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达埔 单位(子工程名称 110KV变电站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要素 强制性条文内容 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表10.3.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20
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焊接试件 抗拉试验结果 强度: 抗弯报告编号: 强度: 21
4.1.3 在工程开工正焊接工艺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试验 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5.1.8 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5.1.8(见本部分表C.6)的规定。 试验报告 试件情况 试验结果 抗拉强度: 抗弯报告编号: 强度: 抗拉强度: 抗弯试验报告编号: 强度: 2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03) 3.0.5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见本部分表C.7)的规定。 6.0.5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3.0.5(见本部分表C.7)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评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形式检验 抗拉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