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书写规范 下载本文

? 外科手术病人,应写出急诊手术还是择期手术,拟手术名称和麻醉方式,术前作那些具体准备等。 ? 对病人的病情告知以及健康宣教计划等。 2) 一般病程记录

患者住院期间,新入院病人在入院前3天必须每天记录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变化或更改治疗方案应随时记录;由科内病室转入(出)本科ICU病房者,在病程记录中作必要的记载。一级护理患者3天记一次;慢性伤病员可以5~7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一级护理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二级护理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三级护理患者至少7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住院时间较长者每月书写一次阶段小结。每做一项检查或更改医嘱,均应写明其原因和目的。 记录内容:

a) 患者当前的主诉、病情变化、情绪、饮食、睡眠等,体检及检验的重要发现,病情分析及诊治工作进行情况。 b) 特殊检查结果及其判断。

c) 在住院过程中进行的一切诊断、治疗性手术或穿刺等操作的记录,均应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结果。

d) 有关患者的特殊检查结果如血液生化,水、电解质,血气分析,免疫学指标,心电图及声像学结果等,均应及时结合临床病情加以分析及处理,并随时记录其纠正情况。

e) 慢性病患者,需记录每一阶段检查或治疗后的小结及交、接班小结。

3)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此后每周至少有一次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包括:明确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分析;确定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入院一周内完成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此后每周至少有一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包括: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 4) 会诊记录

全院会诊记录是病案中的特殊记录,应另起一页,由会诊医师书写,放在病程记录后面。

凡需要他科会诊、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者,一般须经主治医师提出或同意,由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或有关申请单。填写内容应根据申请目的,填写必要的病史、体格检查、检验结果及申请单所规定的各个项目。紧急会诊应在申请单左上角以红墨水笔注明“急”字。接受上述邀请的科室,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紧急会诊须15分钟内应诊。会诊医师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申请科室的负责医师应在场介绍病情,协助处理。

经治医师必须于会诊当日在病程记录中专项记录科间会诊意见,标明“XX科XX主治医师会诊记录”,记录内容中必须注明本科室上级医师对是否执行会诊意见的指示。 5) 术前小结及术前讨论

术前小结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拟施手术、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术后并发症、术前准备、患者家属签字等。

病情危重者、可能致残或死亡的手术、本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疑难杂症或术前未定术式的手术等,应组织并记录科内、科间或全院术前讨论;其内容与术前小结相似,但应更全面、详细。同时,还须详记上级医师的指示、科内或院内集体讨论意见、与家属谈话的内容、手术申请报告及机关领导批示等。 6) 手术记录

1)所有手术,都应书写手术记录。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h内由手术者写成,如由助手代写,手术者需予审修、签字。

2)术中所见:注意描述病灶的部位、范围、大小、病变程度及邻近器官状况。对恶性肿瘤注意记录病变的外浸程度、区域淋巴结转移和向邻近脏器播散情况。描述内容应具体、精确,尽量采用数据表达。

3)手术过程:包括皮肤消毒、切口、术中探查、操作过程、术中意外及处理过程、手术标本肉眼观察以及送检情况、签名等。

4)术中意外:应记载发生时间、情节、处理后果;还应记载上级医师临场指导或参与处理的情况。

内容应详细具体,例如脏器切除范围、器官重建方式(如吻合口位置、大小)、操作前后测定数据的变化(如分流术前、后的门脉压值),植入异体(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脑室内引流管、记忆合金聚髌器等的生产厂家、材质、品牌和型号规格)情况,器官移植的供体(采集和保藏的方法和时间)来源等。如操作步骤复杂,难以用文字表达清楚者,可加绘简图表示。 7) 麻醉记录单

凡由麻醉科医师施行的麻醉手术,均应有麻醉记录单。体外循环心脏手术,还应有体外循环记录单。体外循环记录单的记录内容包括:心肺机和人工肺的型号规格,预充液,动、静脉插管连接方式,心肌保护,灌注方式,转流过程,体外循环中的监护数据,灌注师签字等。 8) 术后病程记录

术后病程记录应在手术记录单后另页书写,至少连记3天,以后再根据病情变化情况增减次数。对病情特重、不稳多变(如心肺复苏尚未脱险的患者)或可能发生不测者,应随时记录。

首次术后病程记录应对手术情况作简要描述,包括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术中所见、手术经过、失血量、补血补液量、脏器误伤程度及处理方式、各种导管和引流管的放置、手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