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绝对有用) 下载本文

3.10 机床工

3.10.1 一般要求

3.10.1.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3.10.1.2 操作机床时,要站在踏板上,不准脚踩或靠在机床上。拆卸工件要切断电源。 3.10.1.3 所有工夹量具必须完好适用,放在专门地方,不准放在机床导轨及工作台上。禁止在运转的机床上面递送工夹具及其它物件。

3.10.1.4 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清除铁屑。不准用手检查运动中的工具和工件。 3.10.1.5 机床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退出刀架。 3.10.2 车工

3.10.2.1 装卸卡盘,应在主轴孔内穿进铁棍或坚实木棍作保护。 3.10.2.2 加工偏心件,应加配重铁平衡,并低速切削。

3.10.2.3 细长工件应装中心架,工件长度超过床头箱外1米时,必须搭设支架。

3.10.2.4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时,不准紧急制动和突然转变旋转方向。如需换向,要先停车。 3.10.2.5 打磨或抛光工件时,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衣袖触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盘。 3.10.2.6 在立车上装卸工件时,应先将刀架放在安全位置,人不能站在转盘上。车削薄壁工件时,应注意卡紧,并严格控制切削量和切削速度,随时紧固刀架螺丝,车刀不宜伸出过长。

3.10.2.7车床运转中,不准找正和卡紧工件。 3.10.3 钻工

3.10.3.1 转头和工件必须卡紧固定,不准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

3.10.3.2 钻孔排屑困难时,进钻和推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3.10.3.3 操作人员的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3.10.3.4 摇臂旋转范围内,不准堆放物件及站立闲人。 3.10.4 铣工

3.10.4.1 加工工件时,应先开铣轴,后进刀。

3.10.4.2 铣床自动进刀时,进给应在刀具未与工件接触以前进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3.10.4.3 高速切削时应注意工件的进给方向与铣刀的旋转方向,避免铁屑飞溅伤人。 3.10.5 刨工

3.10.5.1 工件必须卡紧,刨削前应先将刨刀升高,方准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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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2 刨削前要调整好刨刀的位置,避免吃刀过大。

3.10.5.3 牛头刨操作必须站在工作台两侧,其最大行程内不准站人,严禁头或手伸进刀具行程内检查工作。

3.10.5.4 龙门刨的床面上严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部分和单臂龙门刨的侧面应装置防护栏杆。

3.10.5.5 刀架螺丝要随时紧固,以防刀具突然脱落,刨刀不宜伸出过长。 3.10.5.6 切削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或移位时,必须停车找正紧固。 3.10.6 磨床工

3.10.6.1 磨床启动前应检查,砂轮的防护罩必须牢固,砂轮不准有裂纹或其它缺陷,用手扳动砂轮时,不得有阻滞或晃动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并空转几分钟。 3.10.6.2 快速进给时,砂轮与工件应平稳接触,工作台移动时应先与砂轮脱开。 3.10.6.3 湿磨砂轮在停车前,应先关闭冷却液,继续转数分钟,待砂轮所吸存水分甩尽为止。

3.10.6.4 修整必须用专用刀具,禁用凿子或其它钳工工具。手工整修,刀具架的底面必须能抵在磨床导板或垫架上;机动修整进给量要平稳,人要站在侧面。

3.10.6.5 砂轮中心与磨床主轴中心必须同心,装配时严禁用硬东西使劲敲打。凸缘安全使用尺寸要符合有关规定。

3.11 架子工(棚工)

3.11.1 脚手架材料的要求

对使用竹木、钢管等材料搭设脚手架时,施工者应严格按照《细则》第11.1条的规定,选用合格的材料。 3.11.2 脚手架的搭设

3.11.2.1 里外脚手架的搭设,详按《细则》第11.2 ,11.3 条的规定。

3.11.2.2 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三个,每个吊篮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3.11.2.3 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篮,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板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3.11.2.4 桥式脚手架的支撑架底座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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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撑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3.11.2.5 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3.11.2.6 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紧固定缆风。

3.11.2.7 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临时缆风绳(4~6根),每曾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锚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锚点 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3.11.2.8 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安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11.3 脚手架拆除

3.11.3.1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3.11.3.2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3.11.3.3 拆下的脚手架、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3.12 油漆工

3.12.1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子啊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封容器内妥善保管。

3.12.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12.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卸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3.12.4 使用煤油、汽油、松节水、丙酮等配漆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3.12.5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3.12.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 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3.12.7 从事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3.12.8在坡度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和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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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3.12.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3.12.11 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按《细则》安全用电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3.12.12 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佩穿规定的劳保用具,并要有足够的通风设施和指定专人在容器外监护。

3.12.13 用酸、碱液清洗管子、设备焊缝,应穿戴防护用品。酸碱废液应按指定地点排放。

3.13 白铁工(风管制作、安装)

3.13.1 工字钢,钢管等工夹具要装设牢固、放置平稳。使用钻床、剪板机应遵守有关工种安全操作规定。

3.13.2 使用电烙铁应先检查是否漏电并放在稳妥地方,烙铁不准当其它工具用来锤、敲、撬东西。工种完毕即将插头拔掉,防止火灾。

3.13.3 用剪床剪切材料,手不准挡在切割线上。多人操作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不准用锤子敲击剪刀板。

3.13.4 敲击板料要防止砸、割手。角料及剪下的碎料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伤人。 3.13.5 焊锡时,清除污垢要防止飞溅。焊剂和氧化锌不许乱放。用后要清理干净。 3.13.6 密闭容器要打开后才能焊接。工作场地要有必要的通风设备,防止中毒。 3.13.7 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要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位置。 3.13.8 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或强制就位。

3.13.9 吊装风管所用的素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小心就位,并必须与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3.13.10 在高处安装风管等设备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3.13.11使用手剪床应遵守如下规定:

(a)不准切淬过火的钢板和超过手剪允许剪切厚度的材料。

(b)剪切时要慢慢切下,不得用力过猛。两人操作时注意双方协调。 (c)剪切时不准将手指靠经刀口,距离刀口不得少于50毫米。 (d)剪切较小的零件时,必须用压板压位,并将螺丝压紧。 (e)不得任意调整配重、剪切时掌握操纵手柄者不得松手。 (f)测量剪切长度,不得将手伸过刀片底下,以免突然落下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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