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图文 下载本文

林竹和花卉等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稳定发展畜牧业,促进生猪、奶牛等畜禽和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2000万头出栏优质商品猪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食品健康需求。

第三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全国行业领先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第四节提高农业科技和综合服务水平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新品种选育、标准化种养殖、精深加工等农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贡献率。加快推进农机与农艺有机融合,加大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加强机电提灌设施改造,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完善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信息服务、气象服务等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农产品和农资流通服务,大力推进农超、农餐对接,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专栏14农业重点工程

“米袋子”工程。建设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等。大力开展耕地质量工程、科技保障工程、种子工程,完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建设粮食作物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现代化服务体系。

“菜篮子”工程。建设“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采后商品化处理以及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支撑和市场信息体系等。

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建设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县,实现农业新增产值1000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00万亩,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在生猪主产县扩建种猪场、仔猪繁育场,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木竹工业原料林、特色林产品、生物质能原料林和种苗花卉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000万亩。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6000家以上,其中亿元龙头企业超过1000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3.5万个以上,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000个以上。

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

第十四章加快现代新村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第一节加强新村规划建设

科学编制县域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条件适宜的地方相对集中规划布局村庄。抓好村庄规划设计,突出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等特色风貌。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统筹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形成人口合理集聚、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的农村新型社区。

第二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倡导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建设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强水库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有效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带动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专栏15新村建设重点项目

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推进一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和整县推进的示范县(市、区)建设,建成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100个以上。

农村清洁工程。实施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和生活污水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实施农用残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工程,配套开展乡村硬化绿化。

第十五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

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全面开发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壮大县域经济和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严格执行农业补贴制度,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的品种,扩大覆盖范围。

第四节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

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中的增值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权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第十六章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行政社会管理一体化。

第一节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统筹城乡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规划体系,实现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和生态建设等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合理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转移集中。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农业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服务关联发展的格局,促进三次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构建城乡统一的资源要素市场体系,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强化县城、小城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节点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交通、水利、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为重点,健全衔接配套的城乡基础设施,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为重点,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第二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对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确权颁证,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及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健全农村新型林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扩大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信贷抵押担保品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大宗农产品的风险基金。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全面推动农村信贷、保险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