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下载本文

株洲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 理 规 范

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第五篇

公司文化 公司简介 行政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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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公 司 文 化

公司愿景:国际长城 百年企业 公司使命:共创财富 公益社会 公司精神:勤学敬业 志在必得 核心价值:诚信 创新 自律 和谐 人才理念:人是核心资本

服务理念:关注细节 及时贴心服务 领导理念:领导重在执行 沟通理念:沟通贵在坦诚 制度理念:制度就是严格 质量理念:质量是立身之本 管理理念:追求完美 创造价值

经营理念:在经济、文化双重目标体系下,追求绩效与生命价值的平衡, 打造业内领先企业。

员工关系 倡导单纯、健康的员工关系,拒绝任何形式的公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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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公 司 简 介

创立于2009年8月的株洲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销售的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职员30余人,本科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营销策划部、经营管理部、保卫部等部门。

公司现拟建项目位于湖南株洲建设南路325号,原株洲市地税局所在地,该项目是经株洲市政府批准的旧城改造的重点项目,位于株洲市建设南路与车站路交汇处以西,东邻株洲火车站,株洲市金融大厦;南邻金龙大酒店,家乐福超市,平和堂;西靠株洲市一医院,与湘江为伴,周边配套设施相当成熟,项目因地处株洲市中心城区,位于中心广场成熟商圈与芦淞服饰商圈核心地段,地理位臵相当优越,交通非常便利,是理想的投资创业场所,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为适应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将按照“诚信为本,用户至上,创建精品,服务大众”的原则,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以“追求卓越,力臻完美”的经营方针。开发一个项目,造福一方民众,树立一方口碑是我们永远不懈的追求。

机遇在呼唤名牌企业,株洲在呼唤名牌市场,我们愿在市场的经济大潮中有不断汲取知识,更新观念,开拓思路来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株洲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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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行政管理制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赢得竞争力,长期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具备科学有效的管理。为加强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行政事务工作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为提高公司员工的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节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对外和内部使用的印章,如公司印章、法人印章、财务部专用印章、合同专用印章、工程部印章、招商部印章等所有公司印章适应本管理规定。

二、公司印章使用的范围

1、以公司名义下发的通知和其它文件。

2、以公司名义向党政机关发出的重要公函和文件。

3、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同级单位的业务往来、公函文件和联合发文等。

4、其他公司认为需要使用印章的情况。 三、公司业务专用章使用范围

1、财务部专用印章:就有关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2、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项协议合同文书等。

3、工程专用章:用于对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和公司部门间协调用章。 四、公司公章使用手续

对外使用公司各种公章必须实现履行登记手续,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报告、汇报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公司本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起草,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发。

二、文件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文件和其原稿,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四、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五、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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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签收,若应接件当日或按文件的要求按时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报送。

七、文件传阅后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

第三节 档案管理规定

一、档案的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本公司的档案管理为“两级分工管理制”即公司为“一级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为“二级管理”,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二、鉴于本公司的归档文件资料面较广,因此必须分工归口管理,具体分工管理如下:

1、 公司一级管理归档范围: (1)各种协议书、合同书。 (2)各种工程图纸。

(3)各种设备档案及说明书。

(4)公司财务部、公司年初财务预算报告及年终财务报告。 (5)公司各种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6)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7)公司各种注册、登记证件、政府批文。 (8)公司各种法律、公证文件。 (9)公司各部门人事档案。 (10)公司发展大事记.

(11)公司总经理亲自起草或修改的重要文稿。

(12)有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参加的重大奠基、庆典、新闻发布会等仪式和社会活动的图片资料及电视资料片。 2、 部门二级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1) 部门及职员的各种计划、方案、规划。 (2) 部门及职员的各种总结、报告。 (3) 部门及职员的各种重要通知、通报。 (4) 部门及职员的各种文件、纪要、大事记。 (5) 部门工程图纸及营销、策划类方案、资料。 (6) 各类工程检测、鉴定报告。

(7)其它各种职能业务性文件资料等。

二、档案的利用(调阅、借阅和复制)均应填写《档案调(借)阅申请单》,并办理一或二级审批手续,方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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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阅档案:一级档案调阅须由调阅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调阅;二级档案调阅须由调阅人像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调阅。调阅人必须在档案管理员规定地方查阅,不得将档案带出办公室外。

四、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还,公司一级档案材料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借阅时间不超过两天;公司二级档案材料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时间不超过两天。借阅如须延期,统一按上述程序办理续借手续。

五、档案的管理或使用人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保密纪律,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形成的时间、内容合理编号,定期整理,对保存期满、或经鉴定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每年年底进行集中清理、登记,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八、凡借出或归还的档案都必须健全登记和注销手续。

九、档案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清理档案柜卫生,要做到不堆放、不杂乱,整洁有序,醒目易找。

第四节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的签订

3.1、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3.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3.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3.4、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3.5、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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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4、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4.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4.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4.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5、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6、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7、合同办理及审查批准:

7.1、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7.2、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审核后,方能正式签订。 8、合同审查的要点:

8.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8.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8.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9、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可以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10、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10.1、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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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10.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10.3、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11.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11.3、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11.4、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11.5、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1.6、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1.7、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11.8、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12、合同纠纷的处理

12.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12.2、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1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3.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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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13.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13.4、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13.5、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14、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4.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14.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14.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14.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14.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14.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15、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1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9、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20、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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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21、合同的管理: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归口管理;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22、,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23、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节 会议管理规定 一、会议种类:

1、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组织。

2、公司周例会:每周六召开,总结当周工作,布臵下周工作,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办公室负责会议纪录,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3、专题会议:主要讨论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由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4、年度总结大会:总结公司全年工作,布臵公司下年度工作,表彰先进,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纪录。

5、临时性会议: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由会议发起人或部门与办公室共同组织。

二、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纪录。 三、与会人员要事先做好会议准备,参加会议要做好会议纪录,以备会后传达、落实。

