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1-10,表示的是非对称阶形截面普通独立基础;如图1-11,表示的是设置短柱的对称阶形截面普通独立基础。
图1-10 图1-11
b) 杯口独立基础
原位标注为x、y、xu、yu、ti、xi、yi,i=1,2,3??。其中,x、y为杯口独立基础两向边长,xu、yu为杯口上口尺寸,ti为杯壁厚度,xi、yi为阶宽或坡形截面尺寸。
杯口上口尺寸xu、yu按柱截面边长两侧双向各加75mm;杯口下口尺寸按标准构造详图(为插入杯口的相应柱截面边长尺寸,每边各加50mm),设计不注。 1.2.1.4. 采用平面注写方式的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综合设计表达 如图1-12,表示带短柱的普通独立基础的平面注写方式; 如图1-13,表示杯口独立基础的平面注写方式
图1-12 图1-13
1.2.1.5. 多柱独立基础的平面表示
多柱独立基础的编号、几何尺寸和配筋的标注方法与单柱独立基础相同。 当为双柱独立基础且柱距较大时,需在两柱间配置基础顶部钢筋或设置基础梁;当为四柱独立基础时,通常可设置两道平行的基础梁,需要时可在两道基础梁之间配置基础顶部钢筋。
多柱独立基础顶部配筋和基础梁的注写方法规定如下: a) 注写双柱独立基础底板顶部配筋
双柱独立基础底板的顶部配筋,通常对称分布在双柱中心两侧,注写为:双柱间纵向受力钢筋/分布钢筋。当纵向受力钢筋在基础底板顶非满布时,应注明其总根数。
b) 注写双柱独立基础的基础梁配筋
当双柱独立基础为基础底板与基础梁相结合时,注写基础梁的编号、几何尺寸和配筋。如JL××(1)表示该基础梁为1跨,两端无外伸;如JL××(1A)表示该基础梁为1跨,一端有外伸;如JL××(1B)表示该基础梁为1跨,两端均有外伸。基础梁的宽度宜比柱截面宽不小于100mm(每边不小于50mm)。基础梁的注写规定与条形基础的基础梁注写规定相同,请见×××的相关内容。 c) 注写双柱独立基础的底板配筋
双柱独立基础的底板配筋可按条形基础底板的注写规定,也可按独立基础底板的注写规定。
d) 注写配置两道基础梁的四柱独立基础底板顶部配筋
当四柱独立基础已设置两道平行的基础梁时,根据内力需要可在双梁之间及梁的长度范围内配置基础顶部钢筋,注写为:梁间受力钢筋/分布钢筋。
平行设置两道基础梁的四柱独立基础底板配筋,可按双梁条形基础底板配筋的注写规定。
图1-14 图1-15
如图1-14,为双柱独立基础底板顶部配筋,表示独立基础顶部配置纵向受力HRB400级钢筋,直径为18mm设置11根,间距100mm,分布筋为HPB300级钢筋,直径为10mm,间距200mm。
如图1-15,为四柱独立基础基础梁间配筋,表示四柱独立基础顶部两道基础梁之间配置HRB400级钢筋,直径为16mm,间距120mm;分布筋为HPB300级钢筋,直径为10mm,间距200mm。
1.2.2. 独立基础的截面注写方式
1.2.2.1. 截面注写方式,应对图纸上所有基础进行编号。
1.2.2.2. 对单个基础进行截面标注的内容和形式,与传统“单构件正投影表示方法”
基本相同。
1.2.2.3. 对多个同类基础,可采用列表注写(结合截面示意图)的方式
表中内容为基础截面的几何数据和配筋等,在截面示意图上应标注与表中栏目相对应的代号。列表的具体规定如下:
a) 普通独立基础
普通独立基础列表中应注写:编号、几何尺寸、配筋,基本与平面注写方式相同。 b) 杯口独立基础
杯口独立基础列表中应注写:编号、几何尺寸、配筋,基本与平面注写方式相同。 1.3. 条形基础
条形基础整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梁板式条形基础,平法施工图将梁板式条形基础分解为基础梁和条形基础底板分别进行表达;板式条形基础,平法施工图仅表达条形基础底板。 1.3.1. 条形基础的编号
类型 基础梁 条形基 础底板 坡形 阶形 代号 JL TJBP TJBJ 序号 ×× ×× ×× 跨数及有无外伸 (××)端部无外伸 (××A)一端有外伸 (××B)两端有外伸 注:条形基础通常采用坡形或单阶截面。
1.3.2. 基础梁的平面注写方式
基础梁JL的平面注写方式分为几种标注和原位标注两部分。 1.3.2.1. 基础梁的集中标注
基础梁的集中标注内容为:基础梁编号、截面尺寸、配筋三项必注内容,以及基础梁底面标高(与基础底面基准标高不同时)和必要的文字注解两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a) 注写基础梁的编号:
b) 注写基础梁的截面尺寸。注写b×h,表示梁截面宽度与高度。当为加腋梁时,
用b×h,Yc1×c2表示,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 c) 注写基础梁配筋。 (1) 注写基础梁箍筋:
1) 当具体设计仅采用一种箍筋间距时,注写钢筋级直间距与肢数(箍筋肢数写在
括号内,下同)。
2) 当具体设计采用两种箍筋时,用“/”分隔不同箍筋,按照从基础梁两端向跨
中的顺序注写。先注写第一段箍筋(在前面加注箍筋道数),在斜线后再注写第二段箍筋(不再加注箍筋道数)。 (2) 注写基础梁纵向钢筋(底部、顶部及侧面)
1) 以B打头,注写梁底部贯通纵筋(不应少于梁底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1/3)。
当跨中所注根数少于箍筋肢数时,需要在跨中增设梁底部架立筋以固定箍筋,采用“+”将贯通纵筋与架立筋相联,架立筋注写在加号后面括号内。 2) 以T打头,注写梁顶部贯通纵筋。注写时用“;”将底部与顶部贯通纵筋分隔
开,如有个别跨与其不同者,按原位注写的规定处理。
3) 当梁底部或顶部贯通纵筋多于一排时,用“/”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注:1、基础梁的底部贯通纵筋,可在跨中1/3净跨长度范围内连接;
2、基础梁的顶部贯通纵筋,可在距柱根1/4净跨长度范围内采用搭接连接,或在柱根附近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且应严格控制接头百分率。
4) 以G打头,注写梁两侧对称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的总配筋值(当梁腹板净高hW
不小于450mm时,根据需要配置)。 d) 注写基础梁底面标高。 e) 必要的文字注解。 1.3.2.2. 基础梁的原位标注
a) 原位标注基础梁端或梁在柱下区域的底部全部纵筋(包括底部非贯通纵筋和已集
中注写的底部贯通纵筋);
(1) 当梁端部或梁在柱下区域的底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
分开;
(2) 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