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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保障数据治理平台可持续管理的基础,随着数据量的增长、技术水平的发展,为更好、可持续的实现数据资产的管理、应用,需建立明确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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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数据管理规范
为逐步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果,推动信息化建设管理向标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方向发展,数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规范。数据标准要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标准。 (2)分级管理。实行分层级的数据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3)过程控制。建立数据从采集、报送、审核到应用、维护全过程的控制规范,保证数据质量,提高应用效果。
(4)保障安全。建立数据访问的身份验证、权限管理及定期备份等安全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病毒预防、入侵检测和数据保密工作。
(5)数据共享。整合应用系统,做到入口唯一,实现数据一次采集,集中存储,共享使用。
数据管理的规范工作包括:数据标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维护、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发布、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备份、恢复)、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监控、数据管理考核等。
(一)数据标准
第一条 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必须按国家交通部制定的数据标准和代码规范执行。国家交通部标准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规范。
第二条 在数据采集工作中,各级应严格依据省局制定的标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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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修正、数据质量监控和管理考核,确保数据质量。
第三条 数据指标的设定和修改必须严格执行软件的管理规定和程序。凡使用省局统一软件的,市局对有关数据指标无权制定和修改,必须执行全省统一规范。使用非省局统一软件的,市局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所管软件的需求变化,及时提出设定(修改)数据指标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并明确数据录入部门、录入岗位和录入时限,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安徽省交通运输联网运行管理中心。安徽省交通运输联网运行管理中心应根据业务管理部门的需求,及时制定(修改)数据采集的技术规范,包括数据采集格式、权限设定和方法步骤等,并按时向业务管理部门通报所采集数据的指标内容变化情况,以便业务部门根据采集到的指标提出数据加工需求。
第四条 数据指标的确定应以有效实用和优化服务为目标,不断提高数据集中度和信息共享度,科学归并各项业务的同类、同属性指标,避免业务部门重复上报数据。
(二) 数据采集
第一条 数据采集重点是原始数据的采集,原始数据主要包括业务部门通过纸质资料报送的数据,通过电子传输报送的数据(含电磁介质报送的数据和网络传输报送的数据,下同);相关部门通过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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