四、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其主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2、会议发言要简短、精练、主题明确。

3、与会人员在他人发言时不随便插话打断对方。 4、中途离席应征求会议主持人的同意。 5、涉及机密的会议内容,严禁向外泄露。 6、参加会议的人员的手机要处于振动状态。

五、尽量做到目的明确、简洁高效、重要会议要在会后两天内形成会议纪要要下发到位,办公室负责跟踪落实。

第六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调配。

二、派车遵循“ 先急后缓,先领导后职员、先远后近”的原则,用车应有派车单。在每次用车后,司机应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以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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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核查。

三、用车人应积极配合司机安全行车,防止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四、司机需注意车辆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五、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司机必须严守交通规则,并按指定线路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司机不出车时,应在办公室休息,随时听从调遣,车辆使用完毕,应把车停放在指一的地点。

七、车辆发生故障时,司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说明原因,结算维修费用,自己能修的,不允许外修;必须外修的,由司机出具书面报告,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司机不得擅自送修。

八、司机应及时办理车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照、年检、缴纳各项费。 九、车辆由司机专人管理,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

第七节 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人生安全。

二、公司员工使用电器设施设备,在下班时应全部关闭断电,同时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三、公司内严禁乱接乱搭电线,严禁不按操作程序使用各种电器设施设备。

四、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五、公司各部门员工应严格保守公司机密。

六、公司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主办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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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管理组织架构 董 事 长

办公室 财务部 保卫部

第二节 员工招聘

1.公司员工招聘应本着“复合、精简、高效、高素质、结构合理”的原则。

2.招聘人员年龄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需经过公司同意方可办理手续。

3.招聘主要采取以下途径:

(1)参加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招聘; (2)通过媒体发布公开招聘;

总 经 理 常务副总 工程部 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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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招聘,如推荐、自荐、聘请等。 4.招聘、考核、录用、试用

(1)应聘者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及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2)经人事主管进行初步查实、筛选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谈或测试,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3)应聘者经录用后,必须尽快熟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领取必备的办公用品等相关手续。

(4)员工适用期原则上为30天至90天时间,适用期不满3天的,不发工资。根据应聘能力和综合素质,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适用期或免适用期。

第三节 招聘纪律

1.不得利用人事权进行交易。

2.不得录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3.未经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和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招聘人员上班。

第四节 劳动合同管理

1.劳动合同的签定。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公司所有员工,一经录用应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1)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与公司续签的,经人事部门考核,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可与其续签。

(2)员工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与公司续签的,经人事部门考核,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可与其续签。

(3)公司因工作需要,聘用已退休的人员,应签定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原则上不续签,若因工作原因需要续签的,由人事部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续签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

(4)所有劳动合同必须经政府劳动部门鉴证认可。 2、劳动合同的解除

(1)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确定离职日期。

(2)公司人事部门辞退员工,应提前告知并出具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确定辞退日期。

(3)公司员工无论是提出辞职或是被公司辞退,都应经各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在人事部门结算当月工资,财务部门凭人事部门的通知发放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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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劳动合同样式

第五节 员工劳动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调配,听从指挥,团结同事,敬业爱岗,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外出办事要请示公司领导或直接主管领导,并说明理由,办完事后回办公室应向领导汇报情况,并在出勤牌上注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3、工作时间内有私事离开必须向公司领导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4、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名誉。

5、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严格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严禁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行为。

7、上班时间严禁做私活或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不准吃零食、串岗、聊天、打闹,不准带小孩和宠物上班。

8、热情接待、礼貌待客,保持与同事、客户及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

二、奖惩措施

(一)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以下奖励:

1、员工发现公司财产将受到损失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妥当,公司财产得到保护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元-500元奖励;

2、在工作中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有效运用和实施或有明显效益,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元-500元奖励;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以下处罚:

1、工作不服从公司领导安排或领导办事情无结果处50元/次; 2、上班精神恍惚、睡觉、喝酒、赌博等处50元/次; 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处50元/次;

4、上班时间看录像、电视、玩电子游戏者处50元/次; 5、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处20元/次;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例会、培训、会议者处20元/次; 7、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处50元/次;

8、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丢失者应按价赔偿并处以50元/次;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它轻微事故者视情节处以50-300元/罚款;

10、员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早退计,上下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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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按20元/次扣减当月工资,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当月发生上下班迟到、早退等违纪情况累计四次以上,做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减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以上(含七天)或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做除名处理。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所有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11、凡一个月内事假超过7天(含7天)或病假超过15天(含15天)的,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格。一年之内,累计事假15天以上或病假30天以上,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格外,次年薪资不予上调。

第六节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婚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结婚,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给予全薪婚假三天;

二、病假

(1) 提出病假须出示市级医院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单。

(2) 病假一日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和办公室主任核准,两日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经办公室主任核准,病假七天以上至十五天(含十五天)须经总经理视情况特批。

(3) 病假超出三十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姐妹、兄弟、岳父母)之故可给有薪丧假三天。

(2) 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办公室可根据路途远近核实后给路程假,但路费自理,超出期限按事假处理。 四、公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办公室,凡因工伤或死亡者,部门经理应及时向办公室部呈交事故报告,按《湖南省公伤保险规定》办理。

五、保险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由公司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六、结婚礼金、生日及过节费

员工结婚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分别获得公司发给的200元礼金;员工生日可获赠公司生日贺礼100元。

七、文娱活动

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将按季度不定期举办各种文化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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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动,如趣味活动、参观学习、拓展训练、业务培训等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第七节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高量的顺利进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外出采购物资、设备等应严把质量、价格关;外出办事、请客、送礼等必须做到不虚报、不虚开发票、不接受回扣、不损害公司利益。 (三)公司各项业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司领导汇报。

(五)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六)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不接受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安排出国(境)、旅游等。

(八)不参加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九)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我公司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推荐分包单位和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十)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作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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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部门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

