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XX年博州渔政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博州渔政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博州渔政管理工作在自治区水产局及博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体渔政人员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支渔惠渔政策;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渔业法律法规,以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为已任,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为渔业生产的发展不懈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管理
(一)XX年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共向赛 里木湖水域放流高白鲑、凹目白鲑、齐尔白鲑共700万尾;向艾比湖水域放流中华绒螯蟹、草鱼共1203万尾。达到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增加渔农民收入的目的。
(二)联合大连海洋大学启动《艾比湖渔业资源调查及 最佳利用模式技术开发研究项目》,项目为期3年,该项目通过掌握艾比湖渔业资源基本数据,重点确定艾比湖卤虫卵资源最佳利用模式,同时开展盐藻和螺旋藻开发利用的基础性研究,目前已完成XX年度***次取样调查任务。 (三)严格实施艾比湖渔政管理工作,征收艾比湖卤虫
资源费,捕捞期积极维护捕捞工人合法权益,制作捕捞工人
维权手册,公布维权电话,截止目前已连续6年成功实现了捕捞期内无拖欠工资、无上访、无刑事案件的目标。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
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在博乐 市、精河县、温泉县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在博州境内主要河道开展检查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短信万余条。共计出动宣传车辆9次、展出宣传展板10多块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4至5月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全州联合执法检查4次。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渔政 执法人员对博乐市兴博市场、嘉利市场等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单位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6次,对四大家鱼、冷水鱼、海产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组织各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督促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水产品养殖企业、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联合执法检查杜绝水产品安全隐患,提高了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
6月由处领导带队,对博乐市、精河、温泉县重点养殖户进行了执法检查宣传,执法人员边执法、边宣传,并为养殖户发放了健康养殖和国家违禁药物、添加剂,宣传资料,提高了渔业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配合自治区水产局全年对博州地区水产品养殖基 地、水产养殖场、水产养殖户、市场水产品销售店等各环节,共计9处鲜活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样21份、7个品种(虹鳟、金樽、七彩鲑、鲤鱼、草鱼、鲢鱼、鲫鱼),检测项目: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抽检样品以冷冻方式送新疆渔业环境监测及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在抽检过程中,现场填写了检测抽样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严格按照抽检规定进行。经检测,博州水产品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场、水产养殖户、市场水产品销售店抽检的21份样品未检出任何违禁药物,产品合格率100%。
(四)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成员单位的协作。博州 渔政管理总站与州食品药品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起走上街头,对食品(水产质量)鉴别常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提升城乡居民的健康消费理念,共发放各类宣传品300份,制作宣传版面一个,电视宣传2次。
四、渔政队伍建设情况
(一)强化队伍理论与能力建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争当实践现代渔业事业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在工作实践中,廉洁奉公,公正执法。 (二)加大宣传,加强队伍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 报刊、站等工具,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座谈等形式切实加强渔民的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日常巡逻检查,深入基层宣讲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各界群众自觉守法意识。积极参与国家、水利系统的征文、摄影等活动,展现渔政执法人员新面貌。 (三)组织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督察活动。对辖区内全 部渔政队伍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督察活动。对其贯彻落实“五统一”要求,以及重点渔政执法行动、班子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察;开展日常工作督察,结合开展的禁渔、渔业安全监管、打击非法捕捞等日常工作,将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水上和陆上相结合等方式,组织督察组,适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建设,落实《博州渔政执法装 备项目》,为渔政执法人员配备野外渔政执法装备,提升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