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业务指导书(Q - CSG-YNPG410025-2014)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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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变化的原因,临时作业原因,跟踪设备遗留缺陷的处理情况。在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或专题会议上向班组反馈作业质量改进意见、风险数据补充完善情况、新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终止、替代、转移、工程(改造、修理等)、隔离、行政管理(改变程序、检查、保养及培训等)、个人防护)。将作业指导书的修改建议和需上级管控的风险上报,提出相关技能培训需求。

d.作业责任单位每月结合作业计划执行情况、任务观察结果、所队(分局)上报情况,对作业活动进行统计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对因管理原因造成作业文件不符合现场实际,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在安全生产分析会或专题会议上通报,包括作业数量(含作业总数量、计划作业数量、临时作业数量、作业责任单位管控的作业数量),临时作业原因,新增风险管控意见及实施安排,作业指导书的修订安排等。

e.作业责任单位应根据作业统计和评估情况,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明确提出各项作业的分级管理要求,过程控制要求及作业文件配置、选用要求,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以提高作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并提升作业风险管理的效率。

f.供电局应将所辖地区县级供电企业生产作业统计、评估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并对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 5.2.9. 作业评价 5.2.9.1. 一般规定

(1)设备所属单位是生产作业管理的主体,应成立评价工作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生产设备管理部、安全监管部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安全监管部相关人员及所队(分局)生产作业管理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价工作,宜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内审等工作开展。

(2)评价工作以《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为依据,评价范围应包括检修、抢修、试验、检验、消缺、维护、安装、调试、验收、巡视、倒闸操作及其它类作业,并重点检查上次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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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完成后,设备所属单位应及时将《生产作业管理评价报告》(见附录F)报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备案,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抽查及供电局互评。

(4)设备所属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和完善,并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通报整改情况。 5.2.9.2. 评价内容

依据《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分为以下评价内容: (1)作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2)作业分析管理 (3)作业分类管理 (4)作业分级管理

(5)计划作业和临时作业管理 (6)作业准备管理 (7)作业过程控制管理

(8)作业统计、评估与改进管理 5.2.9.3. 评价方式及填写说明

(1)按照《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见附录D)中的评价内容对设备所属单位、所队(分局)、班组层面开展评价工作,采取查阅资料、提问及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按照表中的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打分。

a.《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第4条款(作业过程控制管理)中4.1条款(作业准备管理)、4.2条款(作业过程控制管理)的评价,由设备所属单位安全监察人员在评价周期内结合大修、技改现场安全监察工作,至少对2个作业项目进行评价,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并提交评价工作组。

b.按照《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中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得出每条款扣分值(若同一条款中存在各小项都发生扣分,扣分进行累加,以扣完该条款标准分为止)。

(2)填写《生产作业管理评价汇总表》(见附录E)。填写“扣分”栏时,若不同所队(分局)、班组在《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中同一条款同一小项均发生扣分情况,扣分不累加,取最大扣分值;若同一条款不同小项发生扣分情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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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进行累加;扣分原因应在“扣分简述汇总”栏中逐项说明。填写“评价得分”、“评价总得分”栏时,若有扣分情况发生,扣完为止。

(3)若因客观因素造成《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中的某一条款不适用于该单位,则《生产作业管理评价汇总表》中“Σ评价得分”、“得分率”及“评价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Σ评价得分=(Σ参评条款评价得分÷Σ参评条款标准分)×100得分率=(Σ参评条款评价得分÷Σ参评条款标准分)×100%评价总得分=Σ评价得分-Σ发生触及安全底线事项扣分【示例】:《生产作业管理评价表》中的第2条款标准分为30分,其中第2.3条款(标准分为6分)不适用于某单位,未参与评价,Σ参评条款标准分=100-6=94分。若“Σ参评条款评价得分”为80分,则Σ评价得分=(80÷94)×100=85分;若第2条款“Σ参评条款评价得分”为20分,则第2条款得分率=[20÷(30-6)]×100%=83.3%。

(4)评价周期内,设备所属单位发生触及下述安全底线事项的,每发生一次扣除40 分;外单位在设备所属单位生产场所中开展生产作业发生触及下述安全底线事项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设备所属单位10 分。触及安全底线的事项为:

a.因生产作业而导致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b.因生产作业而导致的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c.因生产作业而导致的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d.因生产作业而导致的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填写《生产作业管理评价报告》。根据《生产作业管理评价汇总表》中的扣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计划完成时间;跟踪上次评价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 5.2.9.4. 评价等级

设备所属单位应根据评价总得分,界定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即一星至五星,表示作业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作程度:

(1)评价总得分<60 分,评价等级为一星,表示生产作业管理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和运作。

(2)60≤评价总得分<70,评价等级为两星,表示生产作业管理机制虽已基本建立,但未能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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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评价总得分<80,评价等级为三星,表示生产作业管理机制虽已建立和运作,但需继续改进和完善。

(4)80≤评价总得分<90,评价等级为四星,表示生产作业管理机制已有效建立和运作,但需继续学习生产作业管理的先进经验,持续改进和完善。

(5)评价总得分≥90,评价等级为五星,表示生产作业管理机制已有效建立和运作,已经形成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公司将结合抽查情况,每年对设备所属单位界定的评价等级进行调整并定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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