1. 全面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工作 2. 负责公司行政、人事工作;

3. 负责办理项目前期报批报建至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协调处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公共关系;

4. 负责办理房屋入住及登记所需的各种手续及证件

5. 负责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的年审及房产局信息平台月报报送;

6. 负责周例会的会议纪要整理及报送;

7. 负责办理月度绩效考核评估数据整理及上报; 8. 负责月度考勤数据整理及上报;

9. 负责办理公司来电、来访及接待和记录工作;

10. 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劳动风险防范与管理; 11. 负责公司合同、档案、收发文、资产的管理; 12. 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制定及领用 13. 负责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 14. 负责管理后勤事务和食堂工作。

15. 负责报建时因享受优惠政策各类费用返退的相关工作; 16. 根据国家房地产企业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并传达有关政策的调整或变动,并对政策变化对项目开发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17.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财务部

1、暂定2个岗位:主管会计兼统计、出纳 2、定员:2名

(一)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有关的统一财务制度,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改进; 2、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对资金运作进行预测、计划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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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和调配资金;

3、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对项目进行投资预测分析;项目立项后制定资金投入、收益计划、实施过程控制,进行项目后评价中的财务评价;

4、制定应收账款政策和资金回笼方案,并监督执行;

5、根据国家税务政策和行业分析,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和纳税计划;按国家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和减免工作;

6、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7、组织管理会计核算,定期编制管理会计报表,及时提供经营计划考核指标,

8、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业务单位进行财务检查与内部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9、监督资产、物资的核查工作,定期进行清产核资;

10、负责组织财务专题的诊断、分析,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参与经营活动分析会的组织;

11、负责组织集团会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建设;

12、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对经营性资产的统计、经营方案、收益预算及处臵进行统一管理;

13、负责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14、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5、负责建立公司财务信息的保密制度。

(二)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银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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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公司各项收支业务的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4、及时、主动与银行和会计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5、认真编制现金报表,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妥善保管好现金和银行票据,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营销策划部

1、负责销售部日常销售管理工作;

2、对项目部销售指标合理统筹、平衡和分析;

3、制定本项目年度营销任务及营销可行性方案,负责计划执行及策略调整;

4、组建销售队伍,培训销售人员,建设销售团队;

5、负责销售人员的岗位分配、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并检查落实销售人员的工作质量;

6、协助销售人员销售、洽谈、成交、签约;

7、与客户沟通收集项目信息及意见反馈并根据情况调整; 8、定期负责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

9、对公司营销经理负责,带领销售人员完成销售任务; 10、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工程部

1、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的过程和跟踪管理;

2、配合工程部经理做好工程前期运作及招投标工作; 3、对开工准备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4、组织临时设施的搭建;

5、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场地移交; 6、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

7、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协调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9、负责工程停工、复工的管理;

10、负责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11、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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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卫部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公司给予的保卫权利,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

2、负责公司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公司大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值班巡查。

4、负责来访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楼。 5、做好公司报函收发工作。

6、接听并记录值班电话,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领导。7、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五篇 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1财务管理制度大纲 2资金管理制度 3费用管理制度

4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5纳税管理制度 6财务检查制度 7票据管理办法 8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9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0违反财务制度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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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工作流程,明确经济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特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 2.定义:

财务管理是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营运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管理及股利分配等。 3.财务管理原则:

3.1统一财务会计政策、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统一建立会计核算管理、资金管理、费用管理、纳税管理、票据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2公司财务人员直属于董事长管理。董事长对财务部有设臵权、管理权;对公司财务人员的上岗资格、工薪标准、职务任免、后续教育、晋升、岗位轮换等进行管理。

3.3实行公司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实行统一调控资金,杜绝资金账外循环现象。 3.4制定和计划公司融资。

3.5公司应统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臵各项资产。公司资产转让、出租、报损报废、对外投资、内部调拨等处臵,必须报财务部审核,董事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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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3.6加强公司日常的内部稽查工作,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公司各部门及时改进和和制定预防措施。 3.7财务部对公司税务筹划方案统一进行审核及管理,协助协调税企关系。

3.8定期报告。财务部必须按公司的要求,必须定期披露其相关财务信息,定期报送财务管理报表、资金报表等。对经营活动过程中遇到了重大的突发财务事件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和总经理。所有报表报告数字须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情况。财务部负责人应对报出的管理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做假报表。

3.9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移交、归档、台帐、借阅、销毁、保管保密等制度,确保会计档案和公司信息的安全。 4.管理要点

4.1成本核算要准确精细,成本核算关乎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财务人员应随时掌握采购、库存、销售等各个阶段的详细的情况,提高成本数据的精细程度和准确性,从而使财务控制与财务监督更加有效,必须动态及时地反映各产品的成本变动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送动态报表。 4.2风险防范要到位,财务部应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对公司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有效发挥财务预警功能,财务部对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随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当出现危机前兆时即向决策者做出反应,及时纠正,使公司风险降至最低。

4.3资金管理要更科学, 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是对资金流的集中管理与控制。对资金的管理从传统的事后算账、做账、统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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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向前推进,使之贯穿于公司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从市场调查、产品开发、洽谈合同、项目筹备、新项目投资等开始,就应充分考虑公司的资金问题,做好资金计划,全面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减少漏洞,财务部应及时做出资金计划,统筹安排资金,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4.4财务分析要及时, 作为财务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为基础的。财务报表是否及时详尽,在相当程度上将影响到财务管理的有效性。集团财务部向领导决策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应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的解决办法。

4.5会计核算要统一规范,公司必须要有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统一的会计核算口径,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会计政策的一贯性。

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安排,灵活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 2.定义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3. 内容

3.1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3.1.1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3.1.2预算管理,量入为出。 3.1.3合理调配,加速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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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注重资金运营成本,追求最大经济利益。 3.1.5职务分离原则。

