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学习 下载本文

(3) 当梁中间支座或梁在柱下区域两边的底部纵筋配置不同时,需在支座两边分别

标注;当相同时,可仅在一边标注;

(4) 当梁端(柱下)区域的底部全部纵筋与集中注写过的底部贯通纵筋相同时,可

不再重复做原位标注。

注:当底部贯通纵筋经原位注写修正,出现两种不同配置的底部贯通纵筋时,应在两毗邻跨中配置较小的一跨的跨中接连区域进行连接(即配置较大一跨的底部贯通纵筋需伸出至毗邻跨的跨中连接区域。具体见构造详图)

b) 原位注写基础梁的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可直接画在平面图十字交叉梁

中刚度较大的条形基础梁上,原位直接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写在括号内)。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相同时,可在条形基础平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值不同时,在原位直接引注。

注: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的几何尺寸应按照标准构造详图,结合其所在位置的主梁和次梁的截面尺寸确定。

c) 原位注写基础梁外伸部位的变截面高度尺寸。当基础梁外伸部位采用变截面高度

时,在该部位原位注写b×h1/h2, h1为根部截面高度,h2为尽端截面高度。 d) 原位注写修正内容。如当在基础梁上集中标注的某项内容不适用于某跨或某外伸

部位时,将其修正内容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外伸部位,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1.3.3. 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长度规定

1.3.3.1. 为方便施工,凡基础梁柱下区域底部非贯通纵筋的伸出长度a0值,当配置

不多于两排时,统一取值为自柱边向跨内伸出至ln/3位置;当多于两排时,从第三排起向跨内的伸出长度值应由设计者注明。ln的取值规定为:边跨边支座,ln取本边跨的净跨长度值;对于中间支座,ln取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长度值。

1.3.3.2. 基础梁外伸部位底部纵筋的伸出长度a0值,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值为:

第一排伸出梁端头后,全部上弯12d;其他排钢筋伸出至梁端头后截断。

1.3.3.3. 设计还应考虑相关规范的规定要求。 1.3.4. 条形基础底板的平面注写方式

1.3.4.1. 条形基础底板TJBP、TJBJ的平面注写方式,分为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两部

分。

1.3.4.2. 条形基础底板的集中标注内容为:条形基础底板编号、截面竖向尺寸、配

筋三项必注内容,以及条形基础底板底面标高(与基础底面基准标高不同时)和必要的文字注解两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a)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编号。

(1) 阶形截面,编号加下标“J”, TJBJ××(××); (2) 坡形截面,编号加下标“P”, TJBP××(××); b)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截面竖向尺寸。

(1) 当条形基础底板为坡形截面时,注写为h1/h2;

(2) 当条形基础底板为阶形截面时,注写为h1/h2??,单阶时注写为h1。 c)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底部及顶部配筋

以B打头,注写条形基础底板底部的横向受力钢筋;以T打头,注写条形基础底板顶部的横向受力钢筋;注写时用用“/”分隔条形基础底板的横向受力钢筋与构造配筋。

d)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底面标高。 e) 必要的文字注解。 1.3.4.3. 条形基础的原位标注 条形基础的原位标注规定如下: a) 原位注写条形基础底板的平面尺寸。

原位标注b、bi,i=1,2,??。其中,b为基础底板总宽度,bi为基础底板台阶的宽度。当基础底板采用对称与基础梁的坡形截面或单阶形截面时,bi可不注。 对于相同编号的条形基础底板,可仅选择一个进行标注。

b) 原位注写修正内容。当在条形基础底板上集中标注的某项内容不适用于条形基础

底板的某跨或某外伸部位时,将其修正内容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外伸部位,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1.3.5. 条形基础的截面注写方式 不多做说明。 1.4. 桩基承台

1.4.1. 桩基承台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

1.4.1.1. 桩基承台平法施工图,有平面注写与截面注写两种表达方式。 1.4.2. 桩基承台编号

1.4.2.1. 桩基承台分为独立承台和承台梁

独立承台的编号规定

类型 独立承台 独立承台 截面形状 阶形 代号 CTJ 序号 ×× 说明 单阶截面即为 平板式独立承台 坡形 CTP ×× 注:杯口独立承台代号可为BCTJ 和BCTP,设计注写方式可参照杯口独立基础,施工详图应有设计者提供。

承台梁的编号规定

类型 承台梁 代号 CTL 序号 ×× 说明 (××)端部无外伸 (××A)一端有外伸 (××B)两端有外伸 1.4.3. 独立承台的平面注写方式

1.4.3.1. 独立承台的集中标注:独立承台编号、截面竖向尺寸、配筋三项必注内容,

以及承台板底面标高(与承台底面基准标高不同时)和必要的文字注解两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a) 独立承台编号见上表;

b) 独立承台的截面竖向尺寸类似于独立基础,请参考; c) 注写独立承台配筋

底部与顶部双向配筋应分别注写,顶部配筋仅用于双柱或四柱等独立承台。 注写规定如下:

(1) 以B打头注写底部配筋,以T打头注写顶部配筋。

(2) 矩形承台X向配筋以X打头,Y向配筋以Y打头;当双向配筋相同时,则以X&Y

打头。

(3) 当为等边三桩承台是,以“△”打头,注写三角布置的各边受力钢筋(注明根

数并在配筋值后注写“×3”),在“/”后注写分布钢筋。例:△××Φ××@××××3/φ××@×××。

(4) 当为等腰三桩承台时,以“△”打头,注写等腰三角形底边的受力钢筋+两对称

斜边的受力钢筋(注明根数并在两对称配筋值后注写“×2”),在“/”后注写分布钢筋。例:△××Φ××@×××+××Φ××@××× ×2/φ××@×××。

(5) 当为多边形(五边或六边形)承台或异形独立承台,且采用X向和Y向正交配

筋时,注写方式与矩形独立承台相同。 d) 注写基础底面标高。

e) 必要的文字注解。

1.4.3.2. 独立承台的原位标注类似于独立基础标注方式。 如图1-16,为等边三桩独立承台的平面原位标注; 如图1-17,为等腰三桩独立承台的平面原位标注。

图1-16 图1-17

1.4.4. 承台梁的平面注写方式 类似于基础梁的注写方式。 1.4.5. 桩基承台截面标注方式 自行参考G101图集。 1.5. 基础相关构造制图规则 1.5.1. 相关构造类型与表示方法

1.5.1.1. 基础相关构造的平法施工图设计,是在基础平面布置图上采用直接引注方

式表达。

基础相关构造类型与编号,按下表规定:

构造类型 基础联系梁 后浇带 上柱墩 下柱墩 基坑(沟) 窗井墙 代号 JLL HJD SZD XZD JK CJQ 序号 ×× ×× ×× ×× ×× ×× 说明 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桩基承台 用于梁板、平板筏基础、条形基础 用于平板筏基础 用于梁板、平板筏基础 用于梁板、平板筏基础 用于梁板、平板筏基础 注:1、基础联系梁序号:(××)端部无外伸,(××A)一端有外伸,(××B)两端有外伸;

2、上柱墩在混凝土柱根部位,下柱墩在混凝土柱或钢柱柱根投影部位,均筏形基础受力与构造需要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