)起吊重物时,必须先试吊,试吊高度不大于100mm;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起吊链(连接螺栓)等情况,防止断链伤人。
(3)装卸物料,要清理周围闲杂人员。
(4)起吊物料时,必须保持物料重心平衡,不得出现歪斜。 (5)起吊物料重量要符合单轨机车起吊梁吨位,严禁超负荷起吊。起吊大型设备必须悬挂专用起吊梁。
(6)起吊物料必须使起吊梁两钩载荷均匀,并且高低水平一致,严禁拖拉物料。
(7)使用专用集装箱起吊时,集装箱专用挂钩应挂牢固。长材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物料必须牢靠、平稳起吊,起吊距地面300—500mm。
(8)、卸放物料时,必须平稳可靠,防止倾倒伤人。
(9)、因特殊情况(运输综采掘机大件等)确需跟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四)运人管理规定
1、单轨吊运人必须使用专用车厢,严禁使用其它车厢代替人车。
2、检查人车是否完好,保护链是否完好有效,无保险链或保险链不完好不得运输。
3、严格按照人车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
4、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乘坐人车,听从单轨吊司机的指挥,严禁在车未停稳时抢上抢下,违者按一般“三违”处理。
5、乘坐人员自然姿势坐于乘人车厢中,待乘坐人员全部坐入车厢中,挂好保险链后,经司机检查确认无误鸣笛示警后,司机方可启动机车,并平稳提速至1.2m/s进行,严禁超速。
6、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必须妥善放置,严禁携带超长物件,严禁携带易滚动物件。
7、人车在运行途中,乘坐人员严禁将头或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严禁在乘坐期间相互嬉戏打闹。
8、严禁人、物混合运输,违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9、运行途中如遇到突然停车,乘坐人员严禁随意上下车,待查明原因或接到下车通知时方可下车。 10、火工品携带人员严禁乘坐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