3.1.5.1 出纳与会计职务必须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1.5.2 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一个人单独办理,需由二人以上经手或证明以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3.2资金收支管理

3.2.1收入管理

3.2.1.1公司所有款项一律打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内,不能坐支。严禁截留收入和收入不入账、转移资金。

3.2.1.2出纳应对每天的销售数量、单价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等部门报告。

3.2.1.3出纳应将每天销售收款平衡表(日报)中销售收入与收到的货币资金及欠款数核对相符。

3.2.1.4出纳应对实收货款与业务部门记录核对相符、与销售收款平衡表(日报)核对相符。

3.2.1.5出纳收到以前欠款应及时开具收据入账并冲减应收账款。 3.2.1.6会计应将上月收款收据的存根联与记账联核对销号。 3.2.1.7会计要对收款收据及其他单证的购、领、存登记台账,对回收的存根联号码进行核对销号。 3.3.2 费用支付管理

3.3.2.1费用报账流程如下:

经办人签字——部门主管——招待费需办公室复核,成本类直接到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查-----董事长审批——出纳报销

3.3.2.2由经办人填制差旅费或费用报销单,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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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签字后,出纳才能付款;所有的费用支出,要有计划、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必须书写清楚、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财务部对无计划、超标准、不真实、不合理、手续不全的支出,不予受理。 3.3.2.3各项费用的报销必须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流程”,各项费用的报销原则上谁经办谁报账,不得由他人代报。

3.3.2.4、公司所有费用开支、资金支付,必须经总经理审查、董事长签字审批后才能报销、付款。

3.3.2.5在财务报账审批之前,必须按下列要求严格履行报账监督手续: 3.3.2.5.1经办人写清用途或说明原因。 3.3.2.5.2部门主管审查是否属实。

3.3.2.5.3财务主管审核报账单据是否合法,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计划安排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报账手续是否齐全。

3.3.2.5.4无财务计划安排和大额费用开支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3.3.2.5.4.1单笔招待费在2000元(含)以上的大额支出; 3.3.2.5.4.2没有下达预算指标的所有费用支出; 3.3.2.5.4.3所有无定额或超定额的费用支出; 3.3.2.5.4.4单笔5000元(含)以上费用支出。

3.3.2.5.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报账时,必须要有验收证明或实物保管人签收,大额款项支付,只能通过银行划账,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3.3.2.6 采购支付管理

3.3.2.6.1零星采购必须事前询价,询价单位不少于三家,并且要有询价记录,确定采购价格。

3.3.2.6.2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按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及权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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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经办人及审批领导对所付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会计审核付款时,对与对方的往来帐情况等承担责任。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而支付了款项的,对付款申请人、审批人分别予以每人每笔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经办人、审批人、分别按50%承担经济责任 3.3.2.7 工程、劳务付款

按照经批准的有关合同、资金计划和工程进度支付;无合同、预算、计划、票据的项目财务部可拒绝付款。工程完工后需验收合格后,将工程验收付款申请单报经财务部审核,并按合同规定预留保证金,报董事长批准后方能结算付款。 3.3.2.8工资支出

行政人资部门按每月核定的工资总额编制好工资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3.3.2.9员工借支

必须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凭批准的借款借据方可支付,不准白条抵库,私人不得借支公款。正常的差旅费、采购借支,及特殊情况借支都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复核,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3.3.2.10备用金管理

确因工作需要领用备用金在个人额度内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个人备用金一般控制在2000元之内,公司总经理5000元以内。借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要按借款事项规定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要定期催报清理,及时收回多余借款。 3.3.3货币资金管理

3.3.3.1现金管理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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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1.1实行“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往来帐的登记工作。

3.3.3.1.2一般情况下,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5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3.3.1.3出纳人员必须每日填写现金及银行日记账,清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帐相符、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日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3.3.1.4取送现金要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取送现金途中不得停留或办其它事项。

3.3.3.1.5出纳不得启用未经会计核准的收据,出纳收取现金时应由会计开具收据, 出纳必须在收据上签字。

3.3.3.1.6现金支出必须以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出纳人员对不符规定及手续不完备的业务,有权拒绝付款。

3.3.3.1.7有关岗位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借支一定额度的备用金。备用金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及时报账。

3.3.3.1.8在外收取货款以现金结算的,经手人必须在当天将现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任何人员不得坐支现金,不得将公司货款存入私人账户,一经发现,按侵占处理。 3.3.3.2 银行账户和存款管理

3.3.3.2.1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开设银行账户(含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但必须书面报请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及存档,原则上在一个银行开设账户不超过3个。

3.3.3.2.2公司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名义开户,确有需要,须经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存折由出纳保管,密码由会计或财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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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保管。

3.3.3.2.3银行账户变更、销户,应比照开户原则办理审批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案。

3.3.3.2.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主管会计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签发支票与印鉴保管必须由两人分开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3.3.2.5各部门应严格按计划申请拨款。如查出无计划支出,又未办理特批手续的,每笔罚部门经办人、主管各100元。

3.3.3.2.6银行单证的购入、保管、领用及注销由出纳负责,各种银行票据要建立备查记录。 3.3.3.3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3.3.3.3.1开出和接收银行承兑汇票,要建立交接备查记录,要视同现金保管,定期盘点。

3.3.3.3.2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应由会计和出纳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填写内容和印章位臵的规范性、时效性、填写内容和印章是否清晰、背书是否连续等,收取有效票据。

3.3.3.3.3收取了无效或不规范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按损失同等金额赔偿。其中在财务审核验收前发现的无效票据,由直接责任人(收票人)赔偿100%。

费用管理制度制度

1.目的

为严格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的程序及规定,加强费用开支控制,有效节约费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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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责

2.1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费用报销事项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公司总经理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是费用管理、控制、考核的第一责任人。 2.2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费用进行管理和审查。 3.内容

3.1费用管理原则

3.1.1 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开支。 3.1.2 实行“财务部统一管理、总体控制”的原则。

