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整理笔记 下载本文

298.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299.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00、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301.根据违法的性质及其危害,违法可以分为:

1)刑事违法 2)民事违法 3)行政违法 4)违宪 相对应法律制裁包括:

1)刑事制裁 2)民事制裁 3)行政制裁 4)违宪制裁 302.国家机关的监督

1)权力机关的监督,在我国指人民代表大会所进行的监督,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 2)行政机关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具体包括检查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种。 303.宪法的特点: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

a.修改宪法的建议的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b.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通过程序。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04.宪法的基本原则

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 305.宪法的历史发展

1787年美国制定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为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我国的宪法经过了1988、1993、1999、2004年的四次修正。 306.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07.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308.现代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主要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可分为: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

共和制的政权组织在西方国家主要有: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309.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内容是: 1)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 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

3)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

它监督;

4)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

负责。

310.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复合制分为: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

311.我国采用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结构形式。 312.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元首(国家主席)、权力机关(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机关(政府)、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和军事机关组成。

313.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国家权利机关居于核心地位。

31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利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人大一般每年只开一次会,会期约10天(一般在3月5日到3月15日)

2)组成和任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 3)职权:

a.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 c.监督权

316.全面人大常委会

1)性质和地位:全面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利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其与全国人大质之间是隶属关系。

2)组成和任期: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若干人组成。常委会的组成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职权: a.立法权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解释法律。

b.监督权 c.人事任免权

d.重大事项决定权。

3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性质和地位:是我国的国家元首,是我国国家结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1954年宪法设置国家主席。1982年宪法又设置了国家主席。

2)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是5年,且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职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国家主席的职权还包括外交权和荣典权。

318.国务院

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务院。

1)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在全国行政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

2)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由总理1人,副总理若干。

国务院每届的任期是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职权: a.法规制度权 b.提案权 c.领导权 d.任免权

e.行政区域划分权 f.紧急状态决定权。 319.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中央军委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组成和任期: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为5年。

320.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1.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我国,审判机关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即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审判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审判活动。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2、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实行双重从属制。 32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

长负责制。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国家机关。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22.公民的概念:公民是指就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23.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宗教信仰权

3)政治权利和自由(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监督权

5)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6)财产权

7)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 324.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名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325.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中,既属权利又属义务的是:劳动和受教育。

326、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 2)行政法律规范的数量众多、内容广泛 3)行政法的内容富于多变性。 32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首要基本原则,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行政合理性原则 328、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和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即必须有代表国家从事行政管理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

3)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等都是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事先规定的,行政机关和其他当事人都不能自由选择。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者,通常要向其主管机关承担责任,有时还要对受害的公民负责。

329、行政主体主要包括: 1)行政机关

2)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30.行政相对人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