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可能是借方,也可能是贷方。 参见教材P55和57
27、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负债类账户的结构一般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
应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负债类账户的结构一般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相反的。 参见教材P28~29
第四章 复式记账 判断题
2、借贷记账法下,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应为:借贷记账法下,一般“借”表示资产、费用的增加和权益、收入的减少;“贷”表示资产、费用的减少和权益、收入的增加。 参见教材P28
3、借贷记账法下,资产类账户与费用(成本)类账户通常都有期末余额,而且在借方。
应为:费用类账户在期末结转后一般无余额。 参见教材P29 4、复合会计分录是指多借多贷形式的会计分录。
应为:复合会计分录是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参见教材P35
5、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即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只要在两个账户中以借方和贷方相等的金额进行登记。
应为: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一借一贷、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和多借多贷。 参见教材P35
6、为了判断账户记录是否正确,通常采用编制试算平衡表的方法。只要该试算平衡表实现了平衡关系,就说明账户记录正确。
应为:试算平衡表实现了平衡关系,并不能说明账户记录绝对正确,因为有些错误并不会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关系。 参见教材P35
7、在借贷记账法下,损益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一般无余额。
应为:损益类账户又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账户,这两类账户的结构是不一样的。 参见教材P29
8、在会计处理中,只能编制一借一贷、一借多贷、一贷多借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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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能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以避免对应关系的混乱。
应为:在某一项经济业务比较复杂,确实需要编制时可以编制多借多贷会计分录。 参见教材P35~36
10、按照平行登记中同时期登记的要求,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在记入总分类账户的当天计入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
应为:对每项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过程中,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参见教材P59
12、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根据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应为:发生额试算平衡的理论依据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参见教材P33
13、在借贷记账法下,费用类账户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截然相反。 应为:费用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 参见教材P29 14、企业可以将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应为:多借多贷会计分录,只有在某一项经济业务比较繁杂,确实需要编制 时才可以编制,一般不允许将不同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会计分录。
参见教材P35~36
17、收入类账户与费用类账户一般没有期末余额,但有期初余额。 应为:收入类账户与费用类账户期末结转后一般无余额,也即没有期初余额。 参见教材P29
19、企业购入材料而货款未付,该业务会引起资产与负债同时减少。 应为:企业购入材料而货款未付,该业务会引起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 23、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关系。
应为: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在借贷记账法下,对发生的每一笔业务都必须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记入一个账户的贷方,同时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或者记入几个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另几个账户的贷方,并且记入借方的金额和记入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
参见教材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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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都应当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应为:制造费用是成本类账户,月末应将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分配结转入“生产成本”账户。 参见教材P43
26、计提短期借款的利息,应贷记“预付账款”账户。
应为:计提短期借款的利息,应贷记“应付利息”账户。 参见教材P53
第五章 会计凭证 判断题
2、填制会计凭证,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或用符号“—”代替。
应为: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 参见教材P71 3、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应为: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参见教材P73 4、由于自制原始凭证的名称、用途、内容、格式不同,因而不需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
应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包括自制原始凭证。 参见教材P72
5、会计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应为: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参见教材P65
6、现金存入银行时,为避免重复记账只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不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应为: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的收付款业务,为避免重复记账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参见教材P73
8、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该凭证至少涉及三个会计科目。
应为: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参见教材P74
10、发料凭证汇总表是一种汇总记账凭证。
应为:发料凭证汇总表是一种汇总凭证,汇总凭证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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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参见教材P69
1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应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参见《法规》教材P189
1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编制。
应为:记账凭证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 参见教材P75 14、记账凭证既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应为: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参见教材P73
15、会计凭证上填写的“人民币”字样或符号“¥”与汉字大写金额数字或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应留有空白。
应为:“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参见教材P71
16、记账凭证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则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应为:原始凭证也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参见教材P87 17、转账支票大小写金额或收款人姓名填错,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
应为: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参见教材P61
19、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可由档案管理部门自行销毁。
应为:会计档案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规范,有序进行。 具体内容参见教材P14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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