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复工复产资料 下载本文

定。

1、设备运转时,禁止人员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抽和清扫。

2、设备移动时,禁止人员上下,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任何人不得停留或通行。

3、终止作业时,必须切断动力电源。

十一、露天开采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十二、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十三、机械铲装时,应保证最终边坡的稳定性,合并段数不应超过三个。

十四、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运输平台。要保持阶段的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十五、对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发现坍塌或滑超征兆,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十六、矿山电力装臵应符合GB J 7 O和水电部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十七、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上

岗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十八、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十九、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臵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二十、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二十一、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二十二、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

二十三、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臵,使用前必须进行核对,严禁任意更换或代用。

二十四、采场的每台设备,必须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必须有工作牌。

二十五、电气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臵,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盂县南娄镇西教场根贵砖厂

二00九年五月

盂根厂字(2009)第4号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盂政办发[2009]5号,关于《批转盂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县安监局制定的《盂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精神,从2009年2月15日开始,我厂及时组织全厂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治理、整改。为了在09年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按照上级规定,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无隐患,在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工作中,我厂的基本方案是: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组织全厂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治理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彻底摸排分类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为更深化我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厂加大了安全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为了做好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厂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

组 长:武根贵(厂 长) 副组长:武利军(安全员) 成 员:梁保川 武德贵

二、强化安全教育,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1、我厂在复工复产前第一阶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全厂职工,并聘请了县培训中心教师进行了职业安全培训再教育,建立完善了各负责人、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对全厂工人进行了劳动合同的鉴定,并交纳了工伤保险。

2、严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真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保障法律法规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