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4、及时答复申请。各政府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能够公开的,应在申请人履行有关手续后当场提供或在指定期限内及时提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书面告知不予公开理由。

(五)编制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各政府机关要根据《规定》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本单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报区监察局。区监察局负责统一编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明确责任分工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机关要从规范程序入手,从加强监督着眼,明确职责,全力以赴,形成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发改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规划局、环保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除尘滤布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公众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广的政府部门,以及各街道要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重点公开各级机关在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等方面的内容。五、加强工作监督《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自201X年4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区政府办和区监察局应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各政府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它社会人士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巡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重点考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对应予公开的重点政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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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公开情况,并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各政府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

六、附则全区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通信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送:

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议组织机构: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职能部门为该单位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尘滤布该单位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评议。

二、评议对象:

全区各乡镇、各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用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评议方式: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题卷调查表,向群众发放或在网上公布,供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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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表评议,由各单位机关效能办公室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四、评议内容: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重点是: 1、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2、压滤机滤布厂家是否有针对性; 3、时间与内容是否相配套、相适应;

4、公开的形式、效果是否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效果;

5、是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的作用;五、各乡镇、部门自行组织评议活动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评议情况须及时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议活动,由评议小组将情况汇总后,报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通报,同时提出书面意见,向被评议的部门、单位或群众反馈。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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