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手册
第二章 咨询问答
1、学生资助中心的具体职能是什么?在什么地方办公?怎么联系?
答:学生资助中心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经济资助事宜,具体包括助学贷款、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目前只限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其他减免具体由财务处负责)和保险等几大方面。在工作中,与校内的财务、后勤及校外的有关银行联系密切,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目前,中心在大学生活动中
心二楼203、204和206三个办公室办公,联系电话67865161、67861067、67867877,传真027—67865161。中心的电子邮箱是zizhu@mail.ccnu.edu.cn。
2、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是怎么界定的?有何实际意义?
答: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及其资助政策是以我校自己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层资助理论为指导的。根据这一理论,我们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界定三个层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提供的生活费很少或不能提供且自己主观感受十分强烈的学生为生存型困难,家庭提供的生活费比较少且自己主观感受比较困难的为生活型困难,家庭提供的生活费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仍然感受到有一定困难的为发展型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可以这样理解:依靠家庭和自身温饱问题无法解决的是生存型困难;依靠家庭和自身可以解决温饱,但还处于较低水平上的,饮食的基本营养和穿着的起码体面难以顾及的是生活型困难;不属于前两种困难,但在改善学习条件,发展和完善自我能力与素质时还受到经济条件限制的是发展型困难。根据我们的抽样调查,以上三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约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5%和20%左右。但每个院系、专业和年级又有所不同。具体确定时,需要召开民主评审会议,综合档案、本人介绍、家庭所在地政府的证明、室友和学生干部及辅导员的侧面了解和观察等多方面情况而定,逐一分析,不能泛泛而论,更不能按比例评定。学生资助中心为每一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安排有相应的资助措施,不是指定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享受特定的资助。因此,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意义重大,绝不可敷衍了事,随意而定。一旦确定之后,不允许随意更改。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的,由院(系)提交申请后由学生资助中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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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如何登陆华大桂声资助网?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华大桂声资助网的网址是http://www.hzu.net.cn/zz/。它是学生工作部(处)华大桂声网的一个子网,是全面报道我校资助工作的专门网页。同学们可以通过资助网获得家教和兼职信息,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工作的动态。资助网作为华师资助工作的窗口对外进行宣传,同时也是我校资助工作数字化的重要平台。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国家明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5、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答:一般来讲,每年10月,学校会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中国银行申请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都采取一次申请、银行按学年分期发放的办法。只有完全没有缴费和部分缴清学费的同学才能申请,已经缴清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和银行规定,每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仅限于学费和住宿费用途。
6、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提前准备好哪些材料?
答:(1)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2)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本人学生证的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新身份证需要正反两面复印;如果没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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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户口本的复印件);
(5)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若无则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和父母双方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父母双方签字写日期);
(6)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7、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还款期限为多长?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借款同学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一般要求,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两年内开始还本息,六年内须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因此,借款同学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如果毕业时就一次还清贷款,则不需要个人支付任何利息。
8、借款同学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答:1、借款同学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同学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2、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同学,要在毕业前向经办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以推迟还款时间,展期间的利息也由国家财政补贴。
9、借款同学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借款同学毕业后,自己需按签订的还款协议先进行还利息(一般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10、违约的借款同学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还款,不仅会给学校的声誉和信誉造成损害,影响以后同学的贷款,还会给个人带来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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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同学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今后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同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银行可通过法院起诉违约同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11、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申贷学生前往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势有哪些?
相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多方面的优势。从学生方面来看:
(1)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在入学前就可获得国家的资助,以使高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地报到上学。
(2)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简单、易操作。国家助学贷款都是在学校办理,学生要在家乡办理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之后,再接受学校联合银行安排的关于助学贷款合同签订的专门培训,然后签订合同送交银行审核,如果审核没有通过的话就办理不了当年的助学贷款。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之下操作就简便得多。学生只要在家乡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就可以得到助学贷款。
(3)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家乡办理,到期后还款容易,方便学生还款,避免学生因还款不便、不及时而造成违约事件,从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与以前相比,贷款期限更加合理,给贷款学生留了更多的还款时间。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一样,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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