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土建招标文件 下载本文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1 条款号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XX35千伏渔业变电所土建工程 建设地点:XX市三龙镇渔业供电所南侧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97平方米,框架2层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要求质量标准:优良并达标投产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 2 3 4 1.5 2 11.1 合同名称:江苏省电力公司XX市供电公司35千伏渔业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资金来源:贷款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壹万元, 采用支票或者汇票形式。 5 12.1 汇至江苏兴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市建行中山路分理处,帐号:32001595840050000144 标前会时间:另行通知 标前会地点:另行通知 7 14.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建议采用PDF格式) 投标文件递交至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另行通知 9 16.1 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内 容 规 定 6 13.1 8 15.4 10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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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XX35千伏渔业变电所土建工程 建设地点:XX市三龙镇渔业供电所南侧

工程规模和性质:新建35kV变电所,建筑面积约497平方米,框架2层 质量标准: 优良并达标投产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计划于2004年1月15日开工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工程范围:变电所土建部分(包括围墙、配电室,室外构架基础,设备基础、所内外道路、电缆沟,排水系统,室内外上下水,室内外埋管、室内外动力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即施工图范围内)。

招标工作范围:1、全部招标项目中的施工、检测试验、维护、保修、验收、移交、配合设备安装;2、自购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3、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和保管等。 1.2项目法人

法定名称:江苏省电力公司

法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寇士清

1.3项目单位(项目法人代表)

法定名称:江苏省电力公司XX市供电公司 法定地址:XX市幸福西大街1号 负责人: 施展 联系人: 夏军 陈玉明

联系电话:4607-212 ,4607-219 传真:4607-290 1.4招标代理

法定名称:江苏兴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48号 法定代表人:董政 联系人:曹俊、王渊 联系电话:025-7711495, 传真:025-321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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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信箱:xyjlzbdl@vip.163.com,Notes网:曹俊(江苏电建兴源监理)

1.5合同名称:江苏省电力公司XX市供电公司35千伏渔业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6上述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施工企业必要条件:具有电力、房屋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施工企业附加条件:近三年具有35千伏等级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必要条件: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3.4项目经理附加条件:近三年具有35千伏等级及以上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3.5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不具备投标资格;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不具备投标资格;发生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不具备投标资格;以事故最高等级确定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时间。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第6、第7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图纸目录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5.2投标人应认真地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评标委员会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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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标前会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4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8.1.1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1.2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必须为固定总价,除合同规定可以调整的因素外,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本合同的风险。

8.1.3合同价格的调整。除下列原因外,合同价格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A 发生了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时根据现有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地质报告不能预见的情况(如地下障碍物、文物等)。 B 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的变更。

C合同价格调整原则: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格变动,按照8.1.7条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单价和合价,只调整增减变化部分的价格,且增减变化部分的价格优惠下浮幅度应与中标的相同。

8.1.4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招标图纸计价。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技术资料,计算单价和合价及各种费用。

8.1.5报价书的计算程序应符合现行规定,最终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参照电力行业现行标准和投标人企业定额和自身具体情况确定。

8.1.6本工程所需材料均为承包人采购,材料价格由投标人自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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