3.1.3 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当年的费用不论是否已支付,全部要挂账计入当年损益,严禁当年的费用在下年度列支,若跨年度未计入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1.4 费用审批原则。所有的费用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3.1.5根据“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采用“费用率”严格控制各个项目的费用,当年度收入指标调整时,费用根据销售收入调增(减)随之按比例相应的调增(减)。

3.1.6超出计划的费用以及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发生的费用,一律由董事长审批。

3.2费用报销程序

3.2.1公司各项费用报销,必须有真实、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需要验收的事件,必须附有验收单,需要证明人证明的,必须有证明人签字。审批严格按规定的流程进行。

3.2.2各项费用开支,应严格按审批权限报批。公司预算或定额内的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予以报销。预算或定额外的费用开支,由公司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查后,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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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各公司各项费用的报销,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的报销原则上按“谁经办谁报账” ,不允许他人代报。每笔费用开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先由财务负责人员审核,总经理审查,再经董事长审批,领款人签字后,出纳才能付款。未经过以上流程审核签字的费用单,会计可以拒绝审核,出纳人员不得付款。

3.2.4,各费用经办人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费用发生的票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账。不允许跨月跨年度报销费用。特殊情况跨年跨月报销的,须说明原因,报董事长批准。 3.3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及定额费用考核办法 3.3.1差旅费报销(报销标准详见附表一)

3.3.1.1 出差实行“先申请批准、后出差报账”和“严格控制、限额报销、超额自负、节约不补”的原则。出差人员在市区范围以外的各地区、市、县等,均按出差标准执行。

3.3.1.2 住勤期间的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补助按规定标准报销。 3.3.1.3可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高铁、动车的人员限定为: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其他人员乘坐飞机、软卧、高铁、动车、轮船二等舱以上的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3.3.1.4乘坐火车从晚上8:00至次日晨7:00之间,乘车时间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符合购硬卧条件而不买卧铺票的,按火车票价给予补助:慢车、普快补60%、特快补50%,空调车(不分车速)补30%。

3.3.1.5乘坐汽车从晚上8:00至次日晨7:00之间,乘车时间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每人每次补助30元。

3.3.1.6董事长、总经理因公出差,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下,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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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报销。

3.3.1.7小车司机补助(伙食补贴):

(1)市区范围以外,地区以内(包括长、株、潭)行驶每天补助15元; (2)省内行驶每天补助20元; (3)省外行驶每天补助25元;

(4)小车司机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上述补助。 (5)小车司机享受上述补助后,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3.3.1.8公司员工出差到自己家所在地市,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3.3.1.9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发生逐日逐次进行登记,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查,董事长批准,凭票报销。

3.3.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驾驶证的年检年审费用报销,只限于对口岗位的在岗人员,非对口的在岗人员一律不报销其费用;由于非客观因素延期年审或年检所造成的罚金,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3.3业务招待费,公司要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控制业务招待费。公司一次性开支金额在2000(含2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报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方可开支。没经批准开支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3.3.4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费用开支。公司举办会议和活动,要实行预算控制,事前由会议组织部门按费用类别(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场地租借费、资料费、礼品费、其他等)编制预算,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交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严格按预算开支。

3.3.5外出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的,报账时要附上经批准的培训通知单,若缴纳的培训费中已包含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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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办公用品管理。零星日常办公费用,实行“部门计划,统一采购,限额使用,指标到人”的办法。由各部门提出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经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购买,按计划发放或领用,并建立办公用品的购、销、存台账进行登记,月末财务人员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底。

3.3.7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个人或非因正常原因而支付的罚款,不能报销。

附表一:差旅费报销标准

住 宿 费 部长董/事副副项长总部目 /经长总理级经级 /理 主管级 特实殊报2218城实0 0 市 销 其 他 实省报1815会 实0 0 城 销 市 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 部长/副部长级/主管级 合 计 部长/副部长级/主管级 部长董/事副副其长总部他/经长员总理级工 经级 /理 主管级 实15报80 80 0 实销 董事其长他/员总工 经理 副总经理级 其他员工 董事副长总/经总理经级 理 其他员工 实实3报报322780 80 60 40 8实实0 0 0 销 销 实实实312报报报272270 70 70 60 50 30 10 实实实0 0 0 销 销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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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县级城 市 实报151210实0 0 0 销 实实实2报报报202060 60 60 30 25 20 4实实实5 0 0 销 销 销 注:1、特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合理规划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创建公司内部固定资产有效配臵的最佳环境,实现资源共享,确保公司内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运作,并对低值易耗品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2 固定资产按其自然属性分为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六大类。 3.管理原则

3.1 “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实物负责制。

3.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即公司为一级管理机构,公司各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

3.3 效益优先原则。公司内所有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4.固定资产采购

4.1 单项固定资产购臵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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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固定资产的领导审批后,列入单位固定资产购臵计划。

4.2上述物品购买时,原则上需两人以上一同办理,一人经办,一人(他人)验收,财务部、经办人登记后,在报销单据上签字认可,财务部方予以报销。 4.3固定资产验收:

4.3.1 所取得的固定资产,经过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由固定资产取得经办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

4.3.2 对于验收合格可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和编制固定资产登记卡,报财务按此编号入帐。 4.4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结算

4.4.1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税费、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如安装调试费、第三方检验费)。 4.4.2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价款结算和发票报销手续。结算、报销时附《固定资产验收单》及相关报批文件。 5. 固定资产管控

5.1 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实物负责制。行政管理中心在固定资产台帐签字,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保管,确保财产完整、安全、运行良好。 5.2固定资产实行帐、卡管理:

5.2.1 财务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明细帐要登记固定资产类别、统一编号、购入时间、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年折旧额、预计净残值等。

