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下载本文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均衡配置。

第三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场经营体制创新。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探索开展村级综合改革,推进村级事务管理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健全完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第五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五大经济区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城乡互动、各具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第十七章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方式,分类推进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逐步形成人口、经济和环境资源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推进国土空间高效、协调、有序开发,对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城市化地区,主要包括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较好、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环境容量和发展潜力较大的部分县(市、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和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耕地面积较多、农业条件较好的县(市、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川西高原、秦巴山区、大小凉山等生态系统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的部分县。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实施强制性保护。

专栏16主体功能区发展方向

城市化地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积极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

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

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工程。按照面上保护、点状开发的原则,鼓励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

第二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引导科学开发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政府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严格实施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制定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按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办法。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加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

第十八章促进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成渝经济区四川部分“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促进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培育新的地区增长点,构建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鲜明、区际良性互动的多极发展格局。

推进“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做强成都都市圈增长极,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加快建设新川创新科技园,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加快成渝通道轴经济发展,促进成渝两极要素流动。加快发展环渝腹地区块,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深入推进川渝合作,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开放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构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成都经济区。推动率先发展、优化发展,将成都经济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

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快建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新材料等重大产业基地。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

川南经济区。加快川南地区开发建设,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依托“黄金水道”,有序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建设,建成全省次区域交通枢纽,形成四川沿江和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建设沿江产业带,发展壮大机械制造、能源、化工、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

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就地加工和转化水平。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石油、天然气化工、农产品加工业,建设西部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发展条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依托嘉陵江、渠江和重要交通干线,构建联接我国西北、西南地区的新兴经济带。

攀西经济区。依托钒钛、稀土、水能、特色农业等优势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设中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要的钒钛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开发基地和我省重要的亚热带特色农业基地。推进攀西钒钛稀土产业优化升级,开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积极发展阳光旅游、生态旅游。

川西北生态经济区。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作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点状开发矿产资源,改进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建设特色鲜明、绿色生态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和牧民定居工程,逐步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加强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九章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按照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和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贯彻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实施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快以交通、水利、供电、城乡公共设施等

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业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民族地区教育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有效防治艾滋病、包虫病、大骨节病。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藏区民生工程。抓住中央支持藏区的重大历史机遇,集中解决制约藏区发展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在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初具规模。

第二节加快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发展,设立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努力增加扶贫投入,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和对口帮扶机制,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工程。有序推进移民扶贫,整合资源、连片推进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加快新农村和小康户建设。

专栏17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重点工程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校舍建设和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以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学校装备、教师培训、民族文字教材等。

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继续组织藏区当年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自愿到内地85所职业学校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帮助“9+3”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就业。在彝区就地组织免费职业教育。

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包虫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综合防控。争取到2015年,基本完成州、县、乡、村四级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的卫生人员配置和技术培训,并同步进行设备配备。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暨帐篷新生活行动。到2012年,基本完成藏区10万户牧民定居房及生产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推广使用新型帐篷和篷内生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