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下载本文

彝家新寨工程。实施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建成1475个彝家新寨,配套完善公共设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民族地区交通建设。加快甘孜州“两路一隧”(国道318、317线改造和雀儿山隧道建设)、阿坝州国道317线、省道302、303线和凉山国道108、省道216、307线等藏区、彝区干线公路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对外通道和骨干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玛依河、白松茨巫引水工程及渠系配套,加快推进洛须、打火沟等引水工程及新华、大海子等水库工程建设,有效缓解干旱缺水问题。

民族地区电网建设工程。城乡中低压配网建设,变电站、输电线路及城镇电网工程,以及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线路等建设,基本实现藏区无电人口全覆盖。

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程。培育一批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优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打造雪山草地、川陕苏区、将帅故里等红色旅游区。

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程。继续实施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程,易地搬迁2.5万人。加强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新建和改造新村1451个,改善12.11万户60.55万人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甘孜州“两江一河”千桥工程。加强秦巴山区(四川部分)连片扶贫。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完善城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优化城镇布局和结构

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成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功能区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建成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特大中心城市之一。积极将绵阳、南充、自贡、泸州、攀枝花、宜宾、达州、内江等城市培育为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将德阳、乐山、遂宁等一批地级城

市培育为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将一批发展条件较好的县城培育为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按照现代城市发展要求,把一批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培育成产业支撑强、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人居环境良好的中小城市。实施重点中心镇建设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镇、工业镇和商贸镇。

培育发展四大城市群。率先发展成都平原城市群,推动成德绵乐同城化发展,建设西部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加快发展川南城市群,推动自泸内宜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西部重要的大城市密集区。发展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川东北城市群,着力推动攀西城市群发展。大力加强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和网络化建设,促进城市群内部各类城市功能和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第二节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按照以人为本、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优化城镇功能分区,有序推进城镇空间拓展。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防洪等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城镇生产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和就业吸纳能力。发展公共交通,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第三节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发挥重点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居住和创业,就近转为城镇居民。改善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六篇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

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发展新跨越提供强大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第二十一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川”战略,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一节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加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多层次产业创新支撑体系。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积极推进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联盟,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抓好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绵阳科技城建设。

第二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加强公共信息、分析测试、技术转移、工程配套、企业孵化、投资融资等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技术孵化、转移、交易平台。发挥中央在川科研机构和国防科工优势,有效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加强院地结合和军民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向地方转化。

第三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强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构建资源共享的开放型研究开发体系。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技术转移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健全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专栏18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和行动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汽车产业、钒钛产业、轨道交通产业、光伏发电及装备产业、军民融合产业、油气化工产业、主要农畜超级种及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及系统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等15个专项。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果信息共享、成果技术转移、成果工程化、成果孵化、成果转化融资和高新技术园区基地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

国家技术创新四川试点工程。培育创新型企业150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0家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500个。

第二十二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要求,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节统筹各类教育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面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二节促进教育公平

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行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交流和校长交流制度。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关爱农村留守学生,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健全教育资助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

第三节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