5.2.2行政管理中心依据采购发票(或结算单据)和技术资料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卡片。卡片要载明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名称、附件、供应商(或自制)、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启用日期、原价及运费安装费、使用年限、停用记录、大修理记录等。台帐和卡片由专人保管。 5.2.3 对已批准报废、出售、减少的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存档。 5.2.4 行政管理中心在各单项固定资产实物上做标识。标明资产名称、附件、供应商(自制)、启用日期及统一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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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行政管理中心按公司的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核对帐、物、卡的一致性,并对盘点结果作出报告和说明。

5.3 固定资产的保养、维修管理:行政管理中心应对设备建立维保制度,加强日常保养和预防工作。对价值超过1万元的固定资产应建立维修档案,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能力。

5.4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司部门之间调拨固定资产,需经调出部门与调入部门共同上司和财务经理批准。由行政管理中心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调入单位负责人对调拨单所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双方在调拨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调拨单一式四份,财务部、行政管理中心、调入部门、调出部门各一份)

5.5 固定资产处臵:即将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帐上进行销帐处理的行为,包括:固定资产的自然正常报废;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等非正常报废;固定资产的对外转让、捐赠或投资。

5.5.1 固定资产因出售、转让或因正常和非正常(发生不可抗力灾害、被盗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时,主管部门应查明原因,并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手续。

5.5.2 废、损毁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会同使用部门深入现场查明报废原因,对于使用期限已满,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清理申请,财务部审核后造具《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报行办公室备案后,才能进行清理。

5.5.3 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提前报废、遭受意外事故损毁的固定资产,应由专业人员审查作出鉴定,注明报废、损毁原因后报批。对于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5.5.4 对于报废资产,如尚有价值,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金额,经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办理。 6.低值易耗品管理

8.1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各部门每月底报下月办公用品计划交公司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统一购买,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专员安排采购。采购回来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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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办公室办理入库手续,领导审批的发票连同入库单一起到财务报帐。物品领用时,须在公司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填写领用表。

8.2 低值易耗品中,属于可长期使用的物品,如办公家具等,也须建立台帐和登记表并编号,其转移、报废等,参照以上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条款办理。

8.3公司购买的图书、杂志、资料、软件等,均属于资料档案,首先须登记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纳税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规避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 2.内容

2.1 税务事项管理

2.1.1 新公司自成立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公司财务部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1.2 当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应及时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1.3公司财务部按照政府税务局指定的部门购买发票。

2.1.4 财务部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财税部门报送企业日常纳税申报及其它相关税务信息,根据申报过程中反馈的信息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1.5财务部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表及其他资料,并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2.1.6 公司主管财务或办税人员有变更时应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及税务资料的传递,办税人员原则上保持稳定。

2.1.7 财务部因计算失误多交税款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或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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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应纳税金。

2.1.8 税务档案的管理。各类涉税资料、税务机关检查情况及记录保持连续、妥善存档。

2.2 税务规划

2.2.1财务部对公司行使统一税务规划职能,并实施经批准的税收筹划方案。

2.2.2公司对外投资新项目时,必须由财务部进行前期税务筹划,提出税务筹划报告,确定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涉税相关事项,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用于指导各相关部门办理业务。

2.2.3当有减免企业税种的政策规定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特殊税务事项由公司委托中介代理。

2.3 税务风险

2.3.1 当公司遇到税务问题和涉税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汇报。

2.3.2财务部对公司每月“纳税申报表”和“年终税务汇算清缴报表”的各项数据的准确、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报表有关数据、帐簿余额及发生额一致后,才能上报税务局。对重大税务事项,应及时向公司决策者和管理者沟通,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利于经营决策。

2.3.3公司接到税务部门的检查通知、专项税种清算、及其他特殊紧急事项时,必须在1小时内将信息传达到财务部,财务相关人员应针对涉税事项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报财务经理审批后,并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长;对税务局出具检查初步结果的回复报告,由财务经理负责编写,报公司董事长审核,再经财务经理上报税务局。

2.3.4财务部应组织企业办税人员素质和税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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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企业涉及与经营相关的税种,优惠政策及享受条件,掌握主管税务机关专管员的人事变化并保持联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财务检查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管理专业水平,财务部切实加强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范围

主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包括财务收支、财产管理、预算执行、涉税事项、会计职能的行使和会计基础工作及临时指定的检查事项。 3.检查内容

3.1财务会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和资产管理及会计人员职能履行情况等。

3.2财务检查的具体方法:审核、审查、盘点、查询、函证等。 4.检查要求

4.1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与其相对应的原始凭证。但属于对原来的错账进行调整的除外。记账凭证的金额必须与所附相对应的原始凭证的金额一致。否则,认定为错账。财务部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对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实行会计监督。在财务检查中,如发现记账凭证所依据的原始凭证缺乏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则认定为会计监督不力。 4.2会计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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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日清月结;电脑账簿必须于每年末编制报表时打印存档;手工及打印的账簿必须清晰、工整,不得乱涂乱划;账簿记录必须根据记账凭证登记,金额必须正确无误;每月末总账必须与其日记账、或明细账的发生额一致。

4.3会计报表

公司财务部必须按要求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各项数据必须准确、完整,并与账簿余额及发生额一致。

4.4纳税申报表

公司财务部必须按税务局的要求及时编报“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的各项数据必须准确、完整,并与报表有关数据、账簿余额及发生额一致。

4.5会计资料

公司财务部必须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保管会计档案资料;每月末及时清理会计凭证和会计资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乱丢乱放。 4.6账务处理

4.6.1公司财务部必须按公司核算的要求设臵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必须正确无误。否则,每发生一次会计科目错误将认定为一笔错账;每发生一笔会计分录错误将认定为一笔错账。发生重复记账错误,多记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认定为错账。

4.6.2公司财务部往来账项的处理,严禁对同一债权和债务人多头开设二级或辅助核算账户。否则,发生一次认定为账务处理不当。 4.6.3账务处理必须及时,当月发生当月实现的收入和当月发生费用的必须于当月入账,最迟不得超过下一月份。否则,每发生一笔将认定为一次账务处理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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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资产及债务管理 4.7.1现金管理

