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准则
编 制:
单 位:
部 门:
审 核:
XX年XX月XX日
□ 总则
(一)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
(三)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
(八)
□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
(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
(十四)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
(十六)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
(二十)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二十二)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
(二十四)
1.油类或电线失2.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 4.5.
□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二十七)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
(三十)
(三十一)
□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
(三十三)1.2.3.4.5.6.7.8.
(三十四)1.2.3.4.(三十五)(三十六)
□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
(五十一)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
(五十五)
□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
□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
(六十六)1.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
4.5.(六十七)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
2.3.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
1.2.3.(七十)(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