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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手册

学费减免 校内勤工助学 资 助 的 方 式 校外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 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1 助学金2 贷学金 注:励志奖学金也有经济条件的要求,只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学金1包括伙食补贴助学金、师范专业助学金、少数民族补贴助学金、重大节日补贴助学金等,没有对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要求。助学金2包括国家助学金、非师范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助学金等,是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评审依据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节 主要经济资助措施介绍

为把“以生为本”办学理念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我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同时,激励更多的优秀同学积极进取,持续进步,近年来学生工作部(处)不断调整经济资助政策与措施,使之日趋合理与完善。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04年,国家启动助学贷款新机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贷款利息改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以后则由学生个人完全承担。还清贷款本息的期限也从毕业后4年内延长至6年内。教育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国银行为所有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据此,我校与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六年来,银校合作较好,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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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工作开展顺利。现在,凡是家庭经济困难,材料齐全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详见第二章。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湖北、江苏、重庆、陕西、甘肃五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近两年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全国各地逐步铺开。在国家出台的新资助政策体系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它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一个助学贷款品种,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可以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就能享受到国家资助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可以使高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地去报到上学。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中,助学贷款是覆盖面最大、较有效、较长期的扶助措施,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小、切合实际、责任明确、学生的心理压力小,是助学贷款中的最佳选择,应成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形式。 详见第二章。

3、奖学金

奖学金设立综合和单项两个类别,综合类奖学金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单项类奖学金以近期的某种突出行为为主要评定依据,奖学金的目的在于鼓励受奖者争取更大进步,号召其他学生向其学习。目前,我校的综合类奖学金分为集体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五种,单项类奖学金分为优胜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和基层奖学金等三种。金额从150元到10000元不等。详见第二和第三章。

4、励志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以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以及家庭经济情况为主要评定依据,目的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更好的完成本学年学业。目前,我校励志奖学金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励志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5000元。社会励志奖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分学校和院(系)两类。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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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助学金

助学金是以学生现阶段经济困难程度为主要评定依据,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下一阶段的学业而设立的一种经济资助形式。目前,我校设有以下几种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专业助学金、非师范专业助学金、伙食补贴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助学金、重大节日补贴助学金、少数民族补贴助学金和其他社会助学金等。详见第二和第三章。

6、贷学金

诚信贷学金是学校通过借款的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因遭遇突发性事件而造成的临时性经济困难而设立的贷学金。获得该贷学金的学生将在经济情况好转后予以全额返还。诚信贷学金按照学生困难程度划分,每人每次可申请人民币200—500元不等,但每个学生的累计申请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诚信贷学金不用抵押,不计利息,最长借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四个月。申请诚信贷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同时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本人因学习发展的特殊需求导致阶段性经济困难,但家庭经济暂时无力负担的;(2)家庭遭遇突发经济困难,本人的正常学习、生活受到影响;(3)生存型困难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因评审程序因素暂未发放到位,生活面临困难。

7、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在学校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学生有组织地在校内外开展的有偿科技开发、助教、助研、助管、劳务服务以及家教等活动。学生资助中心下设学生勤工助学委员会具体负责我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目前,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共计1200多个,有办公室助理、楼道清洁员、报刊亭营业员、图书档案整理员等多种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的不同,每月报酬50—260元不等,直接打入学生学费卡。学校一般在每个学期开学后组织大规模的岗位招聘活动,其他时间也会根据需要安排临时招聘。凡取得我校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普通本(专)科生,在接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的通知后,由本人申请,院(系)推荐,用工单位和中心考核合格即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提供的校外岗位,以家教为主,也有一些市场调查、促销之类的兼职。学生资助中心随时在华大桂声资助网上发布这些信息,有意参加者可直接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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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或登陆华大桂声资助网获取信息。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一般由学生直接和用工单位或个人商定,待遇差别较大。家教的报酬视所教科目和年级而定,一般在15—25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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