4.7.1.1出纳人员的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于每日末进行账实核对,发生账实不相符时,必须向财务负责人及时报告,并及时于当日查明原因;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掌握现金收、支、余数额。在现金财务检查时,如发生实物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不相符,则认定为出纳人员的现金管理工作失职一次。

4.7.1.2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出纳人员的现金日记账与实物现金的日清月结和账实核对工作,并在账实不相符时,会同出纳人员于当日及时查明原因。在现金财务检查时,如发生实物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不相符,则认定为财务负责人的现金管理工作失职一次。

4.7.1.3现金总账与现金日记账必须于每月末进行核对,其发生额与余额必须一致。否则,在现金财务检查时,每月发生一次将认定为记账错误一次。

4.7.1.4对于现金付款业务,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必须严格依照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不合理、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开支必须退回或拒绝受理。否则,每发生一笔将认定为会计监督不力一次。

4.7.1.5对于现金收款业务,每天的收款凭据必须于当日计入收入账。否则,每发生一次认定为记账不及时一次。 4.7.2银行存款管理

4.7.2.1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取回银行存款收付原始凭据,并及时交会计人员入账;每发生一笔回单未及时记账将认定为一次记账不及时。 4.7.2.2出纳人员必须于每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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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否则,发生一次将认定为出纳人员银行存款管理失职一次;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未达账项中的同一数字连续出现二个月的,出纳人员必须向财务负责人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属财务人员的错账处理使账单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作账务调整。否则,在银行存款财务检查时,发生一次将认定为银行存款管理失职一次。

4.7.2.3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出纳人员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日清月结和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以及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否则,发生一次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情况将认定为财务负责人银行存款管理失职一次;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未达账项中的同一数字连续出现二个月的,出纳人员已向财务负责人报告,财务负责人应协同查明原因。否则,在银行存款财务检查时,发生一次未查明原因的情况将认定为财务负责人银行存款管理失职一次。

4.7.2.4银行存款总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于每月末进行核对,其发生额与余额必须一致。否则,在财务检查时,每月发生一次不一致的情况将认定为记账错误一次。

4.7.2.5对于银行存款付款业务,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必须严格依照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于不合理、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开支必须退回或拒绝受理。否则,每发生一笔违规行为将认定为会计监督不力一次。 4.7.3存货管理

4.7.3.1公司必须于每月未对存货进行账实核对清点工作,并编制“产销存量统计表”,如存货账实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且一个月月未按要求编制“产销存量统计表”未分明细项目的,将认定为存货管理失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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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2公司财务部必须掌握存货库存情况,保证账实相符。否则,发生存货库存量与库存明细账不相符的情况,将认定为存货管理失职一次。

4.7.4债权债务管理

4.7.4.1公司必须于每月末对债权进行清查工作,于每季末与债务单位和债务人对清往来账务的发生额和余额,对双方账务不相符的债务单位和债务人必须编制“往来对账单”,查明原因并在“往来对账单”中列明。在财务检查中,如出现往来账务不相符的情况,且一个月未按要求编制“往来对账单”的,将认定为债权管理失职一次。

4.7.4.2公司必须保证于每月末掌握各债务单位和债务人的往来余额。在财务检查中,如发生双方余额不相符、且未查明原因的或原因不明确的,将认定为债权管理失职一次。

4.7.4.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内部的个人借支款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先报销后再借支”的管理办法,并制定各业务人员的备用金定额,严格控制超额支付备用金。否则,每发现一次,将认定为债权管理失职一次。 4.7.4.4公司财务部必须保证于每月末掌握公司债务情况。在财务检查中,如发生双方余额不相符、且未查明原因的或原因不明确的,将认定为债务管理失职一次。 5.处罚规定

5.1在财务检查过程中,被检查部门不积极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按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在接受口头询问时不如实提供口证并按要求在“询问调查报告”中签字确认的、在财务检查人员提出向被检查部门的业务往来单位和人员的取证时不提供方便和线索的,财务部除对当事人处罚100-200元外,对情节严重者可提请对其执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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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或开除的处分。

5.2被财务检查单位隐匿会计档案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的行为、财务部责令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财务部除对当事人处罚100-300元外,对情节严重者可提请对其执行降职或开除的处分。

5.3被检查单位发生伪造、变造会计档案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和伪造证明材料的行为,财务部除对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各处罚500-1000元外,对情节严重者可提请降职、开除的处分。 5.4发现记账凭证所依据的原始凭证缺乏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记账凭证的金额与所附相对应的原始凭证的金额不一致;记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记账、记账错误、账务处理不及时,对财务负责人、制单人、审核人处以20元/次的罚款。

5.5现金财务检查时,实物现金与账面现金不符、“白条抵库”,对出纳人员处罚50元/次、财务负责人并罚100元/次。发生的现金长款,没收上缴公司;发生现金短款,对该财务负责人处罚100/次。

5.6在银行存款财务检查时,出纳人员月末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出纳人员每次处罚50元、财务负责人每次处罚100元;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未达账项中的同一数字连续出现二个月且未查明原因、或原因不明确不正确的,出纳人员每次处罚50元、财务负责人每次处罚100元。

5.8公司出现往来账务不相符的,且月末未按要求编制“往来对账单”的,每次处罚财务负责人50元。

5.9公司财务部对个人借支款未严格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未执行备用金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每次处罚财务负责人50元。 5.10因工作人员的过失、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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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玩忽职守行为,财务部可向董事长提出对当事人降职、开除的请求,并要求当事人全额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11贪污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财产行为、私自收受贿赂行为,财务部将向董事长提请诉诸司法程序。

5.12财务部发现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通知其限期改进而公司有关部门拒绝改进或拖廷时间不按时改进的,对公司部门负责人每次处以200元的处罚。

票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集团的票据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发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收款收据、各类发票及可用于收费的其他票据。 3.内容

3.1 票据管理原则

3.1.1 公司票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管理好本公司自己的票据。

3.1.2 专人保管制度。公司应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领发等日常工作。 3.1.3 专库保管制度。公司应确定专门的票据存放地点、存放设施,设立专门的票据存放柜,加强票据防盗、防火、防霉烂毁损、防虫伤鼠咬、防丢失管理工作。

3.1.4 专帐登记制度。公司应建立票据专用台帐,对所有集中管理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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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登记入帐,通过帐、表反映购领、用、存数量情况,每个环节都由经办人签章,手续齐全,责任清晰,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1.5 保管交接制度。专职票据管理员因岗位调动或因故离职,需办理票据移交手续,各子公司财务部需进行实地监交。按要求编制移交清册,在实物清点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确认。 3.1.6 定期盘点制度。公司财务部每月至少盘查一次票据。

3.2 收费票据的管理

3.2.1 汇票、本票、支票的各项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权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2.2 各部门、个人从外单位取得的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各类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各类收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3.2.3 公司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办理有关购、领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负责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并按月报送使用、结存情况。

3.2.4 公司财务部由专人负责各类收费票据的领取、保管、使用和注销工作,建立票据领、用、存登记簿,办理相关的领用登记手续并签名,应妥善保管收费票据,不得丢失。

3.2.5 各部门、个人不得外购票据,未经批准,所有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印制票据。

3.3 收费票据的使用

3.3.1 票据领用人在领取票据时,拆封前应先点清票据的套数及起止号码,如有发现缺漏、错乱和掉页现象,应整本退回。

3.3.2 填列票据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填写,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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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真实、字迹清楚、金额大小写一致、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各联必须有开票人和收款人签名或盖章。

3.3.3 必须按规定填开票据,采取双面复写纸复写,不得跳格、撕开分用,严禁弄虚作假、丢失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票据,作废票据要整份保存,已整本填开的票据须及时缴回。

3.3.4 严禁相互借用、转让、转售和代开、虚开票据,严禁开具“大头小尾”票据,原则上不准携带空白票据到公司外使用。

3.3.5 收银人员必须在确认发生收款业务时才能开具收费票据,个别特殊情况,确需借用收费票据的,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借票手续,限期上交收入,进行票据核销。

3.3.6 开具收费票据后,如因各种原因发生退款,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会计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退款业务。其中,退款对象为个人的,必须收回原来的收费票据,并注明“作废”字样;退款对象为单位的,必须收回原收费票据或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

3.4收费票据的核销和存档

3.4.1 票据使用完毕,存根联应整本保存,交回财务部核销,票据封面详细填列票据起止号码、作废、空白、填用张数、票据的回收和销毁时间,并按用途统计使用金额。

3.4.2 领用票据的部门应妥善保管票据,不得丢失。如票据确实丢失,应于丢失票据当天书面报告财务部,并协助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由票据管理员将遗失发票的种类、名称、字轨、起止号码、份数登报声明作废,并申报税务机关。

3.4.3 将已开具的收费票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5年。期满需销毁的,应由票据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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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或税务部门核准后销毁。

3.5奖惩

3.5.1 公司各部门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处50元—5000元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财务部责令其改正,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在公司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5.1.1 未经批准,擅自印制、使用票据; 3.5.1.2 未按规定使用票据,串用票据;

3.5.1.3 擅自转让、转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票据; 3.5.1.4 因管理不善丢失毁损票据;

3.5.1.5 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和《票据法》的行为。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适应公司发展及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顺公司财务关系,落实公司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

1.2 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细化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1.3 建立高效财务团队,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管理原则

2.1财务人员直属于董事长管理: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权归属于公司董事长,具体管理财务人员的招聘、上岗资格,职务任免、后续教育、晋升、岗位轮换以及档案等事项。

2.2 财务监督原则:财务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组织制定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对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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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价,建立并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对公司违反财务制度和预算原则的事项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财务核算与财务监督职责直接对公司的经营者负责。

2.3 专业、高效原则:各级财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财会机构的设臵需精简、高效。

2.4 内部牵制管理原则:通过职责分工和作业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够自动地被其他作业人员查证核对。

3.5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以下不相容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A、出纳与会计; B、保管与会计;C、记录总账与记录日记账;D、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

3.6 约束与激励原则:明确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质量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财会人员报酬、晋升、调离、续聘的依据。 4.财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4.1财务人员资格基本要求

4.1.1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1.2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3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4.1.4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1.5财务会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1.6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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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经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4.1.8财务会计人员应受过专业教育。独立负责某项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有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书。财务会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有会计师或以上的职称。

4.1.9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按照工作职责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尽职情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 4.1.10 任用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公司财务部门中担任工作。

4.2财务部门负责人资格

财务部门负责人除应具备财务会计人员的基本资格要求外,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4.2.1专业知识: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精通所有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2.2管理经验:必须了解公司所处行业背景及相关政策,有三年以上相对应的管理经验。

4.2.3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处理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 5.财务人员任免管理

5.1财务经理的任免:可行政人事部对外招聘,也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提议,经考核后,报董事长办公会审议,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5.2 主管级(包含)以下财会人员任免: 可行政人事部对外招聘,也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提议,经考核合格后,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办公会审议,董事长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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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

5.3.1 为明确经济责任,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应该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5.3.2 财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前,应该完成如下工作:

5.3.2.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5.3.2.2 尚未处理的账目,应处理完毕,并结出各账户的余额。 5.3.2.3 编制会计资料移交清册,列明应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等内容。 5.3.2.4列出未完事项特别说明。

5.3.3 财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负责监交。财务经理级以下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含不设经理的财务主管)交接,由总经理(授权人)负责监交。

5.3.4财会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前半个月申请,否则视同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不予结算工资;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税务报表、查账报告、验资报告